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問必答提個醒
為什麼要認識地理課程的價值和地位?
答:
雖然「學校任何時候都要關注把一個學科的教育價值整理出來」,但是,過多地談論地理課程的價值,反而會有一種價值缺失的感覺。
赫特納(1859—1941)指出:「關於地理學的實際價值或者它對於生活所具有的價值,我們幾乎不必再說什麼話了。」除了實際價值外,赫特納還指出「地理學的研究促進觀念和歸納推理能力」,以及「地理認識對於教育和品德的另一種價值」。
赫特納的地理課程價值觀有獨特的視角。他認為:「明確地認識到一門科學的理想價值或者教育價值是困難的。」「生活的實踐……是建立在地理基礎之上的。但地理科學和地理課程決不應只針對實際生活。」
受教育程度和地理學的視角會提高我們對價值的認識水平。
必然性和規律性在地理學中表現得不如物理學清楚,幾乎不能進行量的研究。地理學「既教我們認識到人類改造自然,也讓我們了解人類受制於自然」,「從而為消除民族的傲慢和增強真正的人道和博愛做出貢獻」。這些思想包含了辯證、統一、多元、人道和博愛等價值元素,使我們為之振奮。
在赫特納的心中,「地理學連接著自然科學和精神科學,並成為統一的、真正哲學的世界觀的強有力推動者。」同時,赫特納對當時德國學校地理課程的地位也有清醒的認識:「雖然學校不得不把它(地理學)列為課程之一,但是仍然象小媳婦似的受到歧視;它經常只能充當小夥伴的角色,不能和語文及數學甚至不能和歷史及自然科學平起平坐,而必須在樓底下當雜役。」這一知名的論述可謂具有時空普遍意義。
「這種可悲的狀況是怎麼來的呢?」赫特納指出:「由於地理科學的一再反覆,常常妨礙了它傳播到學校中去,所以它自己要負一部分責任。」這種遇到問題首先從自身找原因的態度,非常值得我們學習。赫特納所說的「一再反覆」,是指地理學過分地和歷史以及自然科學結合,從而失去了自己的根據地。這種失去根據地的狀況和現在又是多麼的相似。
那麼,如何找回我們的根據地呢?赫特納認為,屬於地理學的事實應是這樣的:「一是所有這些事實是怎樣聚合到一個地點並共同起作用的,怎樣共同決定地方的特徵並構成人類生活的基礎;二是這些事實怎樣在不同的地點有所不同,怎樣造成地方和地區的差別,並成為人類不同發展的基礎。」這實際上指出了地理課程的兩個基本屬性:綜合性和區域性,以及人地關係這一核心概念。
找回了自己的東西,也就找回了價值和地位。「地理課程只有作為一個獨立的學科時才能完成它的任務。」
在爭取地理課程的地位方面,赫特納為我們開出了若干藥方。除地理課程的自身完善外,還有諸如保證一定的課時量,壓縮高年級的語文課或數學課來增加地理課學時;根據學生的教育程度和年齡的不同確定不同的教育目標;低中高年級都開設地理課程,中年級和高年級重修鄉土志這門課等。這些措施不一定適合我們現在的情況,但至少啟發我們應當為自身的價值和地位努力奮鬥。
人與人之間的地位可以不平等,但人格是平等的;地理課程與其他課程之間的地位也可以不平等,但「課」格是平等的。地理課程在育人功能上有獨特的、不可替代的作用。我們可以是小媳婦、小夥伴,可以在樓底下工作(因為樓上地方太小),但我們不能受到歧視,不能當雜役,我們要完成屬於自己的那份神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