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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起香港黃屍法官,想必大家立即就能想起兩個人:錢禮與何俊堯!
應當說,目前所表現出來的,錢禮與何俊堯是最為囂張的兩個黃屍法官,可以說是明目張胆的在充當港毒黑暴勢力的保護傘。
我們更可以說,正是有了這些黃屍法官,甚至是本身就是港毒分子的香港法官的操控,才能港毒勢力在香港肆無忌憚、為所欲為。
所以,這些黃屍甚至是法官在倒行逆施,讓愛國愛港的香港市民怒了。大家都認為,只要這些黃屍法官還在掌握著涉港毒黑暴分子的案子的審理,香港就永無寧日。
對於目前香港的很多法官以保護港毒黑暴為己任這樣的怪狀,香港終審法院前常任法官烈顯倫在媒體上發表題為《是時候緊急改革了》署名文章,嚴厲批評香港的某些法官和律師,指它們對現實的「視而不見發展到了令人驚心的地步」、對「一國兩制」的理解「遲鈍得令人瞠目結舌」,甚至允許顛倒基本法,將個人權利置於公共利益之上,「幫助製造了」過去一年的街頭混亂等社會環境。烈顯倫特別指出:這些法官通過決定香港的憲制秩序應該如何,而把自己抬高至全國人大的位置,由此自我賦權。
錢禮自不必多說,想當年的公然枉法裁判的「七警案」就是它的傑作,可以說是一手製造了香港現代史上最大的冤獄,可以說是罪無可恕!
比如8月下旬,被內地海警抓獲的想偷渡臺灣的12名港毒黑暴分子,有至少8人是港毒暴恐組織「屠龍小隊」成員,均涉及爆炸、縱火、襲警等多項罪名。其中有7名,居然均是由大名鼎鼎的港毒保護者、印度裔黃屍東區主任裁判官錢禮所釋放。
現在,我們再說說另一大港毒法官何俊堯。
今天,據港媒報導,因連續無視事實、枉法裁判港毒黑暴無罪釋放、公然充當港毒黑暴勢力保護傘的香港東區法院裁判官何俊堯,將被被調離裁判法院,轉往高等法院專責處理原訟庭刑事案件的排期事宜,職銜為「刑事案件排期法官」,這意味著何俊堯不能再參與審理刑事案件。
所謂的「刑事案件排期法官」,負責處理一切在原訟庭審理較嚴重的刑事案件的排期事宜,職責包括處理案件控辯雙方的申請文件,並在收取辯方的排期要求後21天內,為案件排期審訊,然後再由高等法院司法常務官以書面通知案中控方及辯方有關審訊日期。
所以,刑事案件排期法官職責只涉及行政工作,毋須親自審案,何俊堯的上班地點也由東區裁判法院改為在高等法院,每日面對都是上級的高院及上訴庭法官。
而之所以這隻港毒法官突然被調離裁判官崗位,是因為香港市民在8月13日發起了「一人一信」行動,直至到香港高等法院秘書處投訴何俊堯。
特別是立法會議員葛珮帆也專門給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去信,要求嚴肅跟進裁判官何俊堯,明確指出何俊堯所審理的8起涉黑暴案時立場偏頗,裁決不公,將案中的被告均裁定罪脫,令公眾質疑其有政治傾向,要求馬官立即停止讓其審理與政治相關案件,以釋除公眾的疑慮。
第一例:去年港毒大暴亂期間,港毒女黑暴分子仇栩欣在8月11日襲擊警察。案子到了這名港毒法官案上,何俊堯居然聲稱兩名警察的話不可信,然後直接裁定仇栩欣無罪。
第二例:去年黑暴暴亂期間的11月2日,黑暴分子陳俊賢以灣仔參加黑暴被捕,警察從其身上搜出黑暴所用的大量的相關工具及通訊工具,指控其涉三項罪名。何俊堯立即裁定全部罪名不成立。理由是不相信警察的證詞。
第三例:去年3月16日,港毒組織香港眾志副主席鄭家朗和另外2名女成員吳嘉兒及何秀儀在立法會《國歌條例草案》委員會舉辦公聽會現場襲擊立法會保安。
何俊堯對3名港毒黑暴僅僅判處罰款1000港元,理由則極其無恥:各人均是大學生、未來社會棟樑,沒有對會議造成嚴重幹擾,留下「有用之軀」。這名港毒法官很明確的宣示:要為港毒勢力留下「有用之軀」!
可是,在香港即使是扔個菸頭,都要被罰1500元。可是在立法會行兇,卻僅僅罰款1000元,顯然就是為了保護港毒暴徒。
何俊堯還大言不慚的說:鄭家朗是社會棟梁,若被判入獄便無法貢獻社會。
甚至於,在被質疑這個枉法裁判時,何俊堯聲稱「暴行持續時間較短」。香港市民立即反駁道:強姦時間短呢?
