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女士居住在西安市,他因為要長期在外面打工,她的兩個妹妹也是如此,家裡的父親實在沒人照顧。
在今年的5月份,她把自己75歲的父親送到了西安市的「西安和平新時代護理院」,每月的護理費是7900元。
因為老人患有肺氣腫、冠心病等疾病,生活不能自理,劉女士為他的父親選了一個最貴的服務,是因為看中了其中的房間是小套房,其中的服務內容有協助行走、協助入廁等。劉女士和妹妹們會不時地去看望老人。
在今年的12月6日早上6點左右,劉女士接到護理員打來的電話,稱老人不在了,劉女士當時還在外地工作,就著急地坐高鐵趕回去了。
也是同年的12月17日,劉女士回憶道,在當天的下午感到護理院時,發現父親躺在床上,已經去世了。劉女士產生了懷疑,老人的身體說然說不是很好,但是也不至於說不在就不在,護理人員解釋道,是呼吸衰竭而導致的死亡。
在護理院出示了死亡證明後,劉女士就把父親送到了殯儀館。在殯儀館發現,老人的後腦勺有傷,馬上就撥打了110報警。在警察趕到後,分別在殯儀館和護理院進行調查。
在辦案民警展開調查之後,護理院的人才說出了實話,稱老人是早上在衛生間裡摔倒了。劉女士便查看了護理院監控。
在監控中顯示,凌晨5點左右,一個老人自己穿衣服,一個人下床,然後去了衛生間。不一會兒,護理人員就從房間裡出來,趕到了衛生間裡。這個時候老人已經摔倒了,護理人員把他抬出來,回到了房間。
在17日的下午,劉女士和護理院籤署的託老服務協議中,明確表明了護理院的收費標準,劉女士選擇的是7900一個月的護理,其中包括床位費2900,護理費4200,夥食費800。
在劉女士選擇的這一級別中,明確標示著:臥床或輪椅(手術後或者治療期間需要嚴格臥床)生活行為依賴他人護理的;或思維功能中度以上障礙者;視力聽力重度障礙、肢體殘疾或患有多種疾病者,不能準確表達自己意願,大小便失禁。
劉女士表示,讓一個老人自己穿衣服,下床去上廁所,沒有任何護理人員的陪同,她認為這是護理院的失職。
劉女士表示,讓一個老人自己穿衣服,下床去上廁所,沒有任何護理人員的陪同,她認為這是護理院的失職。
在12月14日,劉女士去往民政局反映此事。在17日的下午,從民政局了解到,這護理院是一個正常的養老機構,收費標準由市場定價。雙方調解失敗並發生了矛盾,可以選擇走法律手段。
通過詢問得知,老人們上廁所並不是一對一陪同, 12月17日的下午,通過從警方了解的消息,已經排除了刑事案件。目前,劉女士已經委託警方進行屍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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