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消息,疫情過後讓直播帶貨行業大火,一提到直播帶貨,首先想到的就是李佳琦、薇婭,而「口紅一哥」李佳琦的一句「oh my god,買它!買它!」幾乎已經成為直播帶貨的最鮮明的符號。近日,李佳琦給這句口頭禪原聲註冊商標事件引發輿論關注。
根據企查查網站顯示,4月7日,上海妝佳電子商務有限公司申請註冊聲音商標「oh my god,買它買它!」,商標國際分類為35-廣告銷售,目前狀態為等待審查。註冊信息顯示,本件聲音商標以李佳琦人聲念出「oh my god,買它買它!」。語速較快,奔放有力,極具情緒調動性,聲音具有極強的個人風格和識別度。
根據企查查顯示,上海妝佳電子商務有限公司成立於2019年3月,法定代表人為戚振波。大股東為美腕(上海)網絡科技有限公司持股比例51%。李佳琦為第二大股東,持股比例49%,為最終受益人。
至於為什麼會註冊此商標,李佳琦方面回應稱,系保護性註冊。「保護性註冊」目的為避免某些賣家惡意使用,誤導消費者。
相信不少網友疑問:如果李佳琦申請聲音商標成功,那以後其它商家或主播,還能用「oh my god,買它買它!」這句話嗎?
對此,上海段和段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律師郭國中接受採訪時表示,李佳琦申請的是自己說「oh my god,買它買它!」這句話的聲音的商標,不是這段文字的商標,所有人都可以說這句話。但如果別的店鋪在直播中播放李佳琦說的這句話,可能會被認定成想搭便車,構成混淆。
不過該商標最後能否通過目前還不好說,畢竟這句話可能不具有顯著特徵,並且相信也有一些人和李佳琦相似的音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