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電視劇《三十而已》正在熱播,不過大結局前幾天已經可以付費點映,相信很多人已經迫不及待地看過了,播出期間,這部劇引發了眾多網友的熱議,作為一個全職太太,女主之一的顧佳不僅有著全能才藝,還有著應對各種場面的高情商,大家在感嘆於她的完美時,必然忍不住痛罵有這樣的妻子還出軌的許幻山,以及綠茶小三林有有。
甚至可能會很有代入感地想到如果是自己會怎麼對待,事實上,在離婚率不斷升高的當下,出軌率也一樣在上升,但是現實生活中的女性遇到這種情況,卻很難像電視劇中女主角一樣果斷,因為她們或者囿於財產、或者放心不下孩子,那麼萬一遇到出軌到底應該怎麼維護自己的權益,讓聽訟網律師來給你支兩招。
首先就像《三十而已》中顧佳質問林有有的一樣,丈夫在小三身上花的錢及送出去的禮物,是可以追回的,但花費自己個人財產的除外。
因為男方私自處分夫妻共同財產的行為,在妻子不予追認的情況下是無效的。我國婚姻法第十七條和《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第一千零六十二條都規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歸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夫妻任意一方都可因日常生活需要支出共同財產,但不是為共同生活支出的,就需要雙方協商一致才行,最簡單的例子就是柴米油鹽等生活必需品,哪一方都可以花費共同財產購買,但買貴重首飾乃至買車買房,則都需要夫妻雙方一致同意;不告知對方就購買,還贈與了第三者,屬於侵犯另一方財產權的無效民事行為。
所以如果出軌方背著配偶給小三買房買車或給予貴重首飾大額錢財,這些行為在未經原配同意的情況下,都是無效的,原配有權追回財物或者房產,這是我們要說的第一招。
第二招則是向出軌方索要賠償,很多人受電視劇小說等影響,以為對方出軌就能讓他淨身出戶,但其實這是不可能的,甚至連精神損失費也是要不到的,按照此前想相關案例看,雖然分財產時會給予無過錯方一定補償,但其實出軌的行為不會太影響財產的分割。這也是很多人吐槽出軌無代價的原因,但在將於明年施行的民法典中,針對出軌增加了新的規定:
1、離婚時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應當照顧無過錯方的權益
2、有其他重大過錯行為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相信這方面的法律會越來越完善,如果您有相關法律問題想要諮詢,可關注我們的頭條號聽訟網,私信諮詢。也可以直接點擊文章末尾左下方的「了解更多」,即刻在線免費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