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學校食堂等項目 撈了14萬「油水」
五指山中學原校長落馬
南國都市報7月19日訊(記者 何慧蓉)在五指山中學等學校擔任校長期間,謝海斌在學校食堂承包、學生宿舍改造等工程中收取他人現金、金手鐲等財物達14萬餘元。全額退贓後,謝海斌被一審獲判有期徒刑1年,緩刑2年,並處罰金10萬元。
50多歲的謝海斌案發前任五指山中學校長,2011年底,時任五指山市紅星學校校長的他新建學生食堂。康某為承包該食堂,承諾除寒暑假外,每月送給謝海斌2000元好處費。後在謝海斌的幫助下,康某以公司名義與紅星學校籤訂食堂承包合同,康某分九次送給謝海斌1.8萬元。
2013年1月,謝海斌調任五指山中學校長。因該校的食堂從2006年開始是史某夫婦承包經營,為繼續承包食堂,他們找到了新任校長謝海斌,分四次給謝海斌送了5萬元和金手鐲一個。
經查,2010年至2017年,謝海斌在擔任五指山市紅星學校校長和五指山中學校長期間,非法收受史某、康某、蔡某現金和財物價值共143155元。
案發後,謝海斌2017年3月9日主動投案。
責任編輯:張紅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