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信息傳播手段的日新月異,網際網路等新興媒體對電視形成了巨大的衝擊。為了應對不斷迫近的競爭,電視新聞的節目形態近幾年在不斷地推陳出新。不過,不管如何變化,電視新聞節目都離不開一個重要元素——那些在電視中向大家說話的人,而在這些人中,播音員、主持人、主播佔據了節目形式上的主導地位,與新聞評論員、專家、現場出鏡記者和被採訪者共同構成了電視畫面中的言語者。
廣播和電視新聞業的「開山宗師」 愛德華·默羅在電視新聞發達的美國,播音員被稱為ANNOUNCER或NEWSCASTER。《當代高級英語辭典》對播音員的解釋為:在電視或廣播中播讀信息和新聞的人。(Someone who reads news or information on the television or radio).
電視新聞之父 克朗凱特
播音員的職能是將文字信息經過二次加工轉換為有聲語言,就是把新聞讀給受眾聽。包括繼默羅之後第二位被譽為燈塔式人物的克朗凱特(克朗凱特1950年告別美聯社加盟CBS),在1952年之前也是傳統意義上的ANNOUNCER即播音員。
奧普拉•溫弗莉
拉裡•金
主持人在英語中被稱為HOST(男主持人)或HOSTESS(女主持人)即作為廣播電視節目現場的「主人」,介紹嘉賓、引出話題的人。(Someonewho introduces the guest on a television or radio or programme)。
主持人是在有現場嘉賓或觀眾的節目中引見嘉賓,調劑話題,控制主題走向和節奏進程的人。比如主持訪談節目《芝加哥早晨》的美國著名脫口秀節目主持人奧普拉•溫弗莉以及在《拉裡•金直播》中始終穿著吊帶褲的拉裡•金。他們都是採用錄播或直播方式,通過現場或非現場訪談,藉由與當事人的問答,讓受眾得到關於事件的形象而逼真的信息進而了解新聞事件的真相。可見,播音員和主持人的區別是:前者的主要功能是「讀」(read—tosay the written words in a book ,newspaper ect so that people can hear them),而後者的主要功能是「介紹」(Introduce—to speak at the beginning of a TV or radio programme and say what is going to happen)。
而主播一詞誕生在上個世紀的五六十年代。隨著電視節目製作和電視節目類型的日趨成熟,主播這一稱謂逐漸出現在美國的電子媒體當中。當時,美國媒介並沒有賦予它確切的含義,只是把電視出鏡者中的佼佼者稱之為「Anchor man」。 這是一個來自體壇的借用詞。在田徑接力賽中,跑最後一棒的總是最強最棒的人,這個人就叫「Anchor man」。電子傳媒中的「Anchorman」也是這個意思,他們應該是新聞製作流程中最強最棒的,是最後一道關口。不過在美國具有Anchorman頭銜的人並不多,他們在節目中握有重權,是節目的核心。
我國的電視新聞節目起步較晚但發展得卻相當迅猛。由於中國特定的思想、政治、文化因素,以及經濟發展水平的制約,播音員、主持人、主播從形式到內涵都呈現出與西方不同的樣式。從沈力成為新中國電視播音第一人,到趙忠祥在知識競賽節目中首開主持人的先河,再到如今主播概念的引進,我國電視新聞的面貌發生了巨大的變化。不過,隨之而來的是對播音員、主持人、主播的概念界定產生了不同看法和模糊認識。在專業的電視新聞工作者當中哪些人可以被稱為播音員?哪些人是主持人?又有哪些人可以被視為主播呢?電視新聞節目發展到今天,各種節目形態經常交叉換位,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多元化已成為現代新聞節目的標誌之一。(葉子著《電視新文學》25頁)在實際工作當中我們經常發現這樣的情形:某位主持人剛剛在訪談節目中和現場嘉賓侃侃而談,稍後又在滾動新聞中正襟危坐播報資訊。在同一檔直播節目中某位新聞主播時而呼叫現場記者,時而和演播室嘉賓指點評論,時而又要播報剛剛收到的消息。他們究竟是播音員還是主持人亦或是主播?為了不使我們的探究陷入困境,也為了不使我們這些學習者和實踐者無所適從,我們先暫且把「主要」執行其中一項職能的人冠以該項職能所特有的稱號,然後再進行對比。比如:把主要從事新聞播音工作的人稱為播音員
把主要從事新聞節目主持的人稱為主持人。
