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方便對事故進行搶救,當地對事發地周邊的交通進行了管制。拍攝點距離事發地約1公裡。(21世紀經濟報導記者王海平拍攝於11日凌晨)
事故發生後,江蘇省、無錫市第一時間啟動了應急響應機制,全力開展事故救援處置工作。交通運輸部專家組已趕赴現場指導事故調查,無錫市也已成立事故調查組。
調查組協調了武警部隊的大型作業機器參加搶救。(21世紀經濟報導記者王海平拍攝於11日凌晨)
新華社記者11日從武警部隊作戰勤務指揮中心了解到,江蘇省無錫高架橋側翻事故發生後,武警部隊立即啟動應急指揮機制,緊急投入500餘名官兵,20臺大型工程機械參與搶險救援。
大型渣土車在警戒線外排隊,依次等候進入拖運建築垃圾。(21世紀經濟報導記者王海平拍攝於11日凌晨)
10月11日上午,根據「無錫發布」的消息:經現場搜救確認,橋下共有3輛小車被壓,其中1輛系停放車輛(無人,駕駛員已找到),1輛車上共2人、已死亡,1輛車上只有1人、已死亡。
側翻橋面上共有5輛車,其中3輛小車、2輛卡車。事故共造成3人死亡,2人受傷。事故發生後,江蘇省、無錫市第一時間啟動了應急響應機制,全力開展事故救援處置工作。交通運輸部專家組已趕赴現場指導事故調查,無錫市也已成立事故調查組。經初步分析,上跨橋側翻系運輸車輛超載所致。
11日上午,事發地周邊某鋼貿市場業主韓先生告訴21世紀經濟報導記者,從網上的視頻看,涉事貨車所拉的鋼卷總噸位較大,並直接在高架上行走,「因為走地面道路有一個紅綠燈。」
此外,現場維持秩序的交通警員告訴21世紀經濟報導記者,因交通管制導致的車輛調頭繞路逆行等行為免責。
涉事運輸公司確認,女老闆被帶走據財新網報導,此次事故涉事超載大貨車屬於無錫成功運輸有限公司。
財新網報導截圖
據界面新聞報導,10月11日,在涉事運輸企業無錫成功運輸有限公司門口,一名白衣女子被警方帶走。後經現場人員證實,該女子為該企業法人代表及最大股東劉建萍。企業目前已經封閉,員工已經被清理至企業外部。據了解,涉事企業另外一名老闆李洋也已於10月10日事發當晚被警方帶走。
視頻截圖
曾因車輛超過限定標準被頂格處罰
啟信寶顯示,無錫成功運輸有限公司2014年9月成立,註冊資本500萬元,持股80%的大股東和法定代表人、執行董事兼總經理是劉建萍,持股20%的李進春為公司監事。劉建萍還是惠山區一家美容養身館的法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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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工商信息,無錫成功運輸有限公司經營範圍為,道路普通貨物運輸,企業地址為無錫市惠山區錢橋曉豐村久安停車場B區9號。
圖片來源:啟信寶
根據無錫成功運輸有限公司2018年年報,公司繳納社保員工人數為15人。
啟信寶顯示,無錫成功運輸有限公司涉及的風險信息共23條,其中裁判文書9條,行政處罰2條。
其中,該運輸公司曾因「擅自新建加油點」,在2017年10月被無錫市商務局處罰3萬並責令停業整頓。
圖片來源:啟信寶
值得注意的是,2018年2月,因拒絕履行一起公路行政處罰,蘇州市吳江區公路管理處向吳江區法院申請對無錫成功運輸有限公司進行強制執行,涉及金額3萬元。
裁判文書顯示,經審查查明,吳江區公路處於2017年5月31日作出吳江交路罰字[2017]09124號行政處罰決定書,依據《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第六十四條的規定,責令無錫成功運輸有限公司(蘇B×××××):1、停止違法行為;2、罰款30000元。因無錫成功運輸有限公司在法定期限內不提起行政複議或行政訴訟,又不履行,吳江區公路處向吳江區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圖片來源:啟信寶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上述處罰屬於頂格處罰。《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第六十四條為:違反本條例的規定,在公路上行駛的車輛,車貨總體的外廓尺寸、軸荷或者總質量超過公路、公路橋梁、公路隧道、汽車渡船限定標準的,由公路管理機構責令改正,可以處3萬元以下的罰款。
同時,從2017年至2019年近三年時間內,無錫成功運輸有限公司至少涉及9起法律訴訟,其中6起均為交通事故責任糾紛。
蘇交科、中設集團澄清
兩公司股價雙雙低開
事故發生後,有媒體報導稱,垮塌高架設計單位為蘇交科(300284.SZ),工程僅用時22個月,隨後該消息被蘇交科方面否認。
11日早間,蘇交科發布澄清公告,稱媒體報導不屬實,本公司承擔總體設計的「312國道無錫段」和實際發生事故路段並非同一段。事故橋梁的設計與本公司無關。
另一家工程建設公司中設集團(603018.SH)也發布澄清公告,稱該橋的設計、施工、監理等事項與中設設計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無關。
儘管發布了澄清公告,11日早間,蘇交科和中設集團股價雙雙低開,分別跌1.93%、3.9%。截至收盤,蘇交科回漲0.34%,中設集團跌幅已收窄。
據無錫市審計局2007年發布的《無錫市審計局關於312國道無錫段擴建工程竣工決算審計結果的公告》,312國道無錫段路線於2003年9月開工建設,2005年6月建成通車,2005年11月工程交工驗收,全長48.436公裡。該工程總體設計單位是江蘇省交通科學院有限公司等;主要監理單位有江蘇科興工程建設監理有限公司等監理單位;主要施工單位有無錫交通工程總公司、東協營造工程有限公司、中鐵十四局集團有限公司等有關單位。該項目工程質量經無錫市交通工程質量監督站評定為優良等級。其中,江蘇省交通科學院有限公司就是蘇交科,但從上述表述來看,總體設計單位不止蘇交科一家,坍塌高架橋的設計單位目前尚無公開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