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紅刊財經
作者:木木
在之前的文章中,我們曾報導過*ST中安存在債券違約和業績連續虧損等問題,並且公司在2016年12月22日收到過證監會下發的《調查通知書》,最終在2019年5月30日公司收到證監會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隨著公司違法事實的確定,*ST中安也面臨投資者的訴訟。
記者從*ST中安4月1日的公告中看到: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收到上海金融法院發來的民事訴訟《應訴通知書》及相關法律文書合計801例,上海金融法院已受理的原告訴公司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所涉訴訟請求金額合計為人民幣377,359,874.71元。
由此可見,隨著*ST中安調查結果的塵埃落定,相關權益受損的投資者已經開始維權了。據了解,如果在2014年6月11日到2016年12月23日期間買入,並在2016年12月24日(立案調查通知書日)後賣出或繼續持有並曾產生一定浮虧(無論是否解套);也可是在2014年6月11日到2018年1月15日期間買入,並在2018年1月16日(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日)之後賣出或仍持有並曾產生一定浮虧(無論是否解套) 的投資者可以通過法律途徑來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也可以將姓名、聯繫電話與交易記錄(建議為Excel文件)發送到weiquan@hongzhoukan.com的郵箱,參與由《證券市場紅周刊》「民間維權」欄目組織的索賠徵集活動。參與此活動的投資者在獲得賠償前無需支付任何律師費用,最終索賠條件與獲賠情況根據法院判決為準。
關於*ST中安的具體違規情況,從《行政處罰決定書》中可以看到,中安消技術作為涉案重大資產重組的有關方,將「班班通」項目計入盈利預測,但在該項目發生重大變化難以繼續履行的情況下,未及時重新提供《盈利預測報告》,導致其評估值嚴重虛增,並且虛增2013年營業收入5515萬元。中安科據此披露的重大資產重組文件存在誤導性陳述、虛假記載。證監會據此對上市公司*ST中安處罰四十萬元,對於中安消技術頂格處罰六十萬元,並對相關責任人員作出處罰。
對於訴訟可能會對公司的影響,*ST中安在公告中稱,因案件尚未開庭審理,公司暫無法判斷對公司本期利潤或期後利潤的具體影響數額。公司將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的有關規定,及時對公司 訴訟案件的進展情況進行披露,敬請廣大投資者關注公司公告並注意投資風險。
據「天眼查」顯示,*ST中安的主營為安防消防系統集成、產品製造、綜合運營服務業務。接下來我們還會持續跟蹤案件的進展,而符合維權條件的投資者也可以通過合法途徑進行維權索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