播音員、主持人、主播產生於不同的歷史時期,是在不同的傳播理念的影響下相繼產生的不同傳播形態。作為電視媒介聯繫受眾的紐帶,他們雖然共同擔負著傳播信息、宣傳政策法令、普及知識、提供服務、串聯節目等任務,但他們屬於不同的範疇,是電視媒介根據不同節目表現形態的不同需求而設置的不同的傳播方式。
回顧世界電視發展史,1928年9月美國開始電視試驗,英國廣播公司(BBC)搶先於1936年11月2日正式播出,這一天成為世界電視的誕生日。電視新聞播音員和主持人的真正興起要推遲到20世紀40年代中後期。英國廣播公司的新聞播音員直到1955年9月4號才首次在屏幕上亮相。(張謳著《世界電視史話》65頁) 在電視誕生的初期,報刊、電影、廣播等媒體迅速普及發展,給社會和受眾造成了巨大的衝擊,電視也被認為是一種具有極大傳播威力的媒體。電視受眾就像固定的靶子,完全處於消極被動的地位接受電視宣傳的「攻擊」,而且這種「攻擊」非常有效,人們不僅被普遍說服而且感受到了傳播的「力量」。因此,一種居高臨下的傳播形態自然形成了。這是早期「播音員」呈現出的基本特徵。
隨著電視的發展,學者們發現:被當成「靶子」的受眾其實是積極主動的參與者,傳媒的影響是有限的、間接的、和有選擇的,遠非威力無比,不可抗拒。(劉潔著《電視節目主持人》)於是,一種服務於受眾,與受眾地位平等,注重交流、溝通,具有鮮明個性特徵的傳播形態,即節目主持人應運而生了。
主持人節目最早誕生於廣播中,1928年荷蘭對外廣播推出了一檔設有主持人的節目《快樂的電臺》,主持人勒達茲從一開始就受到聽眾的喜愛,他一直工作到1969年,被人們譽為「歷史最悠久、最富個人獨特風格的國際廣播節目主持人」。而電視主持人首先誕生在美國的娛樂節目當中,他們被稱為Emcee。真正的Host出現在1948年12月哥倫比亞廣播公司的節目《天才展現》中。演播室被布置成家庭會客廳,主持人阿瑟.格弗雷自己以「主人」的身份出現。而斯畢瓦克主持NBC著名新聞專訪節目《會見新聞界》是作為電視新聞辯論節目的主持人出現的,他的對面坐著兩位政治嘉賓,是地地道道的「Newshost」(新聞節目主持人)。
1952年電視在美國獲得了重要地位,因為此時佔全美國35%的家庭擁有了電視機。美國進入到了電視時代,電視觀眾不僅需要準確快捷的消息,他們更想得到與此相關的新鮮觀點和評論。於是,電視新聞節目呼喚那些具有人格魅力、能夠影響輿論導向、決定收視率的新聞主播的出現。這年冬天,克朗凱特不再是一般的Announcer(播音員),他被CBS稱為「Anchor man」(主播)。 10年之後,CBS打造《克朗凱特晚間新聞》,任命休伊特擔任執行製片人,克朗凱特擔任主播。
播音員是撰稿者和受眾之間的紐帶和橋梁,他們要把各種信息客觀、準確、規範、嚴謹的傳達出去。主持人是談話秩序的維護者和引導著,而按照西方業界標準,稱得上「電視新聞主播」的人必須能夠做到——按照本臺傳統和個人一貫風格,主持選材、撰寫、編輯、編排來自各方記者採集的信息,親自通過演播室直播,向受眾傳播逼真事實,並陳述自己的看法。請注意上文中加黑的「主持」二字。1952年冬天,克朗凱特雖然被CBS稱為「Anchor man」(主播)。可是,此時的克朗凱特,沒有內容主控權,有的只是聲名顯赫,在公眾心目中更像個權威,所以50年代的克朗凱特並不是現在意義上的新聞主播,而還是實質意義上得的播音員。整整10年之後,CBS打造《克朗凱特晚間新聞》,任命休伊特擔任執行製片人,克朗凱特擔任主播。這一次,克朗凱特才提出,他必須擁有「Managing editor」(主編)職權,對新聞報導的選題和新聞製作過程具有決策權。自1963年開始,主播克朗凱特,同時是主編克朗凱特。這個巨大變化,讓「主播」概念從此有了屬於自己的更為準確的含義。即不僅在演播室現場負責組織新聞報導的串聯,而且從頭至尾要在節目製作流程中起內容主導作用,主播即主編,是欄目內容的最高領袖。
再請注意上文中的黑體字「陳述自己的看法」。陳述自己的看法,這也是主播區別於播音員、主持人的重要標誌,播音員是轉述他人的意思,主持人是按照預先的策劃調控現場節目,主播除了上述功能之外還可以表達自己的心聲,當然這種心聲必須符合其所代表的團體的意志。
克郎凱特以獨特的視角和觀點報導了越戰和「水門事件」後產生了廣泛的影響,連美國前總統詹森都評價說,「如果我失去克朗凱特,我會失去這個國家的民眾。」(摘自《環球時報》)由此可見,自主評論是新聞主播的重要標誌,也是主播的重要功能之一。 可見「主播」的「主」是對節目的全盤「當家作主」而不是在形式上的「HOST」(主持人)。比如:白巖松在《新聞會客廳》是主持人,在《東方時空》和《新聞周刊》是主播,前者必須調劑嘉賓,由嘉賓復原新聞事件,後者是播報和評論,「主播」就是一人說盡天下事。
