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大生意第2179期,歡迎關注領先的體育產業信息平臺
文|夏清 丁聖 方雨傑
本文系作者授權體育大生意原創首發
無論是體育賽事、演唱會,還是企業年會、品牌推廣會、新品發布會等現場活動,無一例外都需要在一個特定空間裡落地舉辦,正是因為對特定空間的客觀需求,從而產生了「場地租賃」業務。場館運營方對應活動主辦方的特定空間需求,在舉辦活動的周期內,將自有產權或者擁有運營權的場館(地),作為一個「租賃物」交付給活動的主辦方進行使用和收益,同時主辦方就自身舉辦的活動,合理使用場館(地)這個租賃物,並支付相關的費用,從而完整構成了一個「場地租賃」行為。
場館租賃,特別是大型綜合性場館租賃,真的是像我們日常的住宅物業租賃一樣,籤好協議、收好租金和押金、房門鑰匙轉交給主辦方這麼簡單嗎?大型綜合性場館租賃合同不應該簡單的理解為常規「場地租賃合同」,而應該更多地理解為「場地使用服務合同」,因為大型綜合性場館作為一個標的物,雖然將部分建築功能短期授予活動主辦方使用,但是事實上的場館控制權、安全管理等運營要素的認定權和決定權,仍然保留在場館運營方手上,這與普通的「不動產租賃」有著本質的區別,大型綜合性場館租賃承載著更多的服務內涵。
一方面場館在被租賃的活動周期中,保潔、暖通、日常工程保養等都還是由場館方控制且實施;另一方面,基於綜合性場館的大體量,一場活動的場地使用,很大程度上,主辦方只是租借了活動區(Field of Play),而非場館的整個建築體(Building),主辦方在大型綜合性場館某個功能區舉辦某個特定活動的時候,場館日常的商業、青訓、全民健身等功能,大概率還是在正常運營中。
主辦方與大型綜合性場館兩者之間的關係也不像普通不動產租賃那麼簡單,而更像我們日常在量販式卡拉OK中消費使用某一個體量較大的房間,量販式卡拉OK在提供房間的時候,除了需要提供曲庫、音響、燈光等硬體外,還有安保、保潔、服務生等,整個服務過程中,客人的行為可以理解為是自由的,同時也可以理解為是完全在量販式卡拉OK的內部服務SOP框架範圍內進行的。
大型活動是主辦方在場館管理者對綜合性場館的不間斷標準運營和服務背景下,在大型綜合性場館整體建築框架內的特定物理空間內,完成一個由活動主辦方策劃的人群聚集活動。
很難否認的是,傳統的大型綜合性場館場地租賃的模式,大多依靠土地政策和拿地優勢,有充分釋放時代和政策紅利的成分在裡面,這樣的「場地租賃」,依託的是場館土地和建設成本的攤銷,其「核心競爭力」在於低價獲取了土地資源,然後憑藉土地單邊升值這個時代特徵,來出租場館獲取時代紅利。不過這已是過去的常用模式了,在當下,隨著各種新型現代化的場館湧現,活動主辦方和活動參與者都不再滿足於原有模式。排除周邊交通配套因素,主辦方在有選擇條件的情況下,越來越不以單位平方米租賃單價為主要選擇標準,而會把場館運營團隊服務質量、配合度、場館品牌等軟實力附加值作為新的選擇標準。回到卡拉OK的例子,當我們選擇量販式卡拉OK消費的時候,價格、房間等硬體一定程度上是我們的標準考量依據,但是服務質量、品牌、氛圍等更是我們在多個卡拉OK中選擇時會重點考慮的元素,甚至可能是下決定的最終元素。需要特別強調一下目前大型綜合性場館的競爭已經漸漸超越單一城市範圍內的競爭,對於一些單一主辦方的大型巡演(賽)項目來說,不同城市背景的場館間的品牌比拼和服務競爭已經客觀存在,且有愈演愈烈的趨勢。
