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訊 12月20日,SNH48成員黃婷婷在微博單方面發表律師聲明,與上海絲芭文化傳媒集團有限責公司解除經紀合作關係。
隨後,黃婷婷又發文解釋了單方面解約的原因。她稱,「為什麼在一次次重要的宣傳活動和節目被公司安排的商業活動無條件取代後,我永遠是最後一個知道的。我嘗試和公司溝通,結果卻是無情的指責和謾罵。這不是我第一次哭著從公司出來了,這些溝通的過程真的讓我已經懼怕,開始懷疑我存在的意義,我一再的妥協和隱忍等來的卻是更多的隱瞞和欺騙。」
她稱,在10月底時,請律師給公司發函,希望公司可以公平的對待,也包括一些根據經紀合同所應享有的最基本的知情權和財務公開。「但公司始終以漠視的態度對待,情況非但沒有任何改善反而更加糟糕。無奈之下,只能請律師給公司發函解約。」
聲明發出後,SNH48官微也對此事作出了回應,表示公司對該解約聲明事先毫不知情,深感震驚與失望。黃婷婷目前依然是該公司籤約藝人,現公司法務部門已介入處理,後續會發布官方聲明。
新京報編輯 吳冬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