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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幾天前,大連市公安機關發布一則通告:從即日起,對在養犬重點管理區內違規飼養烈性犬、大型犬行為實施舉報有獎,凡經查實的舉報線索,對舉報人一次性獎勵500元。市民群眾可按相應流程進行舉報。
圖片來源@大連發布
剛剛過去的8月,可謂是狗族「名譽」的至暗時刻。
先是一隻薩摩耶掙脫束縛,老人被其狗繩絆倒身亡,緊接著一名女子受鄰居家未栓繩藏獒驚嚇撞車致高位截癱。
兩場事故雖然主要責任在人不在狗,但還是無法阻止網友將矛頭轉移到狗身上。
詬病已久的城市養犬問題再次被推到了風口浪尖。
的確,不管是否咬人,是否聽話,在狗能和人類用語言溝通交流前,它們都可能是潛伏在我們身邊的一枚炸彈。
尤其在狗傷人事件層出不窮的今天,規範化管理犬只看起來確實是個高效的解決辦法。
但施行起來果真如此嗎?
從去年開始北京、上海、廣州、西安等許多城市相繼頒布了「史上最嚴」的養狗令,分別對養犬規範和處罰制定了詳細的標準。
「藏獒傷人」事件的事發地諸暨市也在其中。
諸暨市屬浙江省紹興市轄區,2019年,紹興市公安局就發布了關於《紹興市烈性犬名錄和限養區禁養大型犬只標準》的通告。
明確規定藏獒為禁養犬種。
然而一年過去,不僅仍有人在飼養藏獒,還任其招搖過市釀成慘劇。
再結合大連的「舉報有獎」,可見「城市治犬」遠比想像要困難的多。
沒有「身份」的狗狗們
有調查顯示,2019年我國城鎮寵物犬的數量達到了5503萬隻。
雖然在「禁犬令」之前我國一些城市就頒布過要求辦理犬證的相關規定,但擁有合法犬證的犬只卻寥寥無幾,絕大多數的狗狗都是沒有身份證的黑戶。
以南京市為例,2007年11月南京市頒布了《南京市養犬管理條例》。
據公開報導顯示:
2008年,南京犬只登記數量為18000多隻;
2009年,南京新登記犬只數量為5200只,辦理延期的為9000只;
2010年,南京新登記犬只為1953只,辦理延期的為5411只;
2011年,南京新登記犬只數量為1874只,辦理延期為2739只。
條例實施四年多,辦證的狗狗數量卻是越來越少。
造成這一現象,原因是市民覺得辦不辦狗證,沒啥區別。
雖然當時的《南京市養犬管理條例》中規定,在重點管理區未經登記養犬的,由公安部門責令限期辦理登記手續;逾期不辦理的,沒收犬只,對個人可以並處三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罰款,對單位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罰款。
但執行中主要為說服教育,罰款的案例極少發生,這讓很多人存有僥倖心理。
此外,當時南京犬只登記的管理費用為300元/年,除了注射晶片,發放一本具有證明資質的犬證外,收費部門再無提供任何服務。
一些人感覺錢交得有些冤,乾脆就不辦犬證。
不止南京,情況類似的城市還有很多。
山東濟寧市在今年1月1日頒布了《養犬管理辦法》,由公安、綜合執法和畜牧等部門對城區居民養犬進行了規範。而數月過去,市中區僅有659隻寵物犬到公安部門辦理了《養犬證》,未佔到市中區犬只總量的5%。
犬證和人的身份證一樣記載了狗狗的年齡、品種、性別、是否絕育、家庭住址等諸多信息。無法普及意味著執法部門很難了解當地的犬只概況以及區域分布,做到有效治理。
僅靠監管部門的走訪檢查或群眾舉報,難免存在很多漏網之魚。
國內國外對狗待遇不同?
「最嚴養狗令」下很多鏟屎官開始越發羨慕外國狗狗與人的關係,它們在很大程度上能享有同人一樣的待遇,比如逛商場、進電影院、坐地鐵等等。
雖然看起來這種關係更加自由奔放,但這些所謂的特權都是需要付出「代價」的。
不少國家對狗狗的管理要比我們想像得要嚴苛。
除了養狗要交稅,上保險外,很多國家的狗在辦理狗證前,一定要先到正規的狗狗學校上學,學習各種出入公共場合必備的技能,包括服從訓練、對噪音的敏感度訓練、人狗和諧相處的訓練。只有在規定的狗狗學校畢業的狗,才能獲得有關部門授予的狗證。
之後狗狗才可以隨主人一同搭乘公共運輸,出入一些公共場所。
所以不管制度如何,人與寵物的關係都是不斷在放縱與約束的拉鋸之間尋求平衡。
狗是人類的好朋友,但也要認清實際生活中與自家狗狗建立情感聯繫的只有自己和家人,對路人來說,沒有理由也沒有義務將別人家的寵物當做自己的家人。
在享受陪伴的同時,如何約束好家中的狗狗也是鏟屎官們的義務,更多時候人們反感的與其說是狗狗的不討喜的行為,不如說是狗狗背後主人的默許。
畢竟它們這麼做只是出於本能,而主人卻是了解並可以制止的。
比起各種「最嚴養狗令」,如何真的讓部分鏟屎官提高自我修養才是更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