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7 13:46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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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認為坐在被告席是醜事,堅決不坐被告席位置,要坐在旁聽席位置開庭,辦案法官該怎麼處理?
看麻城市法院法官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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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7日上午9時,原告阮某訴被告鄧某離婚案兩位當事人按照法院傳票通知準時來到第二審判庭,當原告坐上原告席位置後,被告鄧某對承辦法官王靜說「我沒犯法,我不坐被告席,我就坐在下面的旁聽席。」這是麻城市法院遇到的第一起被告不坐被告席,要坐在旁聽席開庭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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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承辦法官耐心普法宣傳後,被告鄧某仍不願坐在被告席上。承辦法官聯繫法警大隊的江建峰隊長前來做溝通工作,法警釋明不聽從審判長安排的行為屬於違反法庭紀律,予以訓誡,當事人還是不聽從安排。在另一審判庭開庭完畢的副院長夏雪華得知此情況後,上前做當事人的工作,並於與承辦法官王靜商量該案的審理方案,鑑於原、被告均已50多歲,原告阮某提出離婚,被告鄧某的對抗情緒很大,現在首要任務是儘量減少被告的對抗情緒,緩和緊張氣氛,夏雪華立即讓審管辦負責科技法庭的工作人員將家事法庭的圓桌審判室準備好,決定將該案安排在家事法庭的圓桌審判臺上進行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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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法官王靜將原告阮某、被告鄧某帶到家事法庭的圓桌審判室,被告鄧某看到家事法庭圓桌審判,愣了一下後,沒等承辦法官王靜說話,自己坐在了被告席上。這時,被告鄧某提出要其兒子、孫子都參加旁聽,要兒子、孫子全程錄音錄像,承辦法官王靜讓法官助理羅先陽宣讀法庭規則。承辦法官王靜警告被告鄧某,其原先不懂法,可原諒,現在宣讀了法庭紀律,不聽法庭安排即是違法。通過承辦法官當場法律宣傳,被告鄧某的情緒緩和下來,也沒有提其它任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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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辦案法官的釋法析理,一個小時的耐心調解,原、被告自動達成同意離婚,雙方共同債務由被告鄧某承擔,原告阮某從現在兩人居住的房屋搬出去另行居住的協議。至此,這起被告不坐被告席位置的案件圓滿結案!
法官說法
受到傳統習慣影響,老百姓覺得打官司是不光彩的事,認為打官司不吉利,以為做被告就是犯了法。實際上在民事官司中,原告和被告的訴訟權利是平等的,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第八條規定:「民事訴訟的當事人有平等的訴訟權利。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應當保障和便利當事人行使訴訟權利,對當事人在適用法律上一律平等。」這一規定就是我們常說的民事訴訟當事人在民事訴訟中訴訟權利平等,也是我國民事訴訟法的一項基本原則。
近年來,大量家事糾紛案件湧向法院,數量居高不下,家事糾紛具有敏感性、社會性等特點,特別是婚姻家庭案件審理,涉及複雜的倫理關係、情感關係,設立單獨的家事法庭,堅持以「和」為主旋律,家事法庭內設置圓桌審判庭,法官與夫妻雙方處於同一平面,居中調解和裁判,營造濃厚的家庭調和氛圍,當事人在相對緩和的環境下,牴觸情緒減少,能更好地溝通交流,達到化解家庭矛盾、解決家庭糾紛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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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 | 湖北省麻城市人民法院
編輯排版 | 大別山文化產業發展集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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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城市人民法院
惟實慎斷 至誠至善
揚紅持正 明德尚法
原標題:《被告不願坐被告席的離婚案成功調解結案 ——麻城法院家事法庭「圓桌審判」顯奇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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