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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來信:
木子李:
上學那會,以為自己大學畢業後,會很快結婚,但是,真正走向社會了,才發現,想找個結婚對象真的太難了:房子、車子、彩禮,都是我必須去面對的事情。
期間,談過幾個對象,或因為性格不合而分手,或因為我差錢而分手。
轉眼,我都31歲了,還沒能帶個媳婦回家給我父母一個交代。
前段時間,鄰居給我介紹了一個相親對象:鄰居如是說,對方沒有車房的要求,但是,比你大12歲,且有過婚史,孩子歸她前夫。
說真的,經歷了太多次愛情挫敗之後,我真的不願意挑了,只要對方看得過去,我都可以接受。
事實上,在我們見面後,發現她確實是一個得體的女人。
她也比較直接:你對我是否滿意?
我:當然滿意。
她:要是滿意的話,就早點把婚事給辦了。
我:這也太快了吧,至少,應該相互了解一番。
她:由你吧,我怎麼都可以。
在最近幾天的接觸過程中,發現她就是一個特別豁達、仗義的女人,沒什麼心眼。
再來說說我:
我身高近180cm,身材保持得也不錯,長相中上,只是工作能力一般。
想問:我要不要和這個大我12歲的女人牽手婚姻?
木子李編後語:
有些人不相信一見鍾情,有些人相信。
很顯然,女方對你很滿意,我說的是長相,且你沒有婚史,還比她小12歲,她自然很稀罕你。
你也說了,她直接、豁達、仗義,所以,初見面,就敲定婚事這種行為,她幹得出來。
勢必,她的事業也應該穩定,她也不指望男人買房、買車,因為她都有。
結婚最重要的環節是什麼:有一個願意和你結婚的對象。
現在,這個人出現了,你為什麼要拒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