正如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2019】43號《關於促進全民健身和體育消費推動體育產業高質量發展的意見》中提出的:大力培育場館服務等服務業態,創新商業模式,延長產業鏈條。國內第三產業不斷轉型升級,文化體育活動不斷國際化,場地服務的功能屬性也必須在「場地租賃」中加強體現,疲於奔命地追逐主辦方的腳步,不如搶先一步打磨自身「反哺」主辦方。有遠見的場館運營方也一定會,或者說必須在運營中打造自身的服務質量和標準,形成自身特有的服務品牌,讓主辦方、購票顧客、運動員、藝人、俱樂部、經紀公司、贊助商、搭建公司、票務公司、安保公司等,在不同的服務場景中,感受場館潤物細無聲的標準化服務,形成場館自身的服務品牌和力量,進而在場館與舉辦的活動之間形成水到渠成的共鳴。
其實大型綜合性場館的服務覆蓋周期遠大於「場地租賃」周期,因為對於大型活動來說,真正的場館(地)租賃期可能只有三天到一周時間左右,但是從完整的服務周期來說,啟動甚至在陌生電話前,從最基礎的場館宣傳手冊、場地報價單、參觀流程,到場館所屬區域的政府報批文本模板、項目搭建工程圖紙初步審核,大型活動結束後的押金退還報告、結案感謝信,整個服務是以場地租賃期間為核心,向前伸展、向後延綿的宏大而細緻的系統性工程,受篇幅限制,本文僅對在「場地租賃期」內,大型綜合性場館圍繞活動主辦方所應該去配合完成的「場地服務」進行著重梳理。若讀者感興趣,筆者也可另開篇對上述覆蓋全周期的服務內容進行闡述和探討。
需要說明的是,場地服務絕不是端茶遞水,場地服務是查漏補缺、錦上添花、雪中送炭,同時也有很多是看似「吃力不討好」的得罪人的工作。對於體育公司、文化公司、公關公司等活動主辦方來說,絕大部分企業都是輕資產,員工也是一崗多能,而正是在最關鍵的活動「場地租賃期」,主辦方往往需要投入大量的時間和精力來處理球隊、運動員、藝人、贊助商、執法部門的各類要求。平心而論,在場地租賃期內,主辦方實際上能放在場館裡的精力是非常有限的,而且隨著當下巡演項目、巡迴賽事的增加,會進一步削弱主辦方在各個不同城市的場館上的精力投入,甚至於一些原先可以用經驗和熟悉度彌補的工作,也因為對屬地要求和場館硬體的不熟悉,導致主辦方的實際管理缺位,甚至形成走一步看一步的「滅火員」心態。
這個時候,正是體現場館服務的黃金場景,畢竟對場館最熟悉、經驗最豐富的一定是場館運營方自身。那麼對主辦方的配合服務內容體現在哪些地方呢?從經驗角度出發,筆者認為,首先是提前且公平的告知主辦方,屬地政府部門和場館的要求和底線;其次是現場不間斷的規範化檢查和反饋;最後是建設性的協助主辦方完成整改並推進活動順利實施。
對應一場在大型綜合性場館舉辦的活動而言,以真正寫進「租賃合同」中的場地租賃期為限,包含了三個前後貫穿的過程:進場、活動日、撤場。場館在上述租賃期內的服務可以進一步將時間線細化為:第1天搭建進場日(Load-in Day 1)、第2天搭建日至活動前2天(Till 2 Days before Event)、活動前1天(1 Day before Event)、活動日(Event Day)、撤場日(Load-out Day)。
一、第1天搭建進場日 Load-in Day 1
一年之計在於春,一日之計在於晨。正如前文提到的,真正意義上的場地服務內容,肯定始於場地租賃期之前,但是單純的從合同約定的場地租賃期來看,第1天搭建進場日尤為重要。基於前期服務的鋪墊,場館在這天的主要服務集中在對活動前期申報材料和方案的現場落地核對。
1、核對活動區域「紅線」是否與前期材料一致
