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訊,拉夏貝爾(06116)發布公告,就關於烏魯木齊高新投資發展集團有限公司(高新集團)通過烏魯木齊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烏魯木齊四平路科技支行向本公司提供人民幣5.5億元的委託貸款。該公司直接附屬公司拉夏貝爾服飾(太倉)有限公司(拉夏太倉)以其持有的部分不動產為抵押物,以其持有的太倉嘉裳倉儲有限公司(嘉裳倉儲)100%股權為質押物,為該筆委託貸款提供資產抵押及質押。
因該項借款到期及新疆通融營運資金不足等原因,新疆通融未能及時歸還該項委託貸款。截至本公告發佈之日,新疆通融尚未償付該項貸款。
拉夏太倉於2020年12月03日收到江蘇太倉市人民法院(2020)蘇0585民特665號《傳票》、《實現擔保物權申請書》、《受理案件通知書》及《實現擔保物權異議權利告知書》。
根據法庭文件,原告作出以下訴訟請求:
1.請求以拍賣╱變賣被告名下座落於太倉市廣州東路116號兩處抵押房產(房權證號分別為:蘇(2019)太倉不動產權第0006322號、蘇(2018)太倉市不動產權第0029259);
2.請求以拍賣╱變賣被告上述兩處抵押物的價款優先償還原告借款本金5.5億元人民幣、借款利息3296.51萬元人民幣(貸款到期應還利息3318.48萬元,實還21.97萬元),以及自2020年11月27日起至欠款還清之日止期間的逾期付款利息(以5.83億元欠款為基數按同期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公布的貸款市場報價利率計付)。
3.請求裁定由被告承擔本案相關案件受理費。
被告已收到法院的法庭材料。截至本公告發布之日,案件已被法院受理但尚未開庭。公司將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針對本次訴訟的進展情況及時履行資訊披露義務。
本次訴訟案件可能對公司當期或期後利潤產生一定負面影響。鑑於公司已按照會計準則規定計提該項借款的利息費用,本次訴訟案件對公司損益的影響要素為可能產生的資產處置損失、公司可能承擔的律師費、訴訟費等。由於目前案件尚處於法院已受理尚未開庭階段,最終影響將以法院審理結果及年度審計結果為準。公司將積極與相關方溝通處理,爭取儘快妥善解決上述訴訟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