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民李女士反映自己意外收到一個包裹,用的竟是已去世5年丈夫的名字,但包裹裡裝的卻是三塊磚頭。李女士和網購平臺投訴後,得知自己丈夫的個人信息被刷單團隊掌握。
對此次個人信息洩露事件,網友紛紛表示感同身受,「我也遇到過這種情況,莫名其妙收到快遞,刷單太可惡了。」「刷單行為直接影響到了我們購買體驗,怪不得很多貨收到後和網上評論差距這麼大。」
李女士丈夫的身份信息被倒賣,但李女士在與網店溝通時,卻得不到明確答覆,一直讓她提供訂單號,直到她在網購平臺找客服投訴才得到解決。有不法人士買走了李女士去世丈夫的信息,商家卻將購買他人信息作為理所應當,理直氣壯地承認是通過其他途徑購得。販賣和購買個人信息,都違反國家有關規定,極可能承擔刑事責任。
我國《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規定,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將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給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刷單團隊實施了非法出售、提供公民個人信息的行為,主觀上有非法利用公眾個人信息獲得利潤的故意,如果非法出售或提供的數量、次數過多,或造成了嚴重損害,如被其他不法分子利用,從事犯罪活動,將可能從重處罰。
除了倒賣、販賣信息外,網店購買個人信息的行為也存在違法。根據《刑法》規定,竊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的,構成犯罪。單位犯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其他規定處罰。因此網店及其負責人若犯罪也應承擔相應責任,不能因為沒有參與收集個人信息,只是利用他人信息刷單就理所應當地認為可以逃避法律懲罰。
我國《民法典》規定:自然人的個人信息受法律保護。公民的姓名、住址、電話、身份證號,教育背景,個人學習經歷,家屬情況等都屬於個人信息。個人信息與公民個人息息相關,可以直接反映公民的生活軌跡。具有法律保護價值,任何組織和個人均無權洩露,或隨意獲取。一旦信息被不法洩露,輕則導致當事人被騷擾、推銷、信息被利用攫取利潤。重則產生誤解、影響當事人重大判斷、甚至面臨欺詐風險。因此,我國不斷出臺保護個人信息、隱私的法律和政策,既整治社會上違法倒賣個人信息的團體,也監督各大數據企業防止其收集和濫用個人信息,對個人信息進行全方位的保護。
該事件中,網購平臺得知網店非法購買和利用公民信息,進行刷單,有不正當競爭行為後,及時對網店作出了關店處理,也幫助李女士對其丈夫的帳號進行註銷。平臺行為值得提倡和鼓勵,讓侵犯個人權益的店鋪付出了應有的代價。但對其背後龐大的黑色個人信息販賣產業鏈的打擊更為關鍵,監管部門須從根本上升級手段,結合不斷完善的法律法規,直接斬斷黑暗鏈條,將買賣個人信息者繩之以法。
該事件中,李女士丈夫過世5年,突然收到包裹,勾起她的傷心思緒,有違社會道德和公序良俗。此次事件不僅是對逝者的不尊重,也是對家人的二次傷害。在將網店負責人和倒賣個人信息的刷單團夥繩之以法後,應適當給予受害人和受害人家屬適當賠償。李女士等人如果感覺受到了嚴重侵害,可以及時收集相關證據,如客服溝通截圖、電話錄音等,向相關部門反映,或去法院提起訴訟,獲得民事賠償。在面對不法者對個人隱私肆意侵害時,一定要敢於利用法律武器,對其進行打擊,讓惡行消滅在未造成嚴重後果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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