筆者為什麼要將這點放在最首要的位置,是因為一般大型綜合性場館,不像大型劇院,有著相對固定的坐席區域(有些劇院因為有升降樂池等原因,座位總數也存在幾個模式)和現成的舞臺區域,在大型綜合性場館中每場活動臨時搭建出來的比賽區、舞臺假臺口、臺口線都不是固定的。再加上場館自有伸縮看臺技術參數、內場場芯的淨空面積、活動區域與首排觀眾的緩衝區要求的差異,疊加場館所在的城市的安全部門對於消防應急通道的要求的差異,往往會使得一些經驗豐富的主辦方、搭建公司,在事實上沒有擴大舞臺、比賽場地、冰面面積的情況下,僅僅沒有精準按照大型活動申報材料進行施工,造成活動區域在大型綜合性場館場芯中的相對位置發生了一定程度上的偏移,後果可能直接導致安全通道面積和內場座位數量被動減少。如果這還是一場全場售罄的公開活動,那麼後續麻煩可想而知。因此在活動區域定位的第一時間,場館運營方必須挺身而出,跳過主辦方、經紀公司、搭建公司、球隊所有人,以活動報批材料為準,明確該場活動的活動區域「紅線」,這樣的工作看似很越位,但絕對是必不可少的「場地服務」,而且場館運營方確實在這個問題上最有話語權,畢竟最熟悉場館的就是場館方。
2、安全通道的設置是否與前期材料一致
對於藝人、球隊俱樂部、轉播媒體來說,現場活動的精彩程度是一場活動的首要追求目標,但是對於場地租賃的甲乙雙方,主辦方和場館方來說,從搭建開始的那一刻,雙方的經營收入基本已全部鎖定,理論上來說,這個時候活動的安全可控應該是雙方首要的追求目標。但不得不說很多賽事和活動主辦方,在文體活動產業鏈中的角色非常弱勢,很多時候無法堅持自己的立場。這個時候場館的服務必須要跟上去,有理有據地嚴格要求各個單位和有關方面,按照活動報批材料的要求,落實安全通道以及應急消防設備設施的設置規範。除此之外,大型活動搭建的臨時設備設施會特別多,這樣就會在場地現場產生大量的航空箱、多餘Truss架,甚至木料的堆放,場館應該而且必須在第一時間明確多餘物料的堆放規則,劃出專門的堆放區域,標明堆高限制。因為多餘物料的堆放一旦雜亂落地,那麼後期的整改是非常困難的,但如果堆放細節工作上管理的好,在球隊、經紀公司、藝人甚至普通觀眾眼中,就是場館和主辦方管理能力和品牌的最直觀表現,甚至可以進一步上升到商譽層面,正所謂「細節決定成敗」。
3、搭建工程檢查
可以預見的未來,大型活動不論是演唱會、年會還是賽事,對現場燈光、音響、投影、轉播等設備的要求只會越來越高,同時大型綜合性場館沒有專業劇場那樣現成的吊杆系統和舞臺升降系統,從Truss架到吊點安裝、從飛貓攝像機到防撞鐵馬、從籃球架到冰場防護板,活動所需的絕大部分物料都是由製作搭建單位臨時運到場館後進行現場安裝調試,這就非常考驗場館運營方的現場服務能力。一方面是全力配合好製作和搭建單位的現場施工,另一方面也需要為主辦方和場館自身把好關。現場的搭建是否能和前期已經提交和審核的材料匹配,臨時設備設施的接電、用電是否安全,吊點位置和重量是否符合要求,乃至於搭建過程中登高、動火、特種車輛的操作規程和要求,都需要現場再次明確。
4、現場人員及車輛檢查
一場大型活動,搭建現場動輒上百人的規模,但是很多時候,人員組織相對比較鬆散,製冰和安裝擋板的是一批人、安裝吊點和Truss的又是一批人、調試音響和燈光的再是一批人。互相之間有一定的協作關係,但是往往又不同時隸屬於同一個公司管理,進出時間和車輛管理就更為複雜了。場館在這時就需要一方面根據前期溝通的施工進度表,宏觀把握此時在場館主要實施的搭建工作有哪些,同時規範人員和車輛進出標準,以統一的服務質量來實現對現場人員和車輛的管理。根據筆者的經驗,越是精準按照施工進度表施工的隊伍,說明工程總包控制能力越強、經驗越豐富,那麼人員和車輛的管理等也相應越是規範;實際工作中越是與施工進度表脫節嚴重,那麼幾乎可以確定分包現象越是嚴重,越需要場館方加強現場人員和車輛的監管。現場監管可以從人證、車證識別,到現場特種作業證件備案後施工,再到安全帽、高空保護繩索檢查等細節入手,從各個工種的縱向管理要求向整個施工區域的廣度上貫穿覆蓋。
5、後臺房間的移交及驗場
