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球時報綜合報導】臺灣知名導演鈕承澤涉嫌性侵女工作人員,被檢方依強制性交罪嫌起訴,一審判處4年有期徒刑,經上訴,臺灣「高等法院」日前裁定鈕承澤被限制出境8個月。
據臺灣「中央社」「聯合新聞網」等臺媒報導,一審臺北地方法院判決指出,鈕承澤是電影「跑馬」的導演,於2018年10月間認識剛加入劇組擔任工作人員的被害女子,對她心生愛慕,同年11月23日要求劇組林姓主管帶被害人到他住處參加私人聚會。
判決稱,當天晚間9時許,其餘賓客先行離去,僅餘林姓主管及被害女子在場,林姓主管為製造鈕承澤與被害女子獨處機會,獨自離開,鈕承澤見屋內僅剩他與被害女子,兩人聊天后,趁機性侵得逞。
一審今年4月做出宣判,考量鈕承澤有前科紀錄,以及他曾任演員、現為導演,尚有母親需撫養等生活狀況,並於審理中已與被害女子達成和解,彌補所造成的損害,判決有期徒刑4年。
鈕承澤不服,提起上訴,二審由臺灣「高等法院」審理。
二審合議庭審酌,鈕承澤犯罪嫌疑重大,面臨的刑責非輕,常伴有逃亡的高度可能,參酌本案訴訟進行程度,並權衡刑事司法權之的有效行使、社會秩序及公共利益、鈕承澤居住及遷徙自由權受限制的程度等,認定有限制出境、出海的必要,所以裁定自6月15日起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