文 駱華生
編 王曉玲
疫情當前,娛樂圈除了雲綜藝、雲蹦迪外仍然喧囂。2月13日晚上,有網友爆出樂華娛樂旗下練習生黃智博已因涉嫌詐騙被捕。根據這份爆料,黃智博因涉嫌在疫情期間利用口罩售賣進行詐騙,已被上海警方拘留,涉案金額達到28萬元。該案一經披露後立刻登上微博熱搜,目前上海警方、樂華娛樂均已確認此事。
黃智博是中國最大偶像經紀公司樂華娛樂旗下練習生,曾參加過《以團之名》等選秀節目。公開資料顯示,樂華娛樂目前旗下簽約包括韓庚、王一博、程瀟、李汶翰在內等知名藝人。2月13日晚,樂華娛樂就此事發表公開聲明,稱黃智博已被開除,一切信息將以警方公布為準。
從「抗疫加油」到大發「國難財」
公開資料顯示,黃智博出生於1999年,來自於廣東省一個普通家庭。在加入樂華前,他曾是韓國娛樂公司Bighit的練習生,並參加過另一家韓國娛樂公司cube的面試。2019年,黃智博以樂華娛樂練習生的身份參與《以團之名》,這也是他第一次以藝人身份在公開場合亮相。
由於這次選秀未能出道,黃智博的星途隨即陷入沉寂,其微博認證也一直停留在「優酷《以團之名》選手」。截止發稿前,黃智博的微博粉絲只有18萬,日常微博點讚數和評論數則通常不超過2000。不過,諷刺的是他的最後一條微博還是為武漢加油,手寫了「抗疫加油」等字樣以支持武漢一線工作者,並在視頻中表示要「一起努力」、「一起加油」。
2月6日,上海公安局官方微博「警民直通車-上海」率先公布一起以「賣口罩」為名實施的系列網絡詐騙案,顯示犯罪嫌疑人黃某某通過貼吧聯繫受害者,宣稱自己有口罩貨源,並商定以每個單價0.9元出售40萬隻口罩。受害者本已預付定金人民幣10.7萬元,直到受害者被黃某某誘騙去揚州取貨撲空後,才向警方報案。在這篇通告中,黃某某曝光的部分身份信息、衣著、身形都與黃智博十分吻合,不過當時並無人將兩人聯繫起來。
2月8日下午,「警民直通車-上海」又發布一條19秒的執法短視頻,這條視頻並未將黃某某進行馬賽克處理。視頻中黃智博被捕時與其在1月25日所發微博故事中的穿著一致。在這條短視頻中,黃智博不僅對自己詐騙的事實供認不諱,被問及詐騙原因是,表示自己當時就是「腦子一亂」。
根據黃智博本人交代,其並無口罩貨源,是在疫情防控期間,發現群眾急需口罩等防護裝備,由此以口罩為名通過網絡誘騙他人購買騙取訂金。根據其與受害者的聊天記錄來看,黃智博是以預付款的形式對受害者實施詐騙。另外,在拘留期間,黃智博還交代了另外兩起案件,總案值達28萬餘元。
批量製造偶像衝刺A股
2月13日晚間,黃智博因詐騙被捕的消息在網際網路上經由「吃瓜群眾CJ」等娛樂博主爆料流傳開來。爆料中稱,黃智博原本還計劃參與另一檔選秀節目《少年之名》的錄製。不過眼下,樂華娛樂與粉絲團均已與黃智博劃清界限。黃智博所在的經紀公司樂華娛樂已於2月13日晚間9時59分時發布聲明稱,其已與黃智博解除《訓練生合同》,並表示黃智博已經嚴重違反了樂華娛樂訓練生合同及管理制度規範,「學藝先學德」,之後一切情況將以警方披露信息為準。
成立於2009年的樂華娛樂(北京樂華圓娛文化傳播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國最早的偶像經紀公司,培育出了包括王一博、李汶翰、孟美岐、程瀟、everglow在內的一眾偶像,並在中韓均有業務布局。2018年,樂華娛樂退出新三板,迎來自己在《偶像練習生》、《創造101》兩檔偶像類綜藝節目的大滿貫。當年年底,樂華娛樂還就衝刺A股進行到三期輔導,計劃於上交所上市,並預計2019年年底敲鐘。不過,在競爭激烈的偶像市場,樂華娛樂也曾在2017年半年報時顯示淨利潤同比下降66.55%之多。在其公布的2017年半年報中,樂華娛樂營業收入和淨利潤分別為7967.52萬元、1873.35萬元。
2019年,三檔偶像綜藝節目中則輸出了300名男偶像,除了《以團之名》外,另兩檔綜藝出道組的樂華練習生佔比均不到30%。
偶像成批量地被生產,其收入結構也層次化。如以國內女團SNH48為例,包括底薪、直播提成、總選提成、外務提成、拍戲提成、置裝費在內,此外,如果還要考慮經紀公司抽成等其它因素,頭部成員與其餘成員間月收入差距可達5到10倍以上。
《財經天下》周刊查詢得知,根據我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黃智博案件所涉金額達到28萬元,應屬較大數額。另外,近期各地類似案件均強調,疫情當前涉及醫療物資等詐騙還將被從嚴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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