播音員的傳播對象是全體受眾,他們的主要職責是播讀編輯的稿件,表達的是稿件所反映的主旨和感情色彩,所以播音員的主體意識是其所代表媒介的「轉述者」。原則上播音員因該把自我個性隱藏和融合在節目的個性之中,通常是排斥用第一人稱進行播報的。
在主持人與現場嘉賓真實的交流平臺中通常是「一對一」或「一對多」,而虛擬中的交流對象也往往是和話題相關的特定人群。為了達到「有效傳播」的目的,主持人更多地採用了人格化的語言形態,因而其主體意識就是真實的「自我」。雖然主持人在本質上依然代表了其所在媒體的意志,但卻可以更多地展現個人魅力,與觀眾構成一種虛擬的平等交流的關係。
播音員代表媒體,主持人是以媒體和個人的雙重身份出現的,而主播的主體意識就是媒體本身。新聞主播是節目的核心和領導者,其個人意志就是節目甚至是媒體本身的意志。儘管這種意志同時反映了其所代表了的階級、階層和社會普遍的價值觀念,但主播本身的價值觀、人生觀以及對新聞價值的判斷也在節目中展露無遺。
1981年丹.拉瑟接替了克朗凱特的工作正式出任CBS《晚間新聞》的主播。1982年8月17號晚,拉瑟在節目一開始就抨擊了裡根總統對臺灣出售武器和提高稅收的政策。裡根對他的評論極為不滿,7點過2分錄像新聞播出時,他直接把電話打進了拉瑟的演播室並和拉瑟討論了這個問題。幾分鐘後拉瑟再次出境並向觀眾報告了裡根的態度:「對臺灣問題,他不會退卻,不會改變這一政策。」美國總統為一條新聞打電話給主播要求其改變觀點,開了世界新聞史的先河。在這麼短的時間裡,主播就決定了自己的觀點和新聞內容,只有「主播即媒體」才做得到。正因為個人直率大膽的播出風格,2004年因小布希案拉瑟黯然離開了《晚間新聞》。
通過以上三點,我們大致完成了播音員、主持人、主播的對比研究,其實他們之間還有一些差別等待我們探討。在實際的工作中我們發現播音員、主持人、主播概念的外延部分發生了部分重合,他們之間的界限變得模糊不清。比如:同一個人反覆在這三個角色中來回切換就加劇了人們認識上的亂局。另外,我們總是習慣性的把新聞專題類節目的播音員也稱為主持人,理由是他們採取了不同於播音員的、更具有貼近性的語態。而事實上,他們大多採用已經準備好的稿件(無論是自己寫的或出自別人之手),在節目的頭尾等部分出鏡若干次。他們的功能主要是串聯,是事件的轉述者,這同播音員的功能如出一轍。至於其所採用的語態,這是節目內容對形式要求的必然選擇,播音員也可以在恰當的播報環節中採用親切的語態,所以語態只是播報技巧,決不是區分播音員還是主持人的功能標準。
有時,我們也囫圇吞棗地把「出鏡新聞記者」稱為「外景主持人」。所謂「出鏡新聞記者」,必須在與新聞事件相關的諸個現場親歷追蹤、採訪、調查、總結、發表觀感,通過螢屏向受眾展現獲得的可視可聽內容。他們不是主持人,只是記者。主持人講的是當家和調配,記者講的是尋訪和採集,兩者全然不是一件工作。
對於國內大多數被稱為「主播」的電視從業者來說,他們的真實身份是主力播音員,並且執行採訪的機會很少,更不參與新聞的編輯,在新聞直播中的話語權極小,他們無權掌管和改變一切,只能聲情並茂地為真正的幕後言論權威做著影音讀解。當然我國內地真正的主播時代還未到來,播音員、主持人向主播的演變還需要一個過程,我們只能加倍努力和靜心期待。隨著資訊、評論、訪談、專題以及現場直播等當代新聞節目形態向縱深發展,加劇了從資訊傳播向觀點傳播的趨勢,單一功能的播音員、主持人已經很難適應現代傳媒多視角、全方位、大立體的傳播方式。不過,讓播音員、主持人全部向標準的主播轉化既沒有可能性也沒有必要性,倒是讓他們的部分功能發生融合具有現實性。
播音員、主持人、主播這三種出鏡群體原本各有各的任務,雖然他們的功能有相互融合的趨勢,但也絕不能把這三種出鏡者類型混為一談。因為他們各有各的良莠評判標準,如果無視這些差異,我們會錯誤地套用此群體指標去評判和強行矯正彼群體的實踐,使它們變成四不象,反而削弱了他們各自的優勢。
個人認為前面學術上的區分是對的。 但我認為中國並不存在真正的主播。在我國,主持人們不能做到"主編"的地位,也不能用自己的聲音來決定媒體的立場,而是在媒體管制下,基本服從所在媒體態度之上的,巧妙的在夾縫中選題並評論。這是由媒介大環境決定的。白巖松、柴靜等記者、編導、主持人兼任一身的優秀主持人也在做著努力,我們也看到了改變,但中國什麼時候能出現真正意義上自主的「主播」,恐怕還要拭目以待。來源:新華網
值班編輯:肖鑫 黃金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