施工搭建進場的第1天,合同內約定的包含於「場地租賃」的房間,如各類工作間、物料間、導播間、運動員/藝人/嘉賓等待休息室,在這一天進行移交和驗場也是場館服務工作的重要一環,房間的清潔和家具的完好,以及規範的房間移交流程是一個場館服務工作的基本功,如果在簡單的鑰匙移交流程之外,場館還配有隨叫隨到的後臺值班服務人員,那服務一定會上一個新的臺階。同時實務中,第1天的搭建工作主要是在搭建公司身上,到達場館現場的人員也以搭建公司和工人為主,這個時候,場館就需要憑藉經驗,控制好移交房間的節奏,不應一刀切。如果主辦方確實存在人手不夠的情況,沒有專職的後臺管理人員,那麼第一天場館方應當充分考慮主辦方實際的需求,以最高使用為限儘可能少的移交房間,以防止打掃好的房間,在交接完畢之後處於「無人看管」的真空狀態。畢竟人都有一顆偷懶的心,「無人看管」的房間,只會誘使搭建工人、司機、安保等人群過度使用,導致房間在正式使用前存在不必要的損耗。除了移交房間之外,在裝臺進場卸貨前,場館方需要與主辦方,會同搭建公司,一起對即將使用到的區域,如卸貨進貨必經通道、場館指定堆貨區,所涵蓋到的牆面、地面、逃生地埋燈、大門、消防設施等進行全面驗收,一旦發現異常情況將做好相應記錄,由三方共同確認,防止活動結束撤場後發生的互相推諉和扯皮。
二、第2天搭建日至活動前第2天 Till 2 Days before Event
由於活動的規模不等,因此在大型綜合性場館舉辦活動的搭建周期也是不同的,從第2天搭建日至活動前第2天,是場館租賃期內體現場館服務的第二階段,這個階段的服務主要集中在安全問題上。
1、反覆檢查安全通道的設置是否與前期材料一致
眾所周知,重複勞動是工作興趣和積極性的最大敵人,但是這裡為什麼要強調反覆檢查安全通道,最主要的原因還是在於,大型綜合性場館裡舉辦的活動,一般都是體量比較大的複雜文體活動,工程分包和業務分工是現實存在和無法迴避的實情,這就存在舞臺搭建完成了,安全通道完全沒問題,但是加上音響低音炮箱子,安全通道就嚴重縮水了;籃球地板搭建完成了,安全通道完全沒問題,但是種種原因導致場邊座位不允許上比賽地板,需要往外圈放,安全通道又沒了。按圖紙說話是最負責任的態度,也是保護主辦方和場館自身的最好服務手段。檢查過程的重複性和時效性,是兩個關鍵要素,「重複」不言而喻,「時效」為什麼也很關鍵,這是在於每場活動的搭建都是有Deadline,一個工種趕著一個工種,比如因為信息不對稱,前道工種的設備布置發生了偏差,第二、第三個工種緊接著前道問題工種之後將錯就錯繼續施工,那麼8個小時之後,要求第一個工種進行整改,這個時候的整改難度係數,和問題一發生,現場馬上進行整改比較起來,就天差地別了。
筆者親身經歷,放吊點葫蘆的負責人因為貪圖省事,在他認為不影響舞臺效果的前提下,把吊點往觀眾席方向移動了2米距離,緊接著Truss架和燈光系統,接二連三地跟在後面往觀眾席方向移動了2米距離,但是問題就發生在這區區2米距離上,使得這根Truss架懸在了內場第一排觀眾頭頂的正上方,引起了相關安全執法部門的注意,但是此時燈光的接線和調試都已經完成,如果是在安裝Truss前,調整吊點葫蘆,可能只需要20分鐘,但是此時需要拆線、卸燈、卸Truss,並且重新編排燈光效果,損失的時間可能是以小時來計算。而這樣的問題,完全可以通過場館設置虛擬紅線配合具有時效性的巡檢方式,在工人上馬道放下第一個葫蘆前避免掉。
2、觀眾觀感的保證
按照正常進度,在活動舉辦前的第2天,活動相關的硬體設備設施應該差不多全部到位了,場館方應該在這個時候,根據最終的票版圖,去每一個看臺和內場座位看一看,確認一下有沒有電纜、Truss、固定攝像機、搖臂攝像機、黑幕會遮擋視線;內場第一排座位是不是還有後撤一點的空間,以彌補因為舞臺和第一排座位的高度差造成的最好的票卻看不到活動的窘境。這樣的服務貌似是純粹為了觀眾,實則場館這樣去做,還是在為主辦方提供服務,畢竟這些細節是最容易被忽視的,但是對於來到現場並受到影響的觀眾來說,這樣的悲慘經歷是會引發可能的退票糾紛的。有讀者可能會問,如果檢查下來確實存在視線阻斷的問題,但又無法調整舞臺設備設施進行相應解決,那這樣的檢查意義何在呢?筆者要說,即便出現這樣的情況,場館方也應該堅持去每個角度的座位坐一坐、看一看,真有問題也可以讓主辦方提前準備好位置更好的票,並在現場提前做好換票準備,而不是等矛盾發生後再去「滅火」。
