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確外國人申請永久居留條件、規範申請程序和流程、為永久居留外國人提供辦事便利……司法部27日發布外國人永久居留管理條例(徵求意見稿),有關單位和各界人士可通過登錄司法部官方網站或郵寄信函等方式提出意見建議,徵求意見截至2020年3月27日。
資料圖 新華社記者 李文 攝
徵求意見稿明確,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是永久居留外國人在中國境內的身份證明。永久居留外國人可以憑該證證明身份從事相關活動,有關單位及其工作人員不得拒絕。
徵求意見稿列舉了外國人可以申請中國永久居留資格的幾種情形。
例如,在經濟、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等領域取得國際公認傑出成就的外國人,可以直接申請永久居留資格。外國人為中國經濟社會發展作出突出貢獻,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推薦,可以申請永久居留資格。因國家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引進的外國人,如國家重點發展的行業、區域引進並經主管部門推薦的急需緊缺人才等,可以申請永久居留資格。
徵求意見稿規定,外國人申請永久居留資格,應當向居留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提出申請,如實填報申請信息,提交本人護照或者其他國際旅行證件、符合規定的照片和申請材料,按規定接受面談,並留存指紋等人體識別信息。永久居留外國人每年在中國境內實際居留時間不得少於三個月。
徵求意見稿要求,國務院有關部門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根據本部門、本地區實際情況,逐步推進永久居留身份證社會化應用,為永久居留外國人憑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在中國境內辦理金融、外匯、教育、醫療、交通、電信、社會保險、住宿登記、財產登記、機動車駕駛證申領等事務提供便利。
根據徵求意見稿,永久居留外國人出入境時,可以從中國公民專用通道通行。永久居留外國人可以按照有關規定在中國境內購買自用、自住商品住房,可以按照住房公積金管理有關規定繳存和使用住房公積金。適齡永久居留外國人或隨遷的未成年子女可以在中國接受義務教育,不收取國家規定以外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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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序恢復出入境秩序,國家移民管理局出臺十項新措施
今天國家移民管理局出臺發布十項新措施,抓緊抓實抓細防控工作,有效阻止疫情通過出入境渠道傳播,大力支持相關行業、企業復工復產,主動服務促進穩就業穩外資穩外貿,為統籌做好經濟社會發展提供出入境服務保障。
據介紹,當前疫情防控積極向好的態勢正在拓展,但仍處最吃勁關鍵階段,國家移民管理局出臺十項措施旨在加大出入境政策調節力度,有序恢復出入境秩序。分區分級有序開放公安出入境窗口服務,保障中外人員出國出境從事經貿、科研等正常活動。落實差異化防控策略要求,低風險地區即日起全面恢復公安出入境窗口服務,中風險地區視情逐步恢復,高風險地區開設應急預約服務,受理審批急需個案申請。
鼓勵在華從事創新創業工作、科研的外國人繼續安心工作生活,提供相應停居留便利。上述人員疫情防控期間所持籤證或停居留許可到期的,在華停居留期限自動順延2個月,無需辦理延期手續。如需臨時短期出境參加商務貿易、科研學術交流活動,可預先為其辦理再入境籤證。
積極提供出入境便利,服務企業復工復產,促進外貿外經工作。對企業復工復產需出入境的中外人員,優先受理審批出入境證件,對需要及時出境入境的,邊檢機關提供快速通關服務。對因投資、創業、貿易等緊急事由需來華的外國人,提供申辦口岸籤證或臨時入境許可便利。
堅持特事特辦,繼續優先服務防疫抗疫物資進出口和國際合作。對參與醫療救護、藥品研發、學術交流等防疫抗疫工作的中外人員,提供24小時加急辦證服務。對來華參與防疫抗疫工作的外國人,籤發相應期限的居留許可。對運輸抗疫物資、國際進出口商品和鮮活農產品的交通運輸工具繼續實行「零等待」邊檢驗放,主動提供全時候出入境服務。
