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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赤城縣人民法院依法對被告人郜某某等4人涉惡勢力犯罪案件公開宣判。被告人郜某某犯尋釁滋事、賭博、敲詐勒索、強迫交易罪數罪併罰,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並處罰金4.8萬元;翟某某犯尋釁滋事、賭博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萬元,被告人周某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被告人杜某某犯賭博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1萬元;責令被告人郜某某在判決生效後三十日內,退還被害人人民幣28.3萬元;對被告人郜某某、周某、杜某某、翟某某非法所得人民幣19.36萬元予以追繳並上繳國庫。
經審理查明,被告人郜某某常年打架鬥毆、惹事生非,有多次犯罪前科,2014年出獄後仍惡習不改、橫行鄉裡,多次實施隨意毆打他人、強拿硬要、敲詐勒索他人財物、聚眾賭博等違法犯罪行為,並於2018年糾集翟某某、周某、杜某某等人共同實施了一系列為非作惡、欺壓百姓的違法犯罪行為。
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人郜某某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自己或糾集周某、翟某某多次強拿硬要他人財物,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尋釁滋事罪。被告人郜某某糾集杜某某、翟某某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其行為已構成賭博罪。被告人郜某某夥同他人設置賭博機組織賭博活動,其行為已構成開設賭場罪。被告人郜某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敲詐勒索他人財物,數額巨大,以威脅手段強迫他人購買商品,其行為已構成敲詐勒索罪和強迫交易罪。
被告人郜某某糾集翟某某、周某、杜某某多次實施違法犯罪活動,嚴重破壞社會秩序,造成惡劣社會影響,屬於「惡勢力」犯罪。赤城縣人民法院根據各被告人犯罪的事實、犯罪的性質、情節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決。來源:赤城縣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