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果 | 作者
圓桌時間 | 來源
2018年12月26日,晚上10點,福建福州。
21歲小夥趙宇,窩在自家沙發上,陪待產的老婆看電視。
突然,樓下傳來了一陣陣的踹門聲,震耳欲聾。
趙宇也沒太在意,心想著可能是哪個鄰居忘帶了鑰匙。可沒過多久,樓下傳來了女性的呼救聲,嘶喊著,近乎絕望。
「救命!」
「有人強姦我!」
「有沒有人能救救我!」
出於本能反應,趙宇衝出門一探究竟。順著聲源下樓,他發現:
一個男人正在毆打女孩,死死掐住她的脖子。
眼看著女孩奄奄一息,喊不出一個字,趙宇連忙上前拉開那個男人。
強姦犯順勢攻擊趙宇,舉起凳子想砸他,可沒成想,反被趙宇撂倒在地。男人緊緊掐住趙宇的三根手指。
趙宇難以抽身、動彈不得,他踹了男人肚子一腳。強姦犯握著手機威脅,「老子叫人弄死你」。
趙宇被受害女生拉著離開了現場。
原來,這個陌生男子,尾隨她進了小區。強制入室後,他先用凳子砸暈女孩,扒掉她的衣服欲圖不軌,可被女孩掙脫了。
「強姦犯」惡人先告狀,拿出「二級重傷」的醫院證明,告他「故意傷害」。
兩天之後,成功解救女孩的趙宇,卻被警方帶走了。
老婆在醫院待產,趙宇在監獄裡焦灼等待,一關就是14天。
這對一個丈夫、一個父親來說意味著什麼?
意味著他錯過了陪伴和守護妻子的機會,缺席了孩子降臨人世的第一天。
你以為這就做好事付出的全部「代價」了嗎?
這還沒完,檢察院結果尚未公布,等待趙宇的,可能是4年有期徒刑和20萬~60萬元罰款。
而那個強姦未遂、「二級重傷」的人,在後續調查中,以打麻將為由匆匆掛掉了電話。
有人說,見義勇為成本太高,違法犯罪成本太低。如果「好人沒好報」,又有誰願意做好人?
強姦未遂逍遙法外,見義勇為被拘14天,這是對法治社會最大的諷刺。
與其要見義勇為者縮手縮腳、掌握好度,不如讓不法之徒畏首畏尾、不敢犯罪。
畢竟,能夠在救人和防衛時,精確計算出正當性的,只有一種人——人工智慧機器人。
事不關己,高高掛起。冷漠傳染得比流感快,比瘟疫致命。
你們可能忘了,那個人行道上的「隱形人」。
2017年6月7日,微博用戶@袁啟聰 發布了一條視頻。
視頻中,一名身穿淺色上衣的年輕女子,走斑馬線過馬路。低頭看路時,左側一輛紅色計程車疾馳而過,她被當場撞倒。而肇事司機徑直逃離了現場,沒有片刻停留。
年輕女子被撞後,躺在地上沒有起身,但從視頻可以看到,她抬起頭試圖起來,可掙扎未果。
大約1分鐘後,同一方向的另一輛SUV駛來,並直接從她身上碾過。隨後,該SUV的司機停車前來查看。
讓人寒心的是,從被撞到二次碾壓的1分鐘內,10餘輛途經車輛和約20名經過的行人,沒有一個人想過救她。
從視頻中我們可以發現,女子被撞到後,20輛左右的車選擇繞行,20個左右行人緩步走過。
直到女子被第二次碾壓後,這才有一位黑衣男子站在了斑馬線上,也有了掏出手機的動作。
這則視頻令人膽寒。設身處地地想一想,如果躺在人行道上的是自己,誰會不想有人拉自己一把?
當時,頭條新聞還依此發起了「見死不救,冷眼旁觀該不該判刑」的話題討論。
「救不救」,成了與「扶不扶」並列的一大難題。
事實上,中國並沒有「見死不救」罪,你冷眼旁觀不會犯法;而德國卻有。
根據德國《刑法》第323條規定:「遇到事故,險情或緊急情況,可以施救但拒絕施救者——尤其是在不會給本人來帶危險以及不會與其它重要責任構成衝突時,可處一年以下監禁或罰款。」
「殺人放火金腰帶,修橋補路無屍骸」,這世界本不該如此。
見死不救無罪,見義勇為判刑,誰還敢挺身而出?這難道不是鼓勵人們變得更加冷漠?
法律是道德的低保,卻不該造成道德的「滑坡」。最應該受到處罰的,是罪犯,而不是「多管閒事」的好心人。
假如這個世界墜入黑暗,那麼,吹滅最後一盞燈的,不是壞人的囂張氣焰,而是好人的忍氣吞聲。
「如果不能保護見義勇為者,就不要鼓勵見義勇為。」
2009年,廣東東莞。網吧保安梁華,在工作時,目睹了三個偷手機的賊。
網吧偷手機這種事,對大多數人來說,都司空見慣,很少有人挺身而出。
可梁華不一樣,他以最快速度抓獲了其中兩個賊,還一直自責沒有抓住第三個。
把小偷上交給公安局後,梁華照常上班。
他永遠不會想到,一切的悲劇都源於這次正義的英雄行為。
偷手機的賊很快就被放了出來,短暫的拘留沒有喚醒他們的良知,反而澆灌了他們猖獗的恨意。
他們找到梁華家,報復性地綁走了梁華的女兒梁芳。
被綁的四天裡,年僅15歲的梁芳被綁在密不透光的廁所裡,被毆打,被性虐、被輪姦……
右耳廓被刀割去一塊,耳朵被灌進臭蟲。有蟲子爬不進去,那些禽獸甚至用螺絲刀把它們往裡面推!
被發現時,梁芳已經不成人樣,滿面潰爛,七竅流膿,手腕被勒出深可見骨的血痕。
15歲的花季少女,臉上再也揚不起笑容。
被輪姦、被毀容的她,經受不了身體和心理上的雙重打擊,最終選擇離家出走,至今下落不明。
可那些喪盡天良的禽獸呢?
只是被判處了12年以上的「重刑」(有期徒刑)罷了。
女兒出走之後,梁華一邊尋找,一邊反覆訴諸法律,三名綁架、輪姦其女兒的犯罪分子雖然都被判了刑,但他們家一直沒有得到民事賠償。
長達6年的申訴之路,讓梁華身心俱疲,他疏忽了對兒子的管教。而乖巧懂事的兒子,也因此走上犯罪的道路,鋃鐺入獄。
女兒出走、兒子入獄,這本不該是一個英雄故事的結局。
所以,當被問到「如果重新選擇,你還會抓賊嗎?」
沉默良久,梁華才艱難地吐出了那四個字:
「很難說吧。」
這是我害怕看到的結果,卻也深能理解他的選擇。
信任崩塌、人性薄涼都是有原因的。可天道輪迴,誰都不希望這冷漠輪到自己身上。
我相信,法律的作用,是維護社會的公平與正義,是保護每一位合法公民的生命安全。
孔子說:「見義不為,無勇也。」見義勇為這回事,從來就不存在權衡利弊、保持理智一說。
想到了,就去。制止犯罪,永遠是值得尊重和尊敬的。
「如果不能保護見義勇為者,就不要鼓勵見義勇為。」
我們不需要遲到的正義,因為很多人等不起。
- End -
作者:芒果,圓桌時間的0點。年紀雖輕,卻洞察世事,喜歡懸疑和偵探小說,偏愛探索人間真實。當時針和分針在12點相遇時,歡迎進入圓桌時間(RTti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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