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火」起源較早,《辭海》解釋「社火」:「①舊時在節日扮演的各種雜戲。李鬥《揚州畫舫錄·卷九》:『立春前一日,太守迎春於城東蕃釐觀,令官妓扮社火:春夢婆一、春姐二、春吏一、皂隸二、春官一。』範成大《上元紀吳中節物俳諧體三十二韻》:『輕薄行歌過,顛狂社舞呈。』自註:『民間鼓樂謂之社火,不可悉記,大抵以滑稽取笑。』②猶言同夥。《水滸傳》第五十八回:『但是來尋山寨頭領,必然是社火中人故舊交友」。《辭海》所解釋的社火為「舊時在節日扮演的各種雜戲」,恐怕指的是中古以來的情況,至於範成大說為民間鼓樂更不能成立,因為春官、春婆、春吏已為神,且有人物怎能單以鼓樂來解釋。其②「猶言同夥」。社火中有群體意義,也僅是一方面;《水滸傳》也有社火詞,但也是中古之事,恐怕與本意相去較遠。所以《辭海》的解釋是流不是源。
「社火」之「社」,是土地神,因此社火的產生原因就必須從「社」中去尋找。《辭海》「社:①古指土地神。《禮記·祭法》:『共工氏之霸九州也,其子曰后土,能平九州,故祀以為社。』②祀社神之所。如:裡社。《白虎通·社稷》:『封土立社,示有土也。』③祀社神。《禮記·月令》:『命民社』。引申為祀社神的節日。如春社、秋社」。至此則知「社火」是古代祭祀社神后土時的一種祭神活動。「社火」之「火」,有同夥之意,但它不是本意,本意應是上古祭祀時用火祭祀之「火」。上古時的祀天祀地祀山川時,都要上供品玉帛、犧牲等等。祭祀時為了使上天諸神知道,都要燃薪焚祭品,使其氣味上達於天。 既然社火是祭神活動,那麼祭社在什麼時候進行?同是《辭海》社字條下的「社日」說:「古時春、秋兩次祭祀土神的日子,一般在立春、立秋後第五個戊日。《歲時廣記·二社日》:『《統天萬年曆》曰:立春後五戊為春社,立秋後五戊為秋社。』《荊楚歲時記》:『社日,四鄰並結綜會社牲醪,為屋於樹下,先祭神,然後饗其胙。』」根據上述情況,社火是古代祭祀土地神時的祭祀活動,後來這種祭社的民間活動與祭社神逐漸脫離,專門成為群眾性娛樂活動。西北各地的社火主要在正月進行,原因是春社時農閒,搞群眾性活動不違農時。若放在秋天進行,正處於農忙季節,群眾無暇顧及,也組織不好,所以就以春社為主。社火同樣是漳縣民間廣為流傳的文化娛樂活動,在漳縣人的心裡,春節不耍社火就等於沒有過年,不論是長年在外打工的、做生意的,還是幹公事的,都要在臘月三十日前趕回老家,扎綁裝扮上鬧喝一陣子,敲鑼打鼓,扭秧歌、耍社火,為自己,為家人,為莊上,為神靈,祝願平安吉祥、幸福安康。鹽川社火如同汩汩流淌的鹽泉一樣源遠流長,底蘊深厚,在周邊獨領風騷,民國初年曾到岷縣、宕昌等地演出,時達一年之久。1954年赴天水會演,受到好評。鹽川社火的表現形式複雜多樣,大體可分三類,第一類以打擊樂(鼓、鑼、鈸)伴奏的如走散燈、舞龍燈、耍獅子、跑紙馬、跑旱船、跳四老、扭大頭等。1、走散燈:多在山區表演,根據村莊的大小,大莊一戶一燈,小莊一男一燈,燈為主體式梯形,下邊安裝木棍。最有意思的是燈的面式,按「牌九」搭配,有天九(四天、四紅九、四黑九配合),地八(四地、四平八、四彎八),人七(四人、四紅七、四黑七),鵝五(四鵝、四紅五、四黑五),三常(四梅十、四常三、四常二),四騷(四虎、四花十、四么七、四捶六)等組合。