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你去爬山
這是什麼梗?
不用我說,應該大家都猜到了。
這是最近熱播的國產懸疑劇《隱秘的角落》。這部劇從一播出就以豆瓣評分9.0的高分開局,劇中隱藏不少細節,劇中所暗含的法律熱點是否有留意呢?又讀懂多少?
都上山了,我們可以聊聊了
01
殺害嶽父母,可以繼承他們財產?
看到這個畫面是否心裡顫抖一下。這是張東升帶嶽父嶽母去爬山,借著拍照為由將他們倆順勢推下山崖的一幕,一開始就有令人驚悚的鏡頭···
此前張東升搗鼓著相機,問了嶽父一句「我還有機會嗎」。語帶雙關,他當然是希望二老幫著勸勸妻子,希望維持一個體面的婚姻。
沒想到,卻被嶽父一口回絕。嶽母直接說:「在物質上我們沒虧待過你。」聽完這句,張東升尷尬一笑,但這時已種下殺機。下一秒就將沒有一絲絲防備的嶽父母推下懸崖,製造失足墜崖的意外假象。
《隱秘的角落》劇中,嶽父母肯定萬萬沒想到這趟爬山,是有去無回的那種。這麼突如其來,想必其未留有遺囑。
未留有遺囑,遺產會是怎麼分呢?此時應為法定繼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法定繼承人的範圍及繼承順序】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徐靜(張東升妻子)作為父母的獨生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劇中未提及尚在生。推測徐靜為其父母的唯一第一順序法定繼承人,享有完全的繼承權。
徐靜是一名醫生,在2005年和僅為少年宮校工的張東升就已經開彼時價值不菲的汽車(且家裡還不止一輛車),由此可見家境不錯。其父母突然離世,所留下的房子、屋內古董字畫等財產,均由徐靜全部繼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除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應為夫妻共同財產。
即兒媳、女婿雖不直接繼承公婆或嶽父母的遺產,但在未有遺囑明確規定遺產為兒子、女兒一方所有時,兒媳、女婿仍可在配偶實際繼承遺產後成為遺產的共有人。
雖然徐靜跟張東升要離婚,但未辦成離婚一天,這兩人都還是夫妻。加上發生繼承時間還是在這兩人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徐靜父母走的匆忙又未留下全部財產都留給女兒一人繼承的遺囑,故上述遺產應作為徐靜與張東升的夫妻共同財產。那麼張東升就可以間接繼承到嶽父母的遺產。
02
接著殺害妻子,可以繼承徐家全部財產?
他以為殺害了嶽父母,妻子就會回心轉意,可妻子還是執意離婚。接下來,張東升又在策劃一起事件。在殺害徐靜之前,張東升問徐靜:「我還有機會麼?」
在那個時候,徐靜之死從某種角度而言似乎就已經成為一種必然了。
張東升對出軌的妻子蓄意報復,故意將妻子遊泳前必吃抵抗低血糖的藥換成降糖藥,導致妻子在海裡遊泳時溺亡。
更換藥物致使妻子死亡後,張東升既發洩了奪妻之恨,同時,在尚未正式離婚的情況下,因為和徐靜未育子女,故張東升作為配偶成為徐靜唯一的第一順序法定繼承人。
那麼,徐靜先前繼承其父母的遺產部分,以及劇中可見二人的無敵海景房等均歸張東升一人所有,即獲得徐家的全部財產。
03
張東升是否能順利繼承財產?
事情發展到這裡,似乎一切都是那麼的美好,不禁好奇張東升難道是為完成遺產繼承大業而連續作案?殺害被繼承人還能獲得遺產,有沒有搞錯?
《隱秘的角落》劇中,張東升嶽父母、妻子相繼過世,膝下沒有兒女,張東升看似成為唯一的繼承人。但他故意殺害嶽父嶽母與妻子,喪失繼承權,故上述談到的遺產繼承大業也即化為泡影。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條規定:
繼承人故意殺害被繼承人的,喪失繼承權。
但天網恢恢,疏而不漏,法律怎麼會給壞人可乘之機呢?《民法典》都說了,送你兩個字——做夢!
04
朱永平死後他的財產將會歸誰?
同樣一家三口盡去的,還有朱朝陽的父親朱永平。
朱永平是一家水產公司老闆,是個有錢人。朱永平娶了矮胖的母親生下了朱朝陽,卻因為對美麗動人的繼母王瑤一見鍾情,在婚內就展開激烈的追求,最後拋妻棄子,和繼母在一起,生了一個女兒朱晶晶。
父親再婚後,對兒子不聞不問。不知道他考全校第一、不知道他是奧數天才、不知道他穿的都是舊衣服舊鞋。
朱朝陽管自己的父親叫叔叔。母親一個月一千塊的工資過得緊巴巴。將來也很可能無法繼承父親的財富,因為父親被繼母管的死死的。
還有父親朱永平一味的包庇後媽王瑤,縱容王瑤給他和親媽身上潑大糞和惡意咒罵。
於是朱朝陽心生恨意,間接害死同父異母的妹妹、父親和繼母。那一家三口都不在了,朱永平的財產將由誰繼承?
依照劇情,同父異母的妹妹去世,他少了一個家產分配的威脅者,而之後父親和繼母的去世更是讓他在遺產上獲得極大優勢。
朱朝陽的母親因為已經跟其父離婚,不屬於配偶,在法律上沒有繼承權,所以在第一順序繼承人中,只剩下朱朝陽和其父的父母,也就是朱朝陽的祖父母。
同徐靜一樣,劇中沒有出現朱朝陽的祖父母,所以對父親的遺產,朱朝陽完全繼承,但因其尚未成年,所以遺產由其作為監護人的母親代為保管,等到朱朝陽成年後,再從母親那裡繼承自己的遺產。
05
寫到最後:
真是人心叵測啊!!!張東升的嶽父、嶽母辛辛苦苦積攢的家業,差點落到兇手手裡,那怎麼能夠在百年之後,將遺產交給自己希望的人呢?
以上說的人應該都沒有來得及立下遺囑吧?如果事先有遺囑,還是得按照有效的遺囑來繼承哦!
法律規定除了法定繼承外,還有遺囑繼承,遺囑繼承是可以將自己的財產直接指定給某個人,而不需要根據法定繼承的順序繼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條規定,立有數份遺囑,內容相牴觸的,以最後的遺囑為準。
綜合上述分析,小編在這裡也提醒大家,不妨立份遺囑保全財產,按照自己的意願執行,可能避免很多問題。被約爬山,也沒有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