3、各類證件的現場抽查
大型活動進場的第一天,主辦方分發證件是否到位是頭等大事,但是從進場搭建的第二天開始,場館方反覆檢查現場工作人員的證件就成為了非常重要的服務內容。一場成功的活動原因各不相同,但一場失敗活動的原因都一樣,就是對細節的鬆懈和管理的缺失。還是回到前面反覆提到的,一場大型賽事和活動,涉及的承辦、分包、關聯單位數量眾多,人證和車證的檢查,一方面是解決面上的問題,同時起到督促提醒的作用;另一方面,就目前追星文化和短視頻自媒體的發展態勢,一段先人一步的15秒短視頻往往可以直接與經濟利益掛鈎,這也給場館經營者和主辦方帶來了一定的安全隱患。進門逢人必檢、逢車必檢這是基礎,在此之外必須建立巡檢和抽檢制度,但在大型活動搭建階段,這個工作壓給主辦方顯然是不合適而且不現實的,這時候只有場館方挺身而出,憑藉對場館空間布局的熟悉度優勢,常態化做好各類證件的檢查工作。
4、場地的進一步移交及要求的明確
前文提到搭建的第1天,場館要充分把握好後臺房間的移交節奏,進入搭建的第2天開始,與大型活動關聯的各個方面的工作人員陸續抵達場館,這時房間的需求量也會漸漸趨向前期計劃的方向趨於飽和。此時場館方務必在服務過程中要注意一點,任何房間和空間的移交必須經活動主辦方之手。有一些大型活動的服務供應商由於其在專業領域的壟斷地位,往往形成主辦方天天換,但是「我自巋然不動」的情況,即便這樣的供應商已與場館形成良好的溝通關係,但是針對每一場不同的活動,場館方還是要牢記主辦方才是支付了場租的「客戶」,如果主辦方確實因為某些原因,需要場館方直接為第三方提供房間或空間,場館方也應在移交的時候將《空間使用要求和承諾書》給到第三方籤字確認,並在儘可能短的時間間隔內,將相同版本的《空間使用要求和承諾書》交於主辦方補籤,形成服務閉環。有時這樣的要求確實會造成一些「灑脫」的主辦方的不理解,但是這樣的「堅持」會規避最終潛在的損壞賠償、物品遺失的責任推諉,更能從源頭杜絕一些強勢供應商「鳩佔鵲巢」,甚至長期霸佔場館有限房間資源的情況發生。
三、活動前1天 1 Day before Event
對於絕大部分賽事和大型活動來說,活動的前一天,基本上都是最後的設備調試和彩排階段了,大的硬體和設備設施基本已經全部定型,這個時候場館方要更多的關注在大型綜合性場館自身的設備設施和主辦方有強關聯的交集部分,特別是在合同中作出承諾的部分。
1、與現場錄製有關的檢查和軟硬體移交
一般大型活動都會有現場的攝錄需求,雖然攝製團隊都很專業,但是攝製團隊往往都是踏著最後的時間點進入大型活動現場,因此在細節上,始終是在趕時間。筆者的觀察是,現場攝錄團隊走明線、亂排線的情況會非常多,而且有時導演會臨時決定,在一些視角好的地方增加攝像機位、改變搖臂位置等。場館方需要在這個時候有明確的原則和底線,與安全相關的任何改動都要慎之又慎。除此之外,大型活動會用到場館的LED設備和記分牌系統,場館方應該在硬體的移交上堅持早移交、全移交的原則。如果場館有現成的轉播機房和記分牌軟體系統等,更應該在移交的時候提示攝製團隊制式和接入方式,並在移交時候完成所有軟硬體的測試,保證移交設備的完好,避免最終使用過程中的扯皮情況發生。
2、音響系統的測試和檢查
