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一對情侶
因為心存懷疑
便報復別人!
而他們報復的手段真是絕了:
把別人的照片P成豔照大肆宣傳
為報復他人
將別人的照片P成豔照併到處粘貼
這是一個關於3個人感情糾紛的案件。2013年4月,黃某(女)將一張大尺度的照片發給了李某(男),並詢問大尺度照片上的人是否是李某的女朋友藍某(女)。
李某與藍某這對情侶情比金堅,他倆懷疑照片是黃某自己製作的。兩人心生怨氣,便決定要報復黃某。
藍某以200元的報酬找人粘貼小廣告。而這小廣告上的內容絕了:
「該小區住處有個女的叫黃某,喜歡偷拍別人,拿別人照片P成豔照,喜歡勾引詐騙男人,大家看好這個女人,小心被偷拍詐騙。」
小廣告上還一併附上了黃某的照片。
這個小廣告被粘貼在了黃某所住的小區附近路邊的電線桿等處。
2013年5月,藍某又以事成之後支付1000元的報酬為承諾,繼續找人印刷涉及黃某的小廣告。印刷廠的工作人員覺得此事不對,就向南寧市公安局南湖派出所報案。
法院判決藍某得賠償+道歉
但藍某一直不履行判決
此時,黃某才發現自己的名譽受到侵犯。怒不可遏的黃某於2013年12月將藍某起訴至南寧市江南區法院。
一審法院沒有支持黃某的訴求,黃某又上訴至南寧中級法院。2015年7月,中院做出終審判決,藍某須在報紙上公開向黃某賠禮道歉,並賠償黃某醫療費1029.78元、誤工費2500元、精神損害撫慰金3000元。
本以為終審判決下來後,這場鬧劇會很快結束。可藍某卻不理會法院的判決,根本沒有履行生效判決。於是案件於2016年進入執行程序。
可兜兜轉轉,雙方還是對賠禮道歉的內容無法達成共識,雙方均向南寧市中級人民法院申請複議。直到2018年1月,南寧中院於作出複議的裁定,駁回複議申請。
明天,藍某要登報導歉
2019年3月7日,930記者了解到,該案的執行款及登報費用已執行完畢,登報賠禮道歉的內容也已確定。南寧市江南區法院將於2019年3月8日在報紙上刊登藍某向黃某賠禮道歉的內容。
如今,藍某與李某已登記結婚,過著甜蜜的生活。而黃某也開始了新的人生。
法官表示:三人的感情糾葛剪不斷理還亂,但從打官司到執行,歷時了近六年時間,不僅讓雙方「兩敗俱傷」,也在一定程度上浪費了司法資源。
希望大家萬事以和為貴,不要衝動行事。
記者:雷俊
通訊員:張菁、黃文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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