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22號樓
退役士兵的安置工作中,事業單位是大家比較關注和喜愛的安置選擇。然而,很多戰友也反映,由於缺乏了解,面對選擇時往往出現「左右為難」「無從下手」的情況,影響了選崗的獲得感。這裡,筆者就結合大家的關注點和疑惑對事業單位的相關情況進行梳理,供戰友們參考。
問題一:退役士兵安置到事業單位有保障嗎?
《關於進一步加強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就業安置工作的意見》明確:各類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都要嚴格落實中發〔2016〕24號文件要求,確保「 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安置到機關、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的比例不低於80%」 。
《中華人民共和國退役軍人保障法》規定:機關、群團組織、企業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應當依法接收安置退役軍人,退役軍人應當接受安置。
機關、群團組織、事業單位接收安置轉業軍官、安排工作的軍士和義務兵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編制保障。
所以,事業單位是退役士兵安置到重要方向,也是有依據有保障的,戰友們可以放心。
疑問二:什麼是事業單位?
事業單位是指由國家行政機關舉辦,受國家行政機關領導,沒有生產收入、所需經費由公共財政支出、不實行經濟核算、主要提供教育、科技、文化、衛生等活動非物質生產和勞務服務的社會公共組織,事業單位接受政府領導。
問題三:事業單位是如何分類的?
現有事業單位包括十八大類:
教育事業單位、科技事業單位、文化事業單位、衛生事業單位、社會福利事業單位、體育事業單位、交通事業單位、城市公用事業單位、農林牧漁水事業單位、信息諮詢事業單位、中介服務事業單位、勘察設計事業單位、地震測防事業單位、海洋事業單位、環境保護事業單位、檢驗檢測事業單位、智慧財產權事業單位、機關後勤服務事業單位、其它類。
具體來說,按照財政供養方式來分,可以分為全額事業單位、差額事業單位、自收自支事業單位。其中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其所需的事業經費全部由國家預算撥款,一般適用於沒有收入或收入不穩定的事業單位,如學校、科研單位、衛生防疫、工商管理等事業單位;差額撥款事業單位,即按差額比例,財政承擔部分,由財政列入預算;單位承擔部分,由單位在稅前列支,如醫院等單位;自收自支事業單位,是國家不撥款的事業單位。
四、「公益類事業單位」安排的崗位,是不是成了臨時性的「公益性崗位」?
曾經有網友詢問,說當地安置的崗位是「公益一類」,是不是就是公益性崗位?是不是意味著工作只是暫時性的,而且質量不高呢?
其實,這是對「公益類事業單位」認識的偏差。按照社會功能將現有事業單位劃分為承擔行政職能、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和從事公益服務三個類別。對承擔行政職能的,逐步將其行政職能劃歸行政機構或轉為行政機構;對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逐步將其轉為企業;對從事公益服務的,繼續將其保留在事業單位序列、強化其公益屬性。
公益類事業單位,又分為公益一類和公益二類公益三類。其中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指承擔義務教育、公共文化、基礎性科研、公共衛生及基層基本醫療服務等基本公益服務,不能或不宜由市場配置資源的事業單位。比如義務教育中小學、創新創業發展服務中心、退役軍人服務中心、黨建服務中心、社會主義學院等。公益一類是指事業單位分類改革中,承擔高等教育、非營利性醫療等公益服務,可部分由市場配置資源的事業單位。公益二類事業單位不以營利為目的,主要為社會提供公益服務或者主要為機關行使職能提供支持保障,可部分由市場配置資源。比如普通高中、文化宮、公園、青少年宮等。公益三類是指業務活動具有公益屬性,在國家政策支持下可以通過市場實現資源配置的事業單位,比如廣播電視,彩票發行,公證等。
五、事業單位還有身份的區別嗎?
按照現有的規定,事業單位已經取消了「身份管理」,實現的是崗位管理,只有崗位的區別,沒有身份的差別。
六、事業單位的崗位主要有哪些?有什麼區別?
事業單位崗位分為管理崗位、專業技術崗位和工勤技能崗位三種類別。
管理崗位指擔負領導職責或管理任務的工作崗位。管理崗位的設置要適應增強單位運轉效能、提高工作效率、管理水平的需要。
專業技術崗位指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具有相應專業技術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崗位。專業技術崗位的設置要符合專業技術工作的規律和特點,適應發展社會公益事業與提高專業水平的需要。
工勤技能崗位指承擔技能操作和維護、後勤、服務等職責的工作崗位。工勤技能崗位的設置要適應提高操作維護技能,服務水平的要求,滿足單位業務工作的實際需要。
七、安排到了工勤崗,還有逆襲的希望嗎?
一些戰友對安置到工勤崗不是很滿意,希望可以到其他崗位去。
按照現有規定,這是可以的也是允許的。一般有兩種途徑,一種是所在單位相應崗位出現了空缺,並面向社會招聘。這個時候你可以申請應聘,如果能成功應聘自然就可以實現轉崗;第二種是辭職,然後重新考試,也可以實現轉崗。
八、為什麼退役士兵大多數安排到了工勤崗?
2009年,事業單位進行人事管理制度改革,推行「全員勞動合同聘用制」。在事業單位施行崗位管理之後,只有工勤崗是可以安置安排的,管理崗、專技崗是需要招聘、應聘的,是不能直接安排的。
比如民政部發布「2013年退役士兵安置政策問答」明確,在招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時,要確保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聘用)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條件的退役士兵。財政支付工資的各類工勤輔助崗位遇有空缺時,應當首先用於接收由政府安排的符合崗位條件的退役士兵。
但是隨著改革的推進,以及退役軍人工作的發展,招聘式安置也應運而生。不少地方採用專項招聘的方式,為符合安置工作的退役士兵提供管理崗、專技崗的機會。因為其實專項招聘,人數少、競爭壓力小,對於退役士兵來說是個新的機會。還有一些地方也可以直接安排到管理崗,但是不多,這就主要看當地的政策和力度了。
九、在選崗的過程中,還需要注意些啥?
筆者建議,一是要有自己的底線,要有自己的想法,切莫人云亦云;二是要選適合自己的,不要被名氣、別人的經驗所累;三是選崗時要多方位考慮,比如遠近、位置、福利待遇、發展潛力等,避免一葉障目;四是要尊重自己的選擇。安置是一次性的,不可能重新再來。希望大家選擇時精神,選擇後尊重並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