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22日)上午,備受關注的反食品浪費法草案正式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審議。對於這部全新的法案,有哪些是讓你感到好奇的呢?
餐館可對造成明顯浪費的消費者收費
據中國新聞網,草案共32條,分別對定義、反食品浪費的原則和要求、政府及其部門職責、各類主體責任、監管措施、法律責任等作了規定。
草案規定,廣播電臺、電視臺、網絡音視頻服務提供者製作、發布、傳播宣揚量大多吃、暴飲暴食等浪費食品的節目或者音視頻信息的,由廣播電視主管部門、網信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或者情節嚴重的,處一萬元(人民幣,下同)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並可以責令暫停相關業務、停業整頓,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據21世紀經濟報導,草案規定,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反食品浪費工作的領導;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每年向社會公布反食品浪費工作情況;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應當加強公務接待、會議、培訓等公務活動用餐規範,加強管理。公務活動用餐應當推行標準化飲食,科學合理安排用餐數量和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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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案對餐飲服務提供者也做了規定,要求餐飲服務提供者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在醒目位置張貼或者擺放反食品浪費標識或者由服務人員提示說明,引導消費者按需適量點餐,不得誘導誤導消費者超量點餐,要合理確定餐食的數量、分量,提供小份餐等不同規格的選擇;餐飲服務提供者可以對造成明顯浪費的消費者收取處理廚餘垃圾的相應費用。
此外,草案還要求: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等要建立捐贈需求對接機制,引導食品生產經營者向有關社會組織、福利機構、救助機構捐贈尚在保質期內可安全食用的未售出食品。這樣,既解決了食品浪費的問題,也儘可能幫助到更多需要幫助的人。
草案明確,本法所稱食品,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規定的食品,包括各種供人食用或者飲用的食物。本法所稱食品浪費,是指對可安全食用或者飲用的食品未能按照其功能目的利用。
我國城市每年食物浪費超300億斤
俗話說「民以食為天」,人們對吃的追求也帶動了餐飲業的發展。據央視新聞,目前全國餐飲企業已達670萬家,2019年營業收入高達4.6萬億元。
餐飲業連年增速,而伴生的浪費現象也是讓人觸目驚心。據統計,僅城市餐飲每年食物浪費就大致在340-360億斤,這其中還不包括居民家庭飲食中的食物浪費。除了在消費環節的浪費,我國糧食損失浪費還存在於生產、儲存、加工等環節,每年損失量達700億斤以上。據中國農業科學院估算,糧食全產業鏈總損耗率約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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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糧食連年豐收,連續五年都保持在6.5億噸以上,全國人均糧食佔有量超過470公斤,稻穀、小麥兩大主糧也實現了自給自足。在糧食供給如此充足的情況下,為什麼還要反食品浪費立法呢?
據央視新聞,吉林大學教授吳子丹表示:「糧食不是一個普通的商品,糧食的生產有一個最基本的要求,就是對土地和水資源的佔用,這個付出的代價比(起)糧食本身的價格,它就不是一個數量級的問題,對糧食的浪費,它所產生的浪費的這個價值是遠遠高於它體現的那個價格。」
「穀物基本自給,口糧絕對安全」,堅固的中國飯碗來之不易。居安思危,面對糧食和農副產品未來國際市場的不確定性,做好從「田間」到「餐桌」的有效銜接,反食品浪費立法,是對糧食安全的更長遠考慮。
除了反食品浪費法草案,制定糧食安全保障法也已列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和2021年年度立法工作計劃,由國務院提請審議。有關方面正在抓緊起草,針對有關糧食生產加工、儲備流通等環節的節糧減損,都將作出具體規定。
每日經濟新聞綜合央視新聞、中新網、21世紀經濟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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