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擊關注Melody鋼琴百寶箱
接到幾個家長相似的提問,練習的時候是不是必須要按照每首曲子規定的速度彈奏?總是跟不上!
咱們先看一段話布倫德爾在闡述這個觀點的時候說到:
「我不是那種不假思索就接受大作曲家速度標記的音樂家,舒曼的《夢幻曲》在四分音符等於100拍的速度下,無法進入夢幻狀態,而勳伯格鋼琴協奏曲中一部分節拍說明的樂段簡直無法演奏,我熟悉的作曲家標記,做得最合理的人是巴託克,但他在演奏自己創作的組曲,OP 14的錄音中,四個月當中有三個樂章,他的演奏速度都遠快於譜面標記」
細心的人會發現,不同的出版社,同一首樂曲速度標記也是不一樣,由此可見,速度標記只是一種演奏的參考意見而已。但是速度標記常規上來講,基本決定了一首樂曲的風格和音樂情緒,所以作曲家標出的速度標記相當於給了演奏者一個大致的範圍,其很多業餘學琴的小朋友,不至於茫然演奏。
那小朋友在練習的時候是應該按照速度標記做嗎?答案:根據自己的實際演奏能力來,但是不要和速度標記差太遠,尤其是練習曲,比如車爾尼849練習曲第18首,標記是四分音符為一拍每分鐘152,如果本身這個孩子平時音階掌握的都不是特別好,手指能力不夠,顯然就要把速度降下來,如果只是一味的追求譜面上的速度,不管自己的手是不是東倒西歪,能力是不是可以達到,那就得不償失了。
一個具備真實299水平的小朋友來演奏849,很有可能還會高於譜面速度,但是一個實際上只有849水平的299學生(這裡指的是彈到了299,但是能力達不到的)來演奏849很可能又會低於標記速度很多。
我在教學中經常會讓孩子「回頭彈」,這是很有必要,也是很有意義的,很多小朋友學琴一直往前走、處於攀登狀態,但是別忘了我們學鋼琴是為了彈的更好聽,而不是彈的更難,小朋友具備八級水平,彈八級的曲子,或許剛剛好,但是具備八級水平的孩子回頭彈四五級的曲子就會做到遊刃有餘。
「溫故而知新」這個「故」未必就是說舊曲子,在鋼琴裡面指的是過去學過的技術和技法,可以是同等難度或同等技術點的不同樂曲 從演奏角度上說,勤練是基礎,只有技術紮實,才能接近不同作曲家給予的速度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