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 吳紹志1
近日,中國裁判文書公布的一則文書顯示,新華信託與湖南中順置業投資有限公司(簡稱「中順置業」)陷入糾紛。
新華信託認為,其對中順置業應享有6.67億元的擔保債權,並且對中順置業名下坐落於天心區太和商務廣場的在建工程拍賣變價款享有優先受償權,債權數額有已生效的法律文書確認,但是「管理人隨意認定公司債權金額,侵害了公司合法權益。」
長沙中院審查後發現,《補充債權表(一)》中載明新華信託債權申報額為6.67億元,但審查額卻變為了2.38億元。案件審理過程中,中順置業管理人以未經債權人會議核查為由,撤銷了這一份補充債權表(一),並在2020年6月17日向新華信託郵寄送達了債權審查撤銷通知書。
長沙中院認為,中順置業管理人既已撤銷其對新華信託的債權審查結論,那麼新華信託的起訴依法應予駁回。待中順置業管理人重新編制債權表後,新華信託如對債權表記載的債權有異議,可另行起訴。
對於此糾紛,新華信託回復界面新聞記者:「一切以裁判文書內容為準。」
說起中順置業的破產,還要追溯到2016年10月28日,長沙中院裁定受理了中順置業的破產清算申請,並指定北京德恆(長沙)律師事務所為中順置業管理人。
2018年11月6日,德恆律所表示,中順置業投資建設的唯一建設項目為「太和商務廣場」,2009年就開始建設,但是由於資金原因從2015年9月開始一直處於停工狀態。在資產抵押情況一欄中顯示,2012年12月28日,中順置業與新華信託籤訂《一般抵押權合同》,將110158.92平方米在建工程及土地使用權抵押給新華信託。
為什麼這顆「雷」會到新華信託的手中?另一份安科機器人有限公司(簡稱「安科公司」)與中順置業的一審判決書給出了答案。
2010年9月,安科公司的關聯公司安防智能(中國)有限公司(簡稱「安防公司」)與中順置業籤訂了合作開發建設合同,合同約定,安防公司投入3.5億元用於心星大廈(太和廣場項目)建設。管理人德恆律所指出,安科公司將債權虛增至3.2億元,而後,將該項目產生的應收帳款以2.8億元的價格轉讓給了新華信託,逾期利率按日千之一計算,才使得新華信託申報了高達6.7億元的債權。此外,在該筆款項下,安防公司做了抵押,按照約定會將轉讓款的50%投入項目建設中,但是德恆律所指出,安科公司實際上僅投入9627萬元。
新華信託官網顯示,為了籌集轉讓款,公司2013年2月7日宣布新華信託·華惠96號·安科智慧債權(心星大廈)投資集合資金信託計劃成立,募集資金2.177億元,6月17日又宣布二期成立,募集資金0.623億元。
但是據悉,該信託項目實際上為事務管理類信託,根據委託人指令進行操作,企業預警通顯示該項目目前已正常清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