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廣西足球俱樂部告廣東宏遠足球俱樂部一案終於開庭審理,不過,由於對「消極比賽」無法認定,此案陷入了僵持之中。而宏遠方面拒絕進行庭外調解,更是使此案的走向撲朔迷離。
宏遠俱樂部去年同廣西足球俱樂部協議,廣西方面承辦宏遠主場。在去年6月24日宏遠主場同太陽神的比賽中,宏遠0比1失利。事後,廣西俱樂部認為宏遠此戰屬於消極比賽,並對球市、經營等方面產生了負面影響,並以此狀告宏遠俱樂部;而宏遠則否認消極比賽,同時反告廣西俱樂部拖欠主場承辦費100萬元。此案被稱為中國足球「消極比賽」第一案。
這次公開審理已是第二次。今年3月20日,在進行庭審前,被告方廣東宏遠俱樂部並不能出示俱樂部的營業執照,不具備法人資格。法官宣布休庭。7日上午庭審,首先對廣東宏遠俱樂部的法人資格進行了認證。
在這次庭審中,雙方辯論的焦點是對「消極比賽」的認證。根據雙方籤定的合同,「宏遠足球俱樂部要保證球隊陣容整齊,有一定的競爭力,有強烈的取勝欲望,盡力爭取勝利。」廣西足球俱樂部根據當時的比賽場景、媒體的報導、宏遠隊前後的對比以及球迷的反映,向法院提起訴訟,認為宏遠隊「消極比賽」,違反了合同。原告方馮永忠律師陳詞中說:「6月24日的比賽嚴重違規,宏遠故意讓球並消極比賽,與前幾場力克強敵的表現大相逕庭,導致球迷心灰意冷,很多球迷大呼假球,許多媒體打抱不平,廣告贊助商們也紛紛解除合同撤消廣告,損失高達一百多萬元,使俱樂部的聲譽受到極其不良的影響。」
而宏遠方的律師反駁:「原告認為6月24日宏遠故意輸球、消極比賽是毫無根據的,聯賽中的違紀事件應該由中國足協紀律委員會決定,現在你們憑什麼認定為消極比賽。同時如果對該場比賽有疑義應該在24小時內向比賽監督和裁判提出申訴,原告當時沒有提出消極比賽的疑問,但到了全部賽事結束需要履行合同交付承辦費和補貼時卻提出了這個問題,這是別有用心的。比賽結束後裁判員和裁判長都沒有確認本場為消極比賽。」
宏遠方包德明律師則補充說:「原告認為太陽神隊排名倒數第一根本踢不過宏遠,按照這個邏輯,那麼太陽神隊是否只能輸不能贏,這是絕對錯誤的,利用球迷的呼喊作為憑據更是荒唐可笑的。」
此間中國足協曾提供了一份證明宏遠未消極比賽的證明,但在法庭顯然起不到效果。廣西方的律師認為,中國足協不是行政或執法機關,它出示的證明無任何作用。
對於法院裁決的結果如何,雙方的態度也相差很大。宏遠方的王律師認為:「這個案件事實清楚,我們獲勝是肯定的,如果他們贏的話,那這個世界就亂了套了。」而原告方廣西足球俱樂部董事長蘭有義則有點心虛:「輸贏我們倒不是很在乎,重要的是我們能發表自己的意見,對消極比賽的認定也算是為中國足球的發展做了貢獻。」有意思的是蘭董事長還一直惦記著對手——宏遠足球俱樂部總經理嶽永榮,下午開庭前還專門詢問嶽總為什麼沒到場,而包律師的回答是:「你那麼想他來啊,他該來的時候自然會來。」
審理結束後,包德明律師在回酒店的路上對記者說,「開庭前我們請求對對方財產進行訴訟保全,但是對方根本就沒有財產可以保全的。」言下之意是,即使宏遠打贏官司,也不見得能拿到拖欠的承辦費。江離
(體育周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