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元英為了扶貧一個貧困縣裡最貧困的王廟村,而策劃了一場殺富濟貧的商業布局,這場殺富濟貧,也可以稱作是一場強勢文化者掠奪弱勢文化者手中財富的實例驗證。
這場殺富濟貧的商業策劃,就是天道這部電視劇所要講述的故事內容,體現的就是強勢文化和弱勢文化的較量。
我們看下劇中丁元英所說的布局原話:
「樂聖是因為矛的銳利而無需用盾,我這兒既無矛可攻也無盾可守,所以只能借用樂聖的矛了,
我想在北京擺攤兒,用柏林、倫敦、巴黎三個城市當託,
讓斯雷克公司當打手,讓媒體、法院起鬨,讓伯爵電子公司落井投石,從樂聖的碗裡化點兒緣。」
下面來分析下這個商業布局。
丁元英創建的格律詩公司,以最廉價的勞動力,用樂聖公司生產的音響套件,斯雷克公司生產的功放組件,格律詩公司自己製造的機櫃,組裝成一套雙組音響設備。
格律詩公司製造的這一套雙組音響設備的價格,比樂聖公司單組音響的價格還要便宜。
說白了就是利用王廟村村民的廉價勞動力,東拼西湊製造出來的產品,打價格戰,在競爭當中擊敗樂聖,因此說這個殺富濟貧的商業布局,前提條件就是廉價的勞動力。
如此低廉的銷售價格,必然導致樂聖產品的滯銷,樂聖公司在知道了格律詩產品使用的竟然樂聖生產的音響套件,然後如此低廉的價格和樂聖競爭,樂聖必然會起訴格律詩,控告格律詩的不正當商業競爭手段。
這個環節中,丁元英所倚仗的就是鑽法律的這個空子,這就是所謂的強勢文化,它的本質就是一種規則文化,規則就是法律,只要不違反規則法律,就可以公開的進行掠奪。丁元英對法律必然是精通的,也知道自己所布下的這個局不會觸犯法律,樂聖只要來告格律詩,樂聖必然敗訴。
法院的判決,會讓樂聖一敗塗地,造成更大的轟動效應,樂聖公司就會陷入更大的危機。
樂聖想擺脫危機,只能做出讓步,一是商品降價,和格律詩打商品價格戰,樂聖的高成本,當然打不過廉價勞動力的格律詩。二是樂聖尋求和格律詩合作,共同提高商品價格,這正是丁元英所要達到的必然目的,逼迫樂聖來找自己合作。
因為商品價格這種不正當競爭的手段,時間長了,丁元英也玩不起。
通過以上的分析,丁元英的布局需要的條件,一是廉價的勞動力,二是法律的空子。只有廉價的勞動力才會讓商品的價格降價,只要法律有空子,才可以利用法律的這個空子,進行合法掠奪。
這種商業模式競爭手段是極其無恥和卑鄙的,和中國五千年的道德理念完全背離,但是不違反法律,因此,所謂的這種強勢文化,就是利用法律上的空子,進行不合理的,不懼怕任何社會道德譴責的商業競爭模式,這種競爭是一種蝗蟲方式的掠奪,本身對社會沒有任何商業貢獻,倚靠不道德競爭手段和法律的空子,掠奪他人取得的商業成果,成全自己。
馬克思說過這樣的話:
如果有百分之二十的利潤,資本就會蠢蠢欲動;如果有百分之五十的利潤,資本就會冒險;如果有百分之一百的利潤,資本就敢於冒絞首的危險;如果有百分之三百的利潤,資本就敢於踐踏人間一切法律。
丁元英的殺富濟貧計劃,就是一種資本冒險,任何一個環節失敗,他都會萬劫不復。
在劇中丁元英可以成功,還需要第三個條件,就是人脈。
就是要有不正當的權勢為其保駕護航,例如柏林、倫敦、巴黎三個城市給格律詩公司當託,憑什麼?憑的就是人脈。
丁元英在德國有位朋友,一位賭場老闆,讓他代辦五國專家音響大測評。
另一位朋友飯店老闆鄭建時,讓他代為尋找籤訂的國際性總代理。
還有沒有其他的權勢人物呢?如果在現實中,當然有,而且會有很多。
因此說,所謂強勢文化,就是鑽法律空子,踐踏人間一切道德的資本冒險。
這一點丁元英自己是清楚的。看下小說原文是如何描述丁元英的內心想法:
如果不是站在「作為價值」立場而是站在「人生價值」的立場,又很難說芮小丹的價值觀考量不足。如果要用這種價值考量他自己……丁元英沒有底氣再想下去了,那就不是不足的問題了,而是沒有。
丁元英很明白,一個人存在人世間的意義,就是要有人生價值,丁元英沒有這些,他有的只是千方百計布局,掠奪別人的人生價值,他的扶貧計劃,只不過是把樂聖公司創造的價值掠奪過來,給自己的格律詩公司,給王廟村的村民,其實他什麼都沒有創造,這就是丁元英利用法律規則的空子,實行殺富濟貧的實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