另外狗三、毛六配合成喜,表示三十六天罡吉神之光普照大地,吉祥降臨。表演時燈隊列兩排,一人執紅旗為前導,以示新年各項事業旗開得勝。次後一人敲鑼開道,燈隊按天、地、人、鵝、常、喜、騷排列,隊形齊整,變化多端,配以鼓鈸,在黑夜演出,氣勢十分壯觀。2、耍龍燈:一般在川區表演,龍燈多為十二節,代表十二將星。也有九節、七節的,九節代表九遙星官,七節表示七星高照。玩法有風調雨順,龍戲珠,龍出水,龍抬頭,行雲布雨等。3、跳獅子:有啃繡球、登泰山(上桌子)、踏四門等形式,口語講:獅子上場,萬事吉祥;獅子啃繡球,好日子在後頭;獅子一跳,百邪遁逃;獅子一跑,八路進寶;獅子一輪,五福臨門。4、跑紙馬:表演時,四個扮美女的騎,四個扮勇士的引,一會兒來個飛腿,一會兒又一個鐙裡藏身,技藝嫻熟,表演逼真。取馬到成功之意。5、跑旱船:由三人表演,白髮老翁執舢板引船,年青姑娘坐船,還有一位丑角「搖船婆」。船翁首先整理渡船和查看船是否有漏洞,然後表演起錨、開船、搖船、順風、逆風等動作,三人配合恰當,真象在江內行船一般,尤其是「搖船婆」滑稽可笑。6、跳驢:騎驢者扮年青媳婦,作抱小孩狀,扮丈夫的在後一手執鞭,一手拿著禮品,表演時兩人不唱不言,跟著樂器,做牽、打、跑、跳、踏、踢、咬、叫、上山、下山、過河等動作。當男子作滑倒狀撒禮品時,媳婦戲打丈夫,活脫一副夫妻回娘家。7、跳四老:出場者為四位白袍老道,代表東南西北四方吉星,四老隨著緊張而富有節奏的樂聲,從四面一躍而起跳到場子中央,四頭相碰,以示四方相聚之勢,然後隨樂調由靜到動,猛的作散播狀。8、耍大頭:也稱「月理和尚戲柳翠」,男扮和尚,女扮柳翠,各戴面具。表演時和尚作開山門,打掃廟院,燒香磕頭,敲鼓、撞鐘、擊磬等動作,然後在院中仰臥大睡。柳翠隨著鼓樂扭步上場,用紙扇敲打和尚腦袋,和尚起身,兩人相戲,最後攜手離寺而去。要說第一類社火形式以表演為主的話,第二類則是說唱佔主角,在板胡、二胡、三弦、幹鼓的伴奏下,男女數人,或聯唱,或分唱,也有對唱,形式多樣。有以傳統固定曲調演唱的節目,以唱為主,配以簡單的動作和少量的道白。如表現生產生活的《摘豆角》、《摘棉花》、《摘花椒》、《織手巾》、《戲鞦韆》、《摘葡萄》、《鬧五更》、《四季歌》等;表現愛情的《花亭相會》、《南橋擔水》、《放風箏》等;敘事的《十裡亭》、《揚州觀燈》、《下四川》、《擺嫁妝》;歷史題材、故事傳說的有《走南陽》、《十盞燈》、《孟姜女》、《劉海打柴》、《放狐》、《包爺插花》等。有以秧歌調表演的歌舞小唱,以十字花步且扭且走,舞之蹈之,歌之詠之,逗人發笑,類似活話劇。如《拾金簪》、《十月懷胎》、《轉娘家》、《釘缸》、《十杯酒》等。有特色濃鬱的地方小調,音調與方言緊密結合,鄉土氣息濃厚。邊說邊唱,配以相關動作即興表演,如《十道黑》、《看情人》、《鼠與狗》、《賣瓜》、《怕老婆頂燈臺》、《小放牛》。來源:漳縣人,版權歸於原作者,侵權請聯繫刪除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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