與劇院相比,大型綜合性場館由於其體量和簡裝修風格的原因,音響硬體條件一般是大型綜合性場館的短板,不論是大型綜合性場館自帶的音響系統,還是由製作公司為活動臨時加裝的線陣音響,回聲大和聲音無法像劇院一樣全覆蓋,始終是一個現實存在的問題。根據筆者的經驗,每場活動前一天,音響師確實會至少花4個小時以上的時間調試音響,但是由於大型綜合性場館的體量和佔地面積實在太大,很多時候,正對舞臺的調音臺位置和內場區域,確實實現了線陣音響的高中低頻全覆蓋,但是很有可能上看臺、舞臺邊緣靠近黑幕線等座位上依舊完全聽不見高音頻,或者回聲導致的現場體驗極差。這個時候場館方就完全應該協助主辦方,身體力行的到各個座位去坐一坐、聽一聽,樓上樓下跑一跑。千萬別認為這樣業餘的事情是多餘的,當你看到過半個看臺的觀眾因為無法聽清主持人在講什麼,要求主辦方退票的時候,這樣的「業餘」音響檢查工作的意義就凸顯出來了。
3、空調系統的配合
對於一場大型活動而言,活動前的最後一天,各個相關部門都會到現場,球隊、運動員、俱樂部、藝人、經紀公司、主辦方都會花大量的時間在場館逗留,這個時候場館方要與主辦方保持溝通順暢,並提早告知各個區域空調系統預熱和達到適宜溫度的預操作時間,儘可能提供舒適的環境給到所有到達場館的工作人員。
4、貴賓和贊助等相關配合
大型活動最不缺少各類VIP,政府官員、贊助商、賽事授權方、球隊擁有者、明星、經紀公司,哪一個都是主辦方和場館需要重視的VIP,而這些VIP們,一般在活動前一天都會派人員到場館現場確認相關空間,這時場館方應該全力配合好主辦方,分享場館的VIP接待經驗和動線安排,讓各路VIP們感受到活動組織的專業性和場館的服務水平。
5、內場座位的擺放和檢查
大型活動特別是文娛類活動,內場座位是一場活動的重要組成部分,對於粉絲而言,這就是自我實現的舞臺;對主辦方而言,這就是票房的核心;對藝人和表演團隊而言,這塊區域是最重要的現場反饋區。內場座位不論是不是場館提供,場館都需要對內場座位的擺放和檢查花力氣去做。行間距是否按照公安報批要求落實;座位號、排號是否缺失;區塊之間的安全通道是否有阻擋;每個座位是否都是完好的;座位和座位之間的連接方式(受限於條件有時只能是尼龍扎帶和鉛絲)是否存在致人受傷的風險。所有的檢查工作,都是為了讓主辦方、活動方、購票觀眾能經歷一場安全和完美的旅程。
四、活動日 Event Day
活動日是整個「場地租賃期」內最最重要的日子,但是對於場館方來說,如果這一天發現方方面面還有很多的問題去檢查、去解決,那就應該好好思考前期的服務工作是否到位了。
活動日當天應該是輕鬆的,除了正常的巡檢以外,理論上不存在對硬體和安全方面的整改了,或者換句話講,這些問題不應該在活動日還存在或者完全沒有預案。活動日當天,場館方的服務更多的應該集中在與主辦方和其他與活動相關的服務供應商和利益方的現場溝通上,比如與安保公司溝通現場安保隊員的上崗時間和實際到崗人數;與餐飲公司溝通現場的備餐情況;與特許商品售賣團隊溝通備貨情況;與票務公司溝通現場檢票人員的上崗時間和實際到崗人數;與物業公司溝通空調和燈光等系統的運轉情況等。
對於場館方來說,當天最重要的工作和服務內容,就是陪伴著主辦方靜靜等待觀眾入場開始、活動開始、活動結束、觀眾退場結束,這四個時間點的一一順利度過。
需要特別提示的是,如果是連續多天的活動,那麼等到當天的活動結束,觀眾退場完成後,場館方還是有不少增加的服務動作:保潔工作、內場座位的再次檢查、聯合搭建公司上馬道進行吊點檢查、後臺房間的整理等,還有就是好好休整,等待下一個活動日的到來。
五、撤場日 Load-out Day
撤場日(清場日)是整個「場地租賃期」的最後收官階段,在經歷了活動的精彩之後,這個時候方方面面都鬆了一口氣,但是場館方一定要牢記,場地的服務內容還沒有完全結束,這時候還不能隨波逐流地「洩勁」。
1、場館硬體和空間的檢查和收回
