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司法部2月27日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永久居留管理條例(徵求意見稿)》以來,在網際網路上就引發軒然大波,而且網民以壓倒性態勢反對該條例。本來很正常的、符合國際慣例的外國人永久居留管理條例,為什麼會在我國遭到如此多人的反對呢?筆者作為一個中國公民,本不想發什麼雜音,但趨於好奇與網際網路的熱鬧,也就淺談幾句,希望有關部門能夠傾聽。
首先,網友一邊倒的反對意見,主要是基於放寬外國人永居條件後可能有損國民利益的一種憂慮,我本人對網民部分意見是表示贊成與理解的。畢竟中國擁有14億人口需要照顧,中國面積雖大,但中國有大量的國土面積是沙漠戈壁和山脈高原,適居國土面積卻不算大。中國的人口密度,是比世界上許多國家都大得多的。總之,雖常言中國地大物博,但人均資源佔有量卻是相對貧乏的。以中國的資源和中國的土地,實在養不起更多的人口。如果在引入外來人員的政策制定方面不加以嚴謹的科學論證,後果將是致命的、可怕的。在反對的意見中,當然也不乏理性的聲音。即便反對意見有些「情緒化」,但是也體現了一個中國公民的危機和憂患意識,這是難能可貴的,應當予以肯定與理解。特別是長期以來我國一些地方對外國人某些「超國民待遇」也讓國人較為不滿,比如,一些學校對留學生的特殊待遇甚至損害到同校中國學生的尊嚴和利益;又比如,一些地方在公共服務方面,外國人和國人也是區別對待的,常見於一些媒體報導中,老外在中國丟個手機、錢包、自行車等,相關部門發動群眾不遺餘力不計成本迅速找回,國人卻很少能享受到這樣的待遇。對於此類寧予友邦、不予國人的不平等待遇,公眾是頗有微辭的,這次一邊倒的反對也算是一種情緒化的宣洩吧。
至於條例而言,本人覺得條例在制定設計過程中內容表述過於籠統,在執行的時候可能會產生許多漏洞。舉例,比如什麼是「突出貢獻」、什麼是「國際公認傑出成就」、「什麼是急需緊缺人才」,條例中第十五條第一項具有博士研究生學歷中的「博士研究生學歷」,在外國同樣也有很多野雞大學、注水博士,是否也能順利申請成功而不加限制,等等類似的問題,都應當細緻規範的制定具體細則。由於永居條件的不細化容易給推薦單位留有很多操作空間,容易權利尋租。因為,條例中獲得永居資格的一個重要途徑是推薦制,而推薦權分散掌握在有關主管部門、高校、科研機構以及相關高新、創新企業和知名企業手中,推薦權的分散化、民間化,這裡面實際上是暗含「商機」、是有利可圖的,甚至不排除形成推薦、中介、代辦一條龍的灰色產業鏈。此類問題需要防微杜漸、慎之又慎。
總之,開放外國人來華永久居留資格的問題,並非其他一般性法律條例的實施,決不僅是一個小問題。中國要發展,要成為全球的技術創新高地,引進外國人才,是不可或缺的措施,但我們需要是高素質、高技術、高能力的外國人來參與,並非外來的人海戰術,希望相關部門能夠慎之。(文/曹帥.圖/網際網路)
來源:新浪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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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楊文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