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曾被稱為山西柳林「首富」的山西凌志能源投資集團董事長陳鴻志,因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等多個罪名被判處死緩,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他的凌志集團等則被判處罰金共40.4億元;對黑社會性質組織及其成員聚斂的約80億元財物及其收益,依法追繳、沒收。12月21日,北青-北京頭條記者從中國裁判文書網獲悉,陳鴻志和其親屬及凌志集團名下的多輛車已被執行。
涉黑「首富」曾當眾扇縣委原書記耳光
陳鴻志是山西呂梁柳林縣人,曾是名噪一時的煤老闆,一度被稱為山西柳林「首富」,身份為山西凌志集團董事長,也曾任柳林縣人大代表。2018年7月,陳鴻志因涉黑被警方抓獲,隨後被依法刑事拘留。
據央視報導,陳鴻志名下黃金總共20公斤,價值550餘萬元,手錶12塊,價值在800餘萬元。除此之外,還有大量的瓷器、掛件、字畫、石頭、玉器、名酒等物品,以及扣押的車輛。相關部門扣押、查封、凍結涉案財物初步評估約78.4億元,其中包括房產341處,估價50.1億元;凍結銀行帳戶133個,凍結資金共計6.3億元;凍結銀行股份3.6億元;查封土地16.25公頃,估價5.4億;扣押查封汽車估價13億。
據媒體報導,陳鴻志的發跡之路,可以概括為「上買下鬧」四個字。「上買」即行賄、控制官員,「下鬧」則是通過收買等手段讓村民上訪、破壞基層選舉,並以暴力侵佔手段獲得煤礦等。柳林縣委原書記王寧被曝是一名被陳鴻志用金錢操控的官員。陳鴻志甚至曾當眾打了王寧一個耳光,原因就是王沒有辦好他囑咐的事情。
名下多輛車被拍賣執行
日前,中國裁判文書網公布了兩份與陳鴻志有關的執行裁定書,裁定書顯示,陳鴻志和其親屬及凌志集團名下的多輛車已被執行。
其中,(2019)晉04執327號之六執行裁定書的被執行人分別是山西凌志能源投資集團有限公司、陳鴻志、陳鴻志的二姐陳富香(已判刑)、陳鴻志的父親陳月福。長治中院於2020年4月15日將山西省長治市公安局隨案移交車輛依法予以沒收並上繳國庫,其中包含陳月福名下一輛陝西牌照的汽車和陳鴻志名下一輛京牌奧迪車;山西省財政廳行政事業資產管理中心於2020年6月1日將被陳月福名下的一輛車拍賣給競買人;陳鴻志名下的京牌奧迪車拍賣給競買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規定,法院裁定兩輛車分別歸買受人。
(2019)晉04執327號之七執行裁定書的被執行人分別是山西凌志能源投資集團有限公司、陳鴻志、陳鴻志的二姐陳富香(已判刑)、陳鴻志的父親陳月福。長治中院於2020年4月15日將山西省長治市公安局隨案移交車輛依法予以沒收並上繳國庫,其中包含一輛京牌梅賽德斯奔馳,山西凌志能源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名下4輛京牌車。山西省財政廳行政事業資產管理中心於2020年8月18日將這些車拍賣給競買人。法院裁定這些車歸買受人所有,所有權自交付起轉移給買受人。
案情回顧
「黑老大」犯16宗罪被判死緩
2019年11月5日,長治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陳鴻志等人犯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等罪,被告單位山西凌志能源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和柳林縣孟門運銷有限公司犯非法採礦罪、非法佔用農用地罪等罪一案進行公開宣判。
法院審理查明,自2005年以來,被告人陳鴻志、高海平、劉平等人,以陳鴻志經營的企業為依託,開始實施違法犯罪活動,2006年底正式形成以陳鴻志為組織、領導者的黑社會性質組織。該組織骨幹成員基本固定,組織結構穩定、層級明晰、職責分工明確,組織成員達七十餘人。
該組織以開辦公司、企業等方式「以商養黑」,通過尋釁滋事、故意傷害、強迫交易、非法採礦、騙取貸款和票據承兌、非法佔用農用地、不報安全事故、妨害信用卡管理、隱匿、故意銷毀會計憑證、逃稅等違法犯罪活動「以黑護商」,攫取巨額經濟利益,具有強大的經濟實力。
該組織將獲取的部分經濟利益用於違法犯罪活動和維繫組織的生存、發展。該組織為確立、維護、擴大組織的勢力、影響和利益,以暴力、威脅或其他手段,作案百餘起,其中犯罪事實91起、違法事實27起,涉及18個罪名,侵犯不特定多人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財產權利。
該組織通過操縱選舉把持農村基層政權;利用個別國家工作人員的包庇、縱容,稱霸一方;實施故意傷害6起,致1人死亡、8人輕傷,實施尋釁滋事11起,造成多名被害人輕傷、輕微傷,實施非法拘禁17起,30餘人遭到拘禁,通過上述暴力犯罪在當地形成威懾力;越界盜採相鄰企業煤炭資源總量價值高達40億餘元,對煤炭資源及生產秩序造成嚴重破壞;長期通過虛構合同及發票的手段騙取多家銀行貸款近600億元,嚴重破壞金融市場管理秩序。該組織在山西省柳林縣形成重大影響,嚴重破壞了柳林縣當地的經濟和社會生活秩序。
法院以陳鴻志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傷害罪等多個罪名,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其他成員也分別獲刑。
被告單位山西凌志能源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和柳林縣孟門運銷有限公司被判處罰金共40.4億元;對黑社會性質組織及其成員聚斂的約80億元財物及其收益,依法追繳、沒收。
(北青-北京頭條記者 李鐵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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