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區)醫療保障局、市醫保中心:
根據《蕪湖市打擊欺詐騙取醫療保障基金專項治理方案》要求,以及近期省局對打擊欺詐騙保專項治理工作的要求,現結合實際,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自標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持之以恆強化醫保基金監管,持續鞏固打擊欺詐騙保的高壓態勢,達到強化管理、淨化環境、震懾犯罪的目的,使欺詐騙保行為得到有效遏制。
二、檢查重點
在前期全覆蓋檢查的基礎上,對照我市打擊欺詐騙取醫療保障基金專項治理方案的要求,組織開展縣區交叉互查,重點打擊誘導住院和虛假住院行為。
三、時間安排
2019年6月13日至2019年6月26日
四、檢查方式
按照監督檢查的要求,抽調市醫保中心、縣(區)業務骨幹人員,縣區開展互檢、市局暗訪組隨機進行飛檢,對全市醫療機構進行抽查。重點檢查醫療機構是否存在掛床住院、誘導住院現象;進銷存臺帳是否能做到帳帳相符、帳實相符;是否存在超標準收費、重複收費、分解收費等違規現象。
五、人員組成
1.市局基金監管科負責牽頭組織;
2.從市醫保中心抽調3名業務骨幹人員參加檢查;
3.從人保健保險公司、平安保險公司各抽調3名業務骨幹人員參加檢查;
4.各縣(區)自行組織一支5人檢查隊伍(鳩江區和經開區合併組成一支隊伍、弋江區和三山區合併組成一支隊伍),要求業務骨幹人員不少於3名(居民醫保、職工醫保各1名),有條件的縣區可以邀請一名臨床專家隨同檢查,各縣(區)車輛自行解決。
六、檢查分組
請市醫保中心、人保健、平安及各縣(市、區)於6月12日上午下班前,將抽調人員名單及聯繫方式(選定一名組長),報市局基金監管科施瓊(聯繫電話: 3887835)。
具體檢查時間、檢查單位、參加人員,由市局於檢查前一天通知。
七、工作要求
1.各工作人員應嚴守工作紀律,廉潔自律,依法行政,不得跑風漏氣。認真填寫檢查記錄,對發現的問題不掩飾、不迴避、不隱瞞、不推諉、不護短。
2.各縣區交叉互查結束後,要提交本次檢查情況工作報告。
3.對檢查中發現的違規線索當場移交,屬地醫保部門針對移交線索快速查處嚴肅處理,並將查處結果上報至市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