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親節,是一個感謝母親的節日。這個節日最早出現在古希臘。現代的母親節則起源於美國,是每年5月的第二個星期日。
美國的母親節,是由一位名叫賈維斯的婦女倡導,並由她的女兒安娜·賈維斯發起創立的。
賈維斯夫人是一位10個孩子的媽媽,是當時美國格拉夫頓城教會主日學校的總監。在美國以解放黑奴為目的的南北戰爭結束後,她在學校裡負責講述美國國殤紀念日課程。她心地善良,極富同情心。她從教學授課中收穫靈感,最先提出了設立母親節的設想,以表達兒女們對母親的孝思。但是,這個美好願望還沒實現,她便與世長辭了。
她的女兒安娜·賈維斯,目睹母親撫養自己和兄弟姐妹成人的辛勞,深感母親的提議適合天理人心,便先後寫了幾十封信給美國國會,繼續呼籲設立母親節。地方州長和婦女組織等也提議創立母親節,並得到了社會上的廣泛響應和支持。
1913年5月,美利堅合眾國眾議院一致通過決議,號召總統以及內閣、參眾兩院和聯邦政府的一切官員,一律在母親節佩戴白色石竹花。1914年,美國國會正式命名5月的第二個星期日,也就是賈維斯夫人的忌日為母親節。美國政府還規定,母親節這天,家家戶戶都要懸掛國旗,以表達對母親的尊敬。由於賈維斯夫人生前喜愛康乃馨花,這種花也就成了母親節的象徵。
母親節從西方傳入中國,首先是在港澳臺地區流行,20世紀末才在中國大陸流行開來,中國人和世界其他國家的人們一道,以各種方式表達對母親養育之恩的感謝。
進入21世紀以後,鑑於世界上已有幾十個國家設立了本國的母親節,我國港澳臺地區也有自己的母親節,中國一些傳統文化研究傳播機構和人士,開始呼籲設立我們中華民族自己的母親節。
2004年,全國政協委員李漢秋較早提議設立「中華母親節」。
2006年11月13日,李漢秋以《創設中國母親節》為題,提出設立中國母親節的提案,並提出將孟母作為中國母親節的形象代表。
2006年12月,中國民協節徽文化委員會、鄒城市委市政府、北京東方道德研究所、石家莊市中小學生校外綜合實踐活動基地等四家單位,正式成立「中華母親節促進會」,確定將孟母生孟子的母難日——農曆四月初二,定為中華母親節,並決定在首屆中華母親節到來之際,舉行一系列慶祝活動。
2007年12月13日,中華母親節促進會成立大會暨第一次全體會議在孟子故裡——山東省鄒城市舉行。會上發出了《創建中華母親節》倡議書。而後,每年都舉行相關節慶活動。
近些年來,設立中華母親節的全國「兩會」提案也已提交多個。其中,河北省全國人大代表陳致慜建議把傳說中的「女媧誕辰日」——3月15日定為「中華母親節」。
2017年5月12日,山東省家庭文化研究會由主要發起人、創會專家委員會主席王天仁提出,該會通過公眾號向社會發出倡議,在支持設立中華母親節的同時,建議廣大家庭設立「家庭母親節」,將母親的首個「母難日」,即母親生育第一個孩子的時間,作為本家庭的家庭母親節,採取自己喜歡的方式,表達對母親的感恩和關懷。
2019年1月,曲阜師範大學原校長、山東省文史館館員傅永聚博士撰文提出,將孔子母親顏徵在誕子日即孔子誕辰(每年九月二十六日)作為中華母親節紀念日,並對此進行了論述。
從了解的情況看,設立「中華母親節」一事,目前尚處於民間推動階段。各方意見不盡一致,官方也未做出正式表態。
贊同者認為,設立中華母親節,有利於傳承保護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促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傳承孝親敬老美德,應對老齡化社會挑戰。反對者則認為,母愛無國界,各國文化在「母親」節點上有巨大的匯通性,不必在意內外之別。
設立「中華母親節」的建議,從最早提出到現在約有二十年時間。其之所以長期未進入國家決策,有著多方面的原因。除了意見相左之外,還有以下幾點:
一是,在我國新設一個全國性的節日難度較大。《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節日、紀念日、活動日設立程序的通知》中的第二條規定:設立具有重大社會意義的全國性節日、紀念日、活動日,由全國人大常委會或者國務院決定。在決定機關做出決定前,不僅要廣泛徵求和聽取社會各界意見,而且要考慮國家政治經濟社會發展的現實需要,不可能草率行事,說設立就設立。
二是,中華母親節的文化內涵倚靠的是中國傳統文化,而現代社會公眾對傳統的感念正在減退,儘管近幾年國家在大力推進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傳承,但很多人尤其是年輕人對此熱情不高,設立中華母親節的社會民意基礎較為薄弱。
三是,在「消費主義」至上的當下,很多傳統節日被物質化、娛樂化,節日的內涵被淡忘忽略,很多人只關心節日放不放假,能去哪裡玩,商家會不會促銷打折,搞不好,設立新的節日會成為一些商家促銷盈利的噱頭,而失去其原本初衷。
可見,設立中華母親節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可以說是好事多磨。我們不妨參照美國設立母親節的過程,繼續堅持從民間做起,並切實注重節日內涵,注重與時俱進,注重社會效果,不要急於求成。同時,有關方面應繼續完善設立母親節的提案設想,加大組織呼籲、社會宣傳和輿論支持的力度,以引起節日設立機關的進一步重視,並獲得更加廣泛的民意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