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南寧11月28日消息(記者鄧君洋 通訊員李遠哲)近日,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全面推進廣西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工作的實施方案》,明確將通過規範改造範圍和內容、編制專項改造規劃、健全組織實施機制、加大資金籌措和監管等措施,力爭2020年內全區新開工改造城鎮老舊小區達1412個,涉及居民住宅約16.87萬套;到2022年,基本形成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制度框架、政策體系和工作機制;2021—2025年期間,力爭基本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的以及部分2001年以後建成的城鎮老舊小區改造。
分類分級 2000年底前的小區將重點改造
《方案》明確,城鎮老舊小區是指城市或縣城(城關鎮)建成年代較早、失養失修失管、市政配套設施不完善、社區服務設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願強烈的住宅小區(含單棟住宅樓)。將重點改造2000年底前建成的老舊小區;2001年以後建成且符合改造條件的老舊小區,可按年度改造任務一定比例納入改造範圍。
改造將分為基礎類、完善類、提升類三個層級。基礎類改造,旨在保障居民居住安全和基本生活需求,主要包括供排水、供電、供氣、消防等市政配套基礎設施改造以及建築物外立面、樓梯等部位維修;完善類改造,旨在滿足居民生活便利需求和改善型生活需求,主要包括環境提升,以及體育、無障礙、停車場等設施改造建設,以及建築節能改造、加裝電梯等;提升類改造,旨在進一步提升居民生活品質,主要涉及公共服務設施配套建設及其智慧化改造,包括完善社區綜合服務設施、公共衛生設施、教育設施、智能感知設施等。
優化審批 符合條件項目可1日辦結
《方案》要求,各地要力推「清單制+告知承諾制」,建立不同類型工程的審批事項清單和告知承諾制清單。不涉及土地權屬變化、不改變用地性質、對環境影響小的項目,無需辦理用地、環評等手續。不涉及建築主體結構變動的低風險項目,實行告知承諾制,可不進行施工圖審查。改造方案批覆總投資400萬元以下(不含400萬元)的項目,不再審批初步設計。各地還將開設辦理不動產登記「綠色通道」,專人專窗負責改造項目辦證工作。對於權屬清晰、材料齊全的,要求在1個工作日內辦結。
《方案》還指出,將建立空間共建共享機制、提升空間使用效率。經拆除違法建設、規整私搭亂放後的土地,將優先用於配套設施、服務設施建設或改善環境。在不違反規劃且尊重居民意願前提下,可利用空地、荒地、待改用地及綠地等新建或改建停車場、新能源汽車及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等各類設施和體育健身活動場所。
資金共擔 多種資金籌措方式助力項目改造
《方案》規定,將按照「誰受益,誰出資」原則,探索建立居民、管線單位、政府按比例共擔出資責任機制,原則上企業和居民出資比例不低於項目總投資的20%。居民可通過直接出資、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住房公積金、捐資捐物、投工投勞等多方式參與改造。各地可將城鎮老舊小區改造納入國有住房出售收入存量資金使用範圍,並將老舊小區內部及與小區直接相關的基礎設施納入地方政府專項債券支持範圍。
鼓勵各地積極探索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開展改造,符合條件的政府融資平臺可作為改造項目融資主體。鼓勵金融機構積極開發適宜的金融產品。鼓勵國家開發銀行、農業發展銀行將老舊小區改造項目列入重點支持業務領域,在貸款額度、利率定價、擔保方式等方面給予差異化政策支持。
《方案》還明確了稅費減免政策。在城鎮老舊小區改造中,為社區提供養老、託育、家政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徵增值稅,並減按90%計入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用於提供社區養老、託育、家政服務的房產、土地,可按現行規定免徵契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和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不動產登記費等。
自治區將成立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工作領導小組,統籌推進全區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工作;將建立項目核驗機制,定期通報進展情況。對在改造進度緩慢、工作推進不力、成效不明顯、任務未完成的市、縣,將按規定啟動行政問責機制。
據廣西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城市建設處相關負責人介紹,廣西於2019年開始啟動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工作,截至2020年11月27日,全區已完工改造項目175個小區,涉及2.57萬戶;2020年國家下達廣西的改造任務已實現100%開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