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女子吳女士(化名)取快遞時遭偷拍並被造謠「出軌快遞小哥」。近日,當事人向餘杭區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訴獲受理。吳女士發微博稱,自己拒絕接受嫌疑人郎某某、何某某及他們親友的道歉。對於前述兩人的刑事責任,她將「一追到底」。
吳女士為什麼要以誹謗罪追究郎某某、何某某的刑事責任?她希望,自己的維權行為對社會上懷有不法之心的人起到震懾作用,給類似的受害者依法維權提供借鑑。這正體現了一種可貴的法治理念。
眾所周知,自從1994年正式接入國際網際網路以來,在短短的26年時間裡,中國網絡和信息化事業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網際網路也從「K」時代跨進了「5G」時代,並從傳統網絡發展到移動網際網路。現實生活中,智能設備已經成為人們難以離開手的必須品。兼具開放、互動、共享特徵的網際網路不斷革新著信息傳播生態,對人際交往、社會治理、經濟發展等產生深遠影響。如今的網際網路,已經成為人民群眾生活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
與此同時,一提起淨化網絡空間,人們又很容易想到網絡暴力,想到網絡造謠誹謗,想到人肉搜索、深度偽造,想到釣魚網站、垃圾簡訊、垃圾電話……虛擬空間也滋生出網絡詐騙、網絡謠言等違法犯罪行為,危害著人民合法權益、社會公共秩序,也威脅著廣大網民的安全。值得一提的是,一些網絡醜惡問題的製造者明知製作、複製、發布的信息違法,或者屬於不良信息,但依然任性妄為,原因就在於缺少良知,缺少法治素養。對此,需要依靠法治的力量來予以規範,方能夠奏效。
日前,中央印發了《法治社會建設實施綱要(2020-2025年)》,《綱要》專門就依法治理網絡空間做了具體安排。《綱要》指出,網絡空間不是法外之地。推動社會治理從現實社會向網絡空間覆蓋,建立健全網絡綜合治理體系,加強依法管網、依法辦網、依法上網,全面推進網絡空間法治化,營造清朗的網絡空間。
網絡空間是億萬民眾共同的精神家園。誰都不願生活在一個充斥著虛假、詐騙、攻擊、謾罵、恐怖、色情、暴力的空間。習近平總書記曾強調指出,「網絡空間天朗氣清、生態良好,符合人民利益。網絡空間烏煙瘴氣、生態惡化,不符合人民利益。」依法推進網絡空間治理進程,既關係到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同時也是建設網絡強國的重要前提。
從這個意義上說,取快遞被造謠女子追究當事人刑事責任和當地法院立案受理,這種依法維權和依法辦理的行為,是值得充分肯定的。網絡空間是大家共同活動的空間,沒有誰能獨善其身,也沒有誰能置身其外。只有越來越多的人依靠法治的力量牢牢支撐和把控著網絡生態,「淨化網絡空間」才會得以真正實現。
(本文來自澎湃新聞,更多原創資訊請下載「澎湃新聞」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