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引導全省文藝生產單位和文藝工作者始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創作導向,創作生產更多與浙江「三地一窗口」相適應的文化藝術精品,更好地滿足廣大人民群眾精神文化需求。現發布2020年度浙江文化藝術發展基金項目申報指南,對具有一定藝術水準和培育前景的優質項目予以扶持。
2019年度,紹興共選送56個文藝作品創作項目申報浙江文化藝術發展基金,其中12項獲得資助資格。
資助長篇小說、長篇紀實文學、長篇報告文學、長篇詩歌的創作和出版;資助中短篇小說集、散文集、中短篇詩歌集的結集出版;資助針對當代文學創作以及有關文藝思潮、創作現象的文藝理論評論文章及文集出版。
資助戲曲、話劇、歌劇、舞劇、音樂劇、兒童劇、雜技劇、交響樂、民族管弦樂等大型舞臺劇和作品的創作和排演,資助小戲曲、獨幕劇(含戲劇小品)、木偶劇、小劇場戲劇、小歌劇、小舞劇、音樂(含獨奏曲、重奏曲、室內樂、民樂小合奏、歌曲)、舞蹈(含單人舞、雙人舞、三人舞、群舞)、曲藝等小型劇(節)目和作品的修改提高和傳播交流。
資助電視劇、電視動畫片、電視紀錄片、廣播劇的製作拍攝。
資助中國畫、油畫、雕塑、水彩(粉)畫、版畫、漆畫、書法、篆刻、攝影等門類的大型主題創作工程及其他供國有美術館、博物館等收藏或參加全國大型展覽的作品創作。
資助網絡長篇小說創作和出版,網絡劇、網絡電影拍攝製作,資助推動網際網路、大數據、人工智慧與文藝創作深度融合,體現雲時代特色的各類網絡文藝創新樣式的發展。
凡在浙江省註冊的法人單位和其他組織,浙江省戶籍或取得浙江省居住證的中國公民;受聘、就讀於浙江省內文化藝術機構、單位和高等院校且聘期、學籍一年以上的文化藝術工作者,並符合《浙江文化藝術發展基金項目資助和經費管理暫行辦法》及各專業門類項目申報指南要求的,均可申請浙江文化藝術發展基金項目資助。
申報者掃描二維碼下載《申報指南》,並嚴格對照文件要求,審視自身是否符合申報條件;
如符合申報條件,填寫《浙江文化藝術發展基金項目申報表》,並按照要求整理申報材料(紙質材料分類整理並裝訂,電子材料統一整理匯總到U盤);
區、縣(市)申報者將材料報送至當地宣傳部,由當地宣傳部統一申報。市直(單位)申報者按隸屬關係報至各自行業主體部門。
聯繫人:朱正浩,聯繫方式:0575-852207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