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國裁判文書網發布的1份刑事判決書顯示,貴陽銀行(601997,股吧)雲巖支行一客戶經理何某平因利用職務便利偽造資料騙取銀行貸款以及非法佔有他人財產等違法行為,最終被判犯有職務侵佔罪、盜竊罪和詐騙罪,數罪併罰,總和刑期有期徒刑十四年,並處罰金人民幣3萬元,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3萬元。
何某平是位80後男子,大學本科畢業,後在貴陽銀行雲巖支行任客戶經理一職。
2019年3月期間,何某平以銀監會排查到客戶陳某某的貸款資金用途不符合貸款申請為由,向陳某某出具了偽造的提前收回貸款通知。後陳某某便將所貸100萬元全額歸還。同年4月,陳某某隻好再次向貴陽銀行雲巖支行申請貸款100萬元。
同年5月20日,陳某某為了提升自己的貸款金額,請何某平為其操作還款事宜。然而,何某平利用陳某某貴陽銀行APP轉帳功能,在其不知情的情況下將上述100萬元轉至自己的個人帳戶。
套路「深又多」!從客戶銀行APP上竊取550多萬
2019年3月期間,何某平以銀監會排查到客戶陳某某的貸款資金用途不符合貸款申請為由,向陳某某出具了偽造的提前收回貸款通知。後陳某某便將所貸100萬元全額歸還。同年4月,陳某某隻好再次向貴陽銀行雲巖支行申請貸款100萬元。
同年5月20日,陳某某為了提升自己的貸款金額,請何某平為其操作還款事宜。然而,何某平利用陳某某貴陽銀行APP轉帳功能,在其不知情的情況下將上述100萬元轉至自己的個人帳戶。
此後,何某平發現以「提升貸款金額」為由來藉機竊取客戶貸款資金似乎「大有可為」。
就這樣,2019年4月期間,何某平以客戶龔某某「可以提升貸款金額但須先全額償還貸款」為由,先是利用龔某某貴陽銀行APP操作還款事宜時,將其用於還款的50萬元轉至個人帳戶。後龔某某再次申請貸款50萬元,何某平又以「不動用該筆資金一個月可降低貸款利率」為由,再次將龔某某的貸款資金50萬元轉至自己帳戶。
同月,何某平再次利用上述理由誘騙鄧某上鉤。鄧某為了提升自己的貸款金額,便將手機交給何某平,何某平便在鄧某不知情時,多次利用其貴陽銀行APP轉帳功能,將鄧某的135萬元轉至自己帳戶。
法院一審查明,何某平利用貴陽銀行APP轉帳功能,盜竊了6名被害人合計555萬元款項。
除了以各種理由騙得客戶信任,以此竊取客戶貸款資金之外,何某平還將客戶申請貸款資料加以偽造「委託支付」來向貴陽銀行雲巖支行申請貸款。
短短3個月不到的時間裡,何某平便利用客戶對其的信任、對貴陽銀行的信任,陸續讓8名貴陽銀行客戶上當受騙。
全部用於賭博並揮霍一空
法院一審查明,2019年2月至5月期間,何某平利用其貴陽銀行工作人員身份,偽造貴陽銀行雲巖支行公章,通過秘密竊取、騙取的方式,將上述多名客戶的貸款資金佔為己有。
除了利用銀行APP竊取客戶貸款資金之外,何某平還將客戶申請貸款資料加以偽造「委託支付」來向貴陽銀行雲巖支行申請貸款。
2019年1月期間,周某某全額償還貴陽銀行貸款80萬元。同年4月,何某平利用周某某原有的貸款材料並偽造「委託支付」等資料向貴陽銀行雲巖支行貸款80萬元,該筆貸款放款至其偽造的委託支付方帳戶中。
2019年6月10日,何某平虛構為被害人趙某某辦理貸款程序的事實,騙取趙某某14萬元。
經查明,被告人何某平將上述款項全部用於網絡賭博,揮霍一空。粗略統計,金額高達650餘萬元。
數罪併罰終審獲刑
一審法院認為,被告人何某平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秘密竊取他人財物555萬元構成盜竊罪;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詐騙銀行貸款80萬元,構成貸款詐騙罪;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騙取他人14萬元,構成詐騙罪,應以盜竊罪、貸款詐騙罪、詐騙罪對其數罪併罰。因其在案發前主動投案自首,併案發後積極退贓,可酌情從輕處罰。
法院查明,何某平於2019年4月19日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私自使用周某某之前的貸款資料及房產證,模仿部門主管籤字製作貸款審批單和用印審批表,利用主管助理的帳號製作了出帳通知書,並使用固定模板列印借據、劃轉通知書、委託支付書,模仿其他同事的筆跡籤字,最後通過委託支付的方式將貸款轉入朋友喻某某的帳戶。為避免事情暴露,何某平並未將所有材料上交後臺存檔,而是將貸款資料予以銷毀,非法佔有80萬元後並全部用於賭博。其行為應認定為職務侵佔罪。
此外,二審期間,法院認定何某平竊取他人財物為552.35萬元。
最終,二審法院認為,應以職務侵佔罪、盜竊罪、詐騙罪對其數罪併罰。最終判決何某平的總和刑期為14年,並處罰金3萬元,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3年。何某平盜竊、詐騙贓款繼續追繳後發還被害人及墊賠單位俱領。
每日經濟新聞綜合裁判文書網、中國基金報
(責任編輯:馬金露 HF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