活動結束後,所有人其實都著急回家,沒有人會去「磨洋工」,越是這個時候,場館方的服務越是不能有「趕人走」的感覺,只要合同約定的場地租賃期沒有結束,場館方就需要繼續以高度負責和熱情服務的態度,配合主辦方和各個相關部門的工作,按照主辦方的工作節奏去回收場館的硬體和空間。
2、報損處理
撤場階段由於大家都著急回家,而且撤場畢竟不像搭建階段,大家的精細化程度會降低很多,更多的是在趕時間,這個時候發生的損壞是最直接、概率最大的,場館方為了自身利益和主辦方利益(一般場館損壞押金是主辦方支付,但是真正的損壞,很少是直接由主辦方造成),場館方更應該睜大雙眼,逐塊區域進行高密度循環檢查,一有損壞,第一時間與造成損壞的單位現場確認,並告知主辦方相關情況。需要特別提一句的是,一個優秀的場館的報損處理應該貫穿整個活動全過程,需要場館方每天由保潔、工程、安保、物業等觸角進行及時匯報,第一時間反饋給到場館方的活動項目經理(對接人),再由項目經理及時告知主辦方並確認。發生實際損壞後,由第三方物業人員,或者設備設施的直接負責方:安保、工程等人員,直接與主辦方對接要求賠付;或者沒有例行的巡查機制,而是等活動全部結束後,主辦方和搭建公司均已離場後,場館再去做一次深度檢查,發現損壞點,仗著有押金在手,要求主辦方賠付,筆者認為這兩種方式都不是一個好的場地服務體現。
3、總結報告
總結報告是場館對場地租賃期內的場地服務的閉環,筆者認為應該是雙向的,一方面場館方要第一時間向主辦方徵詢完成滿意度調查,因為滿意度調查拖的時間越遠,主辦方對遇到的麻煩或者問題越模糊,甚至會慢慢說服自己接受,主辦方這樣的「算了吧」、「少麻煩」心態,其實是不利於場館長期改進服務和螺旋式成長的。另一方面,場館方也需要徵集場館內部各個條線對活動的反饋意見,涉及問題的時間周期甚至可以不限於「場地租賃期」,並將突出問題的中肯建議反饋給到主辦方,與主辦方討論未來更優化的合作方式,甚至是各自未來的戰略方向。
以上服務內容的梳理雖然是以「場地租賃期」時間線為基礎的,但其實環環相扣又互相牽連,每個細節都會影響整個活動質量和場館服務質量。有人可能會說,文中提到的很多服務,其實有點「狗拿耗子」的味道在裡面,甚至有點場館方找主辦方「麻煩」的嫌疑,但是不得不說,大型綜合性場館「場地租賃期」內的「場地服務」,既不是「狗拿耗子」、「找麻煩」,同時也不是毫無原則的「舔狗」,優秀的「場地服務」與上述這兩個極端方向的本質區別在於「出發點」和「標準化」。
大型綜合性場館在工作中的「出發點」是善意的,將主辦方真正看做場館經營過程和活動舉辦過程中的合作夥伴和親密戰友,衝著一同辦好賽事、演出、活動的終極目的而去,在服務和現場檢查過程中發現問題後,並不是一通指責然後拂袖而去,而是有系統且專業的配套解決建議和方案,記錄下來,不斷完善C&P:各類檢查表(Checklist)和操作流程(Procedure),永遠不要有躺在功勞簿上的心態,始終解決方案上多想一步、服務優化上多做一步。
除此之外,「標準化」也是場館非常重要的素質要求,標準化的好處在於,首先可以在具體的「場地租賃期」前,甚至是主辦方合同籤署前,就能提前詳細告知主辦方場館、屬地政府部門、安全部門的要求,並輔導主辦方實現各個業務流程的圖紙和任務清單;其次可以標準化的文本,每次都公平的指出「紅線」行為的認定,並與主辦方一起規避解決。
長期而堅定地守住「出發點」,在工作中不斷錘鍊「標準化」,套用一句名言「不忘初心,牢記使命」,場館運營方通過時間和活動數量的累積,在運營中積累服務品質和提升素質,儲備專業人才,摸索合適的管理標準,進而形成可推廣的管理經驗,為進一步擴大商業版圖、提升場館形象定位、獲取更多的市場份額和商業機會奠定基礎。任何一個大型綜合性場館的場地服務都可以得到提升,任何一個大型綜合性場館的明天都將更值得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