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互相折磨,互相控制,這樣有什麼意義呢?"
"這就是婚姻。"
每當我看到這段對話的時候,就會想起《消失的愛人》這部電影。
女主為了報復丈夫的出軌,不惜用儘自己的智慧讓丈夫成為了被大眾唾罵的渣男。
而最後的時候,他們一邊在心裡互相鄙視對方,一邊又在人前裝作一副恩愛夫妻的樣子。
電影就像是現實的縮影,而我卻覺得脊背發涼。
這樣的場景實在太普遍不過。
讓我想到一個詞:合伙人。
01
做過生意的人都明白,不管是多好的朋友,一旦涉及金錢這一方面的時候,就有很大的可能會翻臉不認人。
而最會明裡暗裡搞小動作的,就是和你一起合夥的人。
我認為,從婚姻中的兩個人不再相愛,不再為了愛而維繫關係的時候,他們就成了一種類似合伙人的關係,為了利益而聚在一起,兩個人死死的拴在了一塊。
合夥關係的婚姻,沒有愛情也可以繼續走下去。
我媽曾經跟我說過這麼一件事情。
她的一個朋友,和老婆分居了很久。
將近有二十年的時間兩個人都沒有住在一塊。
但是,每次等到朋友的孩子回家的時候,這兩個原本分居的夫妻又會在孩子面前裝作好爸爸、好媽媽,甚至在晚上的時候睡一間房。
只不過一個打地鋪,一個睡床上。
等到孩子去外地上學了,他們又回到了不鹹不淡的關係,你過你的,我過我的。
當我忍不住說:"那他們為什麼不離婚呢?"
媽媽回答我:"為了孩子啊。"
這句話,我聽得耳朵都快生繭了。
可我卻明白,正是因為這對夫妻之間還有孩子這個關係紐帶,他們才不至於在茫茫人海中走散。
他們可以不愛對方,但不會不愛孩子。
為了孩子好,裝一下沒關係。
但是這樣真的是最好的辦法嗎?
我無從猜測他們的孩子得知真相那刻會是什麼心情,但我深深對這樣的做法表示不理解。
婚姻本就是愛情的墳墓,沒有愛情了也不想繼續過下去了,但他們都不捨得把這個坑讓給別的人,你說氣不氣人?
是孩子,讓兩個已經不愛的人,還能看著對方討厭的臉笑嘻嘻。
02
朋友小柳的父母特別恩愛,恩愛到自從小柳有記憶開始,他們就沒吵過架。
但後來她才知道,其實自己的爸爸並不愛自己的媽媽。
所以,不管家裡的地有多乾淨,飯有多好吃,小柳的爸爸總能挑出一些毛病來並且破口大罵。
這個時候,小柳的媽媽總是笑著不說話。
沒有愛,怎麼會有吵架?
小柳的爸爸從不做任何家務事,一回到家就是甩手掌柜。
就連洗碗拖地都不會,連洗衣機都不知道怎麼操作。
用現在的話來講,小柳的爸爸就像是個生活低能兒。
而小柳的媽媽家務全包,彌補了這個致命的缺點。
他離不開這個女人,也需要這個女人來幫他做家務、打點好家中的事情,甚至照顧子女。
而小柳的媽媽從未出去工作過,她所有的經濟來源都來自於老公給的零花錢。
因為對方都能滿足自己最想要的東西,他們達成了一個一起生活下去的合夥協議。
你負責賺錢養家,我負責家務全包,沒毛病。
各玩各的,為了孩子不離婚,沒問題。
甚至,我需要一個完美伴侶,所以我們得在別人面前裝成感情很好的樣子,也沒關係。
這些都是談好的條件,是維持無愛婚姻的根本原因。
偶爾也會有談不好的情況,所以會出現爭吵和鬧離婚。
只要不跨越雷區,那就井水不犯河水,睜一隻眼閉一隻眼這一輩子也就過去了。
婚姻合伙人,就是如此。
03
你不得不承認,很多長輩的婚姻就是這種狀態,在那個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時代,有幾個人是真的互相喜歡呢?
而就是因為兩個人都能從這段關係中獲得利益,所以他們都能夠忍下去。
婚姻合伙人這個稱呼很好聽,就像是給油盡燈枯的婚姻蒙上的一塊布,外面的人看不到你們兩個人之間真實的狀態,而裡面的人早已疲憊不堪。
每當我看到還有人為自己能和枕邊人保持"婚姻合夥"狀態而沾沾自喜的時候。
我真想告訴那些人,不如去看看那些做生意被合伙人坑的下場有多慘。
破產、離婚,這都算是比較幸運的結果了。
不如去體會一下,那一句:"夫妻本是同齡鳥,大難臨頭各自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