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臺北地鐵隨機殺人案 鄭捷判賠3091萬新臺幣(圖)
鄭捷(臺灣「中央社」資料圖片)
中新網8月7日電 據臺灣「中央社」報導,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庭7日判決,涉及臺北捷運(地鐵)江子翠站隨機殺人的鄭捷,須賠償死者潘碧珠的家屬及蕭姓等7名傷者,共3091萬餘元(新臺幣,下同),本案可上訴。
法官認為,鄭捷對死者家屬及傷者始終未道歉,毫無悔意,審酌被害人受害程度、交通費及醫療費等證明單據,共判賠3091萬,扣除潘碧珠家屬已領的犯罪被害人補償金110餘萬元,鄭捷總計須賠償2981萬餘元。
鄭捷於去年5月21日,在臺北捷運隨機殺人,造成4死22傷,遭新北地方法院依殺人等罪,判處死刑,目前案件由臺灣高等法院審理中。
(來源:中國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