目前,鄭家朗這個港毒頭目已經逃到英國,還要勾結其它在英國逃亡的港毒分子及勾結外部反華勢力成立所謂的「流亡議會」。
第四例:在去年6月時,19歲的港毒暴徒、大學二年級生王愷銘,參與圍攻灣仔警察總部,在自認刑事毀壞罪的情況下,被何俊堯輕判感化一年、賠償1200元了事。
第五例:港毒暴徒鍾嘉豪,去年向拋擲麻包袋襲警且自認罪行,何俊堯竟判社會服務令,理由竟是行為「不算太暴力」,而且系主動擔責,以示鼓勵。
第六例:去年9月8日,有聽力障礙的一婦女暴力襲警,何俊堯居然以有聽力障礙為由,直接為暴徒辯護,然後僅僅罰款2000元。
第七例:去年10月13日,18歲的港毒暴徒割警察的脖子。控方向法庭申請保護被割頸警察的身份。可是這個港毒法官卻立即拒絕。它這是有意公開被割頸警察的身份,好方便港毒暴徒進行起底、恐嚇。
第八例:去年11月18日下午4時,一名15歲中四男生夥同一名女黑暴分子,在柴灣警察宿舍外投擲汽油彈,導致一名警長所居住的房屋外牆及窗被燻黑。
對於到警察宿舍放火的黑暴分子,何俊堯居然輕判其3年感化令,這和直接釋放有多大的區別?
而像何俊堯這樣的港毒保護傘的香港法官,還有很多。下面再列出幾個。第一個:九龍城裁判官梁嘉琪。港毒立法會議員區諾軒去年在暴亂中襲警,裁判官梁嘉琪裁定兩項襲警罪成,卻只判140小時社會服務令。梁嘉琪的理由居然是:區諾軒是初犯,態度合作,對當時行為有悔意並願意負責,故只判處社會服務令。
可是,打臉的是,港毒立法會議員區諾軒走出法院大門就開始叫囂,稱他無罪,不會認罪。第二個:屯門法院裁判官水佳麗。今年年初,一名15歲黑暴分子在元朗馬路向香港警察投擲汽油彈被捕,暴徒承認縱火及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罪名。可是,屯門法院的裁判官水佳麗在審判中,僅僅判處港毒暴徒18個月感化令。
這個港毒法官輕判的理由讓人吃驚,她聲稱這個港毒黑暴是一個「優秀的少年」!
第三個:東區法院裁判官林希維。去年雙十一時,港毒黑暴分子到處打砸搶燒,到處行兇作惡。一名老年李姓建築工人被黑暴分子潑上汽油,然後點燃。
暴徒行兇後即逃之夭夭,至今仍未落網。可是,行兇現場暴徒的幫手,一對瘋狂辱罵、攻擊李姓建築工李伯的一對黑暴夫妻卻被警方立即拘捕,並以「在公眾地方擾亂秩序罪」向法院提訴。
8月17日,香港東區裁判法院裁判官林希維,居然直接裁定二人公眾地方內擾亂秩序行為罪名不成立,當庭釋放。
第五個:觀塘法院裁判官徐綺薇。其在審理黑暴分子襲警案時,身為法官,徐綺薇卻對警員制服疑犯的過程百般挑剔,說警察使用不必要動作進行執法,涉嫌濫用武力,甚至要求律政司跟進調查是否需要對執法警員進行刑事檢控。而對嫌犯的違法行為,最後只作罰款5000的處理。
需要注意的是,今年6月29日,徐綺薇才獲委任為主任裁判官。在香港國安法生效之後,她還獲任國安法官。
天啊!國安案件如果交給這樣的黃屍法官,這不是讓港毒黑暴分子有了更大的保護傘嗎?
第六個:西九龍法院裁判官鍾明新。去年8月4日,港毒在旺角發起暴動,一男黑暴分子(24歲大學生)襲警(港警卻被這名黑暴分子打的鼻梁骨折)被捕。今年6月1日,該案在觀塘法院開庭。結果,這個黃屍裁判官鍾明新居然說「警員非誠實證人」,然後直接判定黑暴無罪。
8月24日,在已經裁定黎智英涉恐嚇記者一案表證成立的情況下,這個黃屍法官直接判處黎智英無罪。而理由,居然是那個遭到黎智英刑事恐嚇的記者,曾經笑了一下!
第七個:觀塘法院裁判官梁少玲。去年黑暴期間的8月3日,20歲的黑暴分子嚴世宏襲警。而黃屍法官居然稱一名警察沒有出手制止嚴世宏的襲警行為,所以其它證言無效,然後直接判定襲警的黑暴分子無罪。而黑暴分子在獲釋後,立即叫囂要要香港警隊索賠。
第八個:東區法院裁判官崔美霞:今年元旦大戰時,黑暴分子許翹灝帶著兩隻板手,要去拆除公路護欄並意圖堵塞交通時被警隊查獲。如此證據確鑿,黃屍法官卻以黑暴分子近期車禍骨折了就僅僅判處220小時社區服務令。這樣的判決,和無罪釋放也沒什麼區別 。
近日,香港還流傳一條消息,指在7月3日,終審法院首席馬道立和高院法官黃崇厚召集全港裁判官出席法律簡介會。會上,黃崇厚公然「警告」「藍絲」法官要小心言行。
雖然後來回應「不屬實」,可是我們相信這絕非空穴來風!
還是那句老話,只要香港的那些黃屍甚至是港毒法官一日不除,香港的司法就會一直充當港毒勢力的最大保護傘,那麼港毒勢力就不可能被根除,香港就不可能回復安寧、重現繁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