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在一個民間本位的現代慈善制度下,陳光標絕不可能走那麼遠。」
文|田甜 編輯|蕭三匝
10月15日,在主題為「關於陳光標,還有哪些未見之事」的公益沙龍上,南都公益基金會理事長、希望工程發起人徐永光說,到目前為止媒體對陳光標的「慈善」行為做了集中揭露,公眾對於陳光標的形象也有了認知。當下我們更需要反思,是什麼樣的慈善土壤助長了陳光標式慈善?我們需要建立怎樣的慈善文化?
「 一、法律界無動於衷 」
2010年1月,陳光標高調募集4000多萬元向西部貧困地區發紅包。他將每10萬元捆為一塊「錢磚」,一共330塊錢磚共計人民幣3300萬元,此外還有一部分現金支票。陳光標在參加鳳凰衛視電視節目時承認,這些錢來自他本人和全國513名企業家和社會愛心人士,其中他本人捐贈了300萬元,「上千萬捐款直接打進了我的個人銀行卡。」
針對陳光標以個人身份公開募捐的行為,2010年春節過後,徐永光主動找到媒體接受訪談。他提出,此種行為是「不顧法律規範,撇開慈善組織,把公益募捐的社會公共行為誤導成個人隨意的慈善秀」。
如今《慈善法》已經明確規定個人發起公募必須通過慈善組織。當時還沒有《慈善法》,但從既有法規條例來看,陳光標的行為也屬於違法。自1999年就開始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第九條規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選擇符合其捐贈意願的公益性社會團體和公益性非營利的事業單位進行捐贈。」可見在公益捐贈活動中,個人不能作為捐款代理者。
但此事在當時並沒有引起太大反響,更別說陳受到法律制裁,陳光標式慈善越來越走向登峰造極。2013年年底,適逢全國經濟大普查,陳光標站在電視臺演播廳擺了重達16噸的「錢牆」,他以這種方式高調現身,並寫上標語「經濟普查利國利民,從標哥查起」。
按每張100元人民幣重量約為1.15克計算,16噸就大約有1400萬張百元大鈔,總額為14億元。按照《現金管理暫行條例》規定,開戶銀行只能根據實際需要,核定開戶單位3到5天的日常零星開支所需庫存現金,邊遠地區和交通不便地區庫存現金限額,最多不得超過15天日常零星開支。
「他不可能能從銀行取出那麼多錢,要麼是假幣,要麼是銀行違法,大家應該不難想到。」徐永光說。
「 二、慈善界不透明 」
2011年1月,陳光標去臺灣發放現金。他要求受助者必須面對面接收現金,同時對他本人鞠躬。當年3月,雲南盈江地震時他來到災區給受災群眾發放現金,他的隨行人員大喊:快來合影,給錢二百。很多公眾是在這些鏡頭中認識陳光標的。
慈善有一定的專業倫理,它應當建立在平等、互相尊重的基礎上。陳光標強制要求他人收錢、合影的行為是以踐踏受助者的尊嚴來滿足本人的虛榮,被稱為「暴力慈善。」
面對質疑,陳光標回應,他認同」暴力慈善「的說法,目前慈善制度不健全,慈善信息不夠公開透明,因此需要用「大暴力」來推動中國的慈善事業。
毋庸置疑,陳光標的慈善行為是最不透明的。他承諾的多筆捐贈,比如去西部發紅包的「錢牆」等,都沒有下文。但慈善界同樣需要反思。
陳光標曾自稱通過紅十字會向臺灣受颱風災害地區和智利地震災區共捐款600萬元,前段時間媒體記者調查陳光標時曾向紅十字會核實,卻遭到拒絕。其工作人員稱「需要保護捐贈人隱私,得到捐贈人許可才能對外公開」。還有的基金會工作人員以「財務不在」或者「本人不便接受採訪」為由不配合記者調查。在這裡,陳光標既然已經公開捐款600萬元,也就意味著他放棄了此次行為的捐款人隱私,基金會理應公布善款的收支。
國內的大型國字頭基金會很多都帶有強烈的官辦色彩,透明度不高,這反倒成了陳光標暴力慈善的藉口,給了原本脆弱的慈善機制猛烈的一擊。卡耐基曾說,如果富人拿著錢到處撒給窮人,這不是慈善而是作惡,富人的錢應該提高窮人的能力,讓他們改變命運。徐永光對此表示,不能因為慈善有瑕疵,就以陳光標作為引導,倒退回傳統的慈善。
「 三、現代慈善文化的缺失」
陳光標連續多年獲得民政部頒發的「中華慈善獎」。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副教授仝宗錦在沙龍上提出,為什麼陳光標做慈善就能拿到項目,給他商業上帶來便利?為什麼政府需要通過樹立道德楷模將道德發揚光大?
仝宗錦將矛頭指向現代慈善文化的缺失。慈善應當是民間本位,發自每個人內心的真善美。高調的捐錢得到擁戴,只會在無形中形成一種逆淘汰,真正應當鼓勵的善行反而得不到關注。
徐永光補充道,企業有很多基本的問題比慈善更應當具有強制性,比如生產安全的產品、依法納稅等,慈善恰恰是自願的。我們忽視了最基本的問題卻將目光聚焦於捐了多少錢,實在不應該。我們需要重建民本位的現代慈善文化。
有人提出,陳光標畢竟是捐了,難道做慈善的必須是完人嗎?徐永光對此回憶,他還在中國青少年發展基金會時,曾經收到一名死刑犯給希望工程的信和捐款。這名犯人在伏法前一天晚上給基金會寫了信,大意是,明天他就要伏法了,他想把身上留下的一點錢捐給失學的孩子讀書,自己就是因為讀不起書沒有文化才落到今天的地步,希望別的孩子不要再走他這條路。徐永光說:「慈善首先必須是真,這名死刑犯的慈善之舉留下了一段真善美的故事,這就是慈善的真諦。如果慈善伴隨著欺騙就觸碰了道德底線,如果造假就碰到了法律底線。」
針對近期媒體對陳光標的調查,9月21日,陳光標以侵害名譽權、榮譽權為由將財新傳媒公司告上法庭,南京市秦淮區人民法院已立案。仝宗錦說,如果財新的調查基本屬實,勝訴可能性極大。
幾天後,陳光標在個人微博轉載了一篇支持他的文章《是媒體暴力還是陳光標失信》,此文現已刪除。文章最後寫道:「究竟是媒體無德還是首善失信,我們期待法律給予公允的答案。」
這也是大家希望看到的結果。仝宗錦說,審判過程和結果如何,也是在政治、法律環境發生很大進步的環境下,對現代慈善的檢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