嚴把國門,強化出入境窗口和通關現場防疫抗疫措施。在所有對外開放的出入境窗口、通道、場所全面嚴格執行防疫抗疫規定,嚴格落實公共衛生安全管理措施,健全口岸聯防聯控機制,主動配合做好出入境人員檢測、隔離、留觀,積極採取分時段、分類型等措施降低人群密度,嚴防疫情感染傳播,大力宣傳防疫知識,為出行中臨時缺乏或忘帶口罩的出入境人員免費提供必要的安全防護物品。
同時,為有效減少人員聚集流動、降低感染風險,還推出深化「網際網路+政務」服務措施,為中外人員提供網上申請、郵寄申請及境內外出入境政策調整即時查詢等服務。
目前,國家移民管理局已向全國移民出入境管理部門作出部署,要求嚴密組織,確保落實落地。十項措施實施後,將為廣大中外人員提供更加優質便捷的出入境服務,進一步增強中外人員戰勝疫情的信心,便利中外人員往來,積極服務企業復工復產,促進經濟社會發展。
附:國家移民管理局部署十項新措施
一、有序恢復公安出入境窗口服務。落實差異化防控策略要求,分區分級有序恢復公安出入境窗口服務。低風險地區即日起全面恢復公安出入境窗口服務;中風險地區視情逐步恢復公安出入境窗口服務;高風險地區開設應急預約服務,受理審批急需個案申請。恢復開放的公安出入境窗口,要積極主動為中國公民出國出境和外國人在華投資、商貿、創業等提供申辦證件、籤證優質服務。
二、延長部分外國人在華停居留期限。疫情防控期間,在華繼續從事創新創業工作、科研的外國人,所持籤證或停居留許可到期的,在華停居留期限自動順延2個月,無需辦理延期手續。上述人員順延期限內可在華合法停居留或正常出境。
三、提前為在華外國人辦理再入境籤證。疫情防控期間,在華外國人所持籤證入境次數使用完畢,需要臨時短期出境參加商務貿易、科研學術交流等活動後再返回的,可預先為其辦理再入境籤證;來華外國人所持居留許可過期的,可憑原居留許可申辦口岸籤證入境。
四、為來華投資、創業、貿易外國人辦理口岸籤證。因投資、創業、商貿等緊急事由需來華的外國人,可憑相關企事業單位邀請函申辦口岸籤證。入境口岸無口岸籤證機關的,由出入境邊防檢查機關為其辦理臨時入境許可。外國人入境後,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依法及時為其辦理籤證、停居留證件。
五、積極為參與疫情防控的中外人員提供出入境便利。為參與醫療救護、藥品研發、物資供應、學術交流等防疫抗疫工作的中外人員,堅持提供24小時加急辦證服務。對來華參與防疫抗疫工作的外國人,可根據其工作需要,籤發相應期限的居留許可;對在防疫抗疫工作作出重要貢獻、本人申請在華永久居留資格的,予以優先受理審批。
六、主動為中外人員提供網上申辦出入境證件。內地居民可網上提交出入境證件申請,外國人可通過電子郵件和郵寄方式提交籤證、停居留證件或永久居留申請。出入境國際航班可網上申報載運人員信息,無需再提交紙質申報單據。
七、優先為復工復產人員申辦證照籤注。對企業復工復產需要出入境的中外人員,優先受理審批出入境證件,對需要及時出境入境的,邊檢機關提供快速通關服務。
八、優先為進出口商品物資提供快速便捷通關。對運輸抗疫物資、國際進出口商品和鮮活農產品的交通運輸工具繼續實行「零等待」邊檢驗放。對運輸上述物資、商品的國際航行船舶,入境的到港即可作業,出境的提前辦理邊檢手續。在陸地邊境口岸,對運輸上述物資、商品的跨境運輸車輛開設專用通道,優先安排通關。
九、主動為中外人員提供出入境管理政策調整查詢服務。通過「出入境信息一鍵通」為廣大出入境人員提供疫情防控期間境內外出入境管理政策調整變化提醒服務,及時告知提醒有關國家和地區臨時入境管制措施,以及我國口岸開放通行情況,便利相關企業和出境人員合理安排行程,避免不必要損失。
十、強化出入境窗口和通關現場防疫抗疫工作。在所有對外開放的出入境窗口、通道、場所全面嚴格執行防疫抗疫規定,認真嚴格落實公共場所、人員密集場所的公共衛生安全管理措施,嚴防疫情感染傳播;嚴把國門,健全口岸聯防聯控機制,及時向海關檢驗檢疫部門通報相關預警信息,主動配合做好出入境人員檢測、隔離、留觀措施;加強對廣大出入境人員防疫抗疫知識宣傳,為出行中臨時缺乏或忘戴口罩的出入境人員,免費提供必要的安全防護物品。
來源:綜合新華視點、北京日報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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