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網友曝光的一段視頻,裸身男子用衣架輪流抽打三位女童,孩子們跪地求饒,也並沒有喚醒他的憐憫之心,視頻中的男子疑似是孩子的父親。
不管是虐童、還是家暴事件,如果沒有被曝光,無人知曉,難道就一直錯下去嗎?
如果被曝光了,當事人可否有一丁點兒的悔改之意呢?是否會良心不安呢?
如果犯錯的人是一名基督徒,而且是一名對耶穌的訓悔非常清楚的基督徒。
因為有的信仰耶穌的人,是從小就領洗的,長大後由於在外上學、工作,很少去教堂,也很少讀聖經,所以對耶穌的法律、道理一知半解,甚至一概不知。
<1>、基督徒不能傷害人的性命,包括自己的
天主於是照自己的肖像造了人,就是照天主的肖像造了人,造了一男一女。天主祝福他們說:「你們要生育繁殖、充滿大地、治理大地、管理海中的魚、天空的飛鳥、各種在地上爬行的生物」!(創1:26—28)
人相似天主是按靈魂說的,相似天主有理智、意志和記憶。
論人的肉身,當天主造亞當時,已預見做亞當第二的基督。亞當生了相似自己的子女,因為他是照天主的肖像造的,他生兒養女,即是傳生天主至尊貴的肖像於萬世萬代的人類。
每個人都是按天主的肖像所造,所以任何人的生命,我們都無權傷害,更無權殺害。
對於信仰耶穌的人,傷害他人身體和自己的身體,犯的都是大罪,至於危及生命的行為,更是嚴厲禁止的。
有的人覺得自己的性命,自己做主,生活壓力大想不開時,就草草地束了自己的性命,更嚴重的,就是墮胎,每一個胎兒,被孕育的那一刻起,就是一個活生生的生命,可是有多少人把墮胎當成了兒戲,很隨便的一件事來對待。
<2>、愛人如己
一個法學士問耶穌:「師傅,法律中哪條誡命是最大的」?耶穌對他說:「你應全心、全靈、全意,愛上主你的天主,這是最大,也是第一條誡命,第二條與此相似:應當愛近人,如你自己」。全部法律和先知,都繫於這兩條誡命。(瑪22:36—40)
兩條誡命是分不開的,愛人是愛天主的具體表現。
我們應該彼此相愛,因為天主先愛了我們,如果有人說:我愛天主,但他卻惱恨自己的弟兄,便是撒謊的。
因為那不愛自己所看得見的弟兄,就不會愛自己所看不見的天主。
天主是愛,一切法律和誡命都是建立在愛的基礎上。
沒有愛,人就不會喜樂;沒有愛,會做出傷人傷己的行為。
一個聽耶穌話的,踐行耶穌話的基督徒是喜樂的,是愛人、助人的。
<3>、信耶穌的人常會自我反省、自我悔改
你若在祭臺前,要獻你的禮物時,在那裡想起你的弟兄,有什麼怨你的事,就把你的禮物留在那裡,留在祭臺前,先去與你的弟兄和好,然後再來獻你的禮物。當你和你的對頭還在路上,趕快與他和解,免得對頭把你交於判官,判官交給差役,把你投在獄裡。(瑪5:23—25)
基督徒去教堂參與彌撒禮儀前,如果有恨別人、辱罵過你的近人,凡是有相反愛德的行為和想法。
必須在心中發痛悔,痛改以前所犯的罪過,求耶穌幫助自己並自己定志以後決不再犯,還必須與發生矛盾的人和好,向辱罵過的人道歉。
即使是夫妻間的爭吵拌嘴,或是父母對孩子的打罵,孩子對父母的頂撞等,也同樣需要道歉,彼此和好後,才能走進教堂參與彌撒禮儀,領受聖體聖事。
凡是遵守教會四規、遵守天主法律的基督徒,虐童、家暴等暴力行為,應該不會發生在他們身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