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要做自己」,「要勇敢」,「Followyour heart」,這些話我們一點都不陌生。問題是,勇不勇敢另說,要勇敢地做什麼,才算是做自己呢?
一個職場女性在猶豫要不要辭職,回家做全職媽媽。我們鼓勵她:「勇敢一點,做你自己!」意思很清楚:辭職吧,不要為一份工作束縛你的自我。
一個全職媽媽不想做家庭主婦,在考慮要不要回歸職場。我們也鼓勵她:「勇敢一點,做你自己!」意思是說:上班吧,去工作中找你的自我。
所以「做自己」有任何的立場可言嗎?
而且這兩個女性很可能是同一個人,就差一年,她追尋自我的方向就完全改變了嗎?
其實,多數人可能都誤解了「做自己」這句話。
它聽起來是一個做選擇的語境。面臨岔路口,一個方向是「自己」,非常酷,另一個方向就是「為了別人」,可恥,是對自己的背棄。拿我寫文章來舉例吧,無數人告訴我:堅持寫你想寫的東西就好,不要為了讀者,更不要為了廣告,那些都不是你。聽上去很燃。但什麼是「我想寫的東西」呢?這個問題並沒有答案。如果純粹是自己的私人文字,寫到日記本裡就好了。又何必發出來?既然發出來,還是想讓人看到,那是否等於已經失去自我了呢?
問題不是這麼簡單一分為二的。
假如,我真的想寫一篇10萬+的文章,我開始鑽研寫作技巧,琢磨大眾痛點,想激發更多人的閱讀和轉發,這樣做是不是真的失去了自我呢?有沒有可能,在我的自我當中就有這一部分,是真真切切就在渴望10萬+的呢?
更極端地說,假如一個人就是很在意他人的看法,以他人的快樂為快樂,為他人的不滿而煩惱,這是他自我的一部分。他就想扮演一個好好先生,遇到衝突寧可自己忍一忍,也不敢激化矛盾,這樣的「自我」可不可以堅持呢?
如果我們推著他說:「不行,你非要表達出來」,就像大人經常做的,逼著小孩子去討回被別的小朋友拿走的玩具(「媽媽不用了,我已經不想玩了」「不行寶貝,你必須堅持自己」),我們是在讓他做自己呢,還是在扭曲他自己?
孩子去討回了玩具,這是自我的一次勝利呢?還是對大人要求的一次妥協?
說到這裡,我想你已經有答案了。
做不做自己,怎樣才是做自己,並沒有一個所謂的裁判標準,也不存在一個特定的方向,只有按照那個方向走下去,才是「做自己」。事實上,不管你走哪個方向,也不管你聽了誰的意見,你最終的選擇一定是自己做出來的。
所以你已經在做自己了。
現在,雖然我不知道你是誰,做什麼職業,我不知道你在哪裡,此刻正在以什麼心情看這篇文章,但我知道你正在做自己。——不然你還能做誰呢?
你可能剛陪客戶喝完酒,說了很多違心的話。但你這麼委屈自己,不是為了拿到你想要的單子嗎?這些違心話不也是自我的意志使然嗎?
你也可能剛經歷了一場小小的不愉快。領導講的話讓讓你不舒服,但你最終把它咽回去了。你不敢說。很多自媒體作者鼓勵你:「說啊,沒事的!說出來才好」。但你還是不敢,你覺得自己很慫,但這個很慫的自己不是你嗎?
你正在猶豫要不要換工作,猶豫了快一年。最近想,快要發年終獎了,要不就再忍一忍吧。優柔寡斷啊,但優柔寡斷不也是你的一部分嗎?
只是這些「自己」,不太容易面對。
我們經常說的「做自己」,其實說的是「你應該勇敢,自由,多做一些酷的事」,仿佛這樣才是自己。你不酷,是因為你沒有勇氣做自己。「自己」就應該是酷的。但是有多少人有勇氣承認這一事實呢:真的自己,就是沒那麼酷。
自己是怯懦的,糾結的,有時還有一點醜惡。
把詩和遠方想像成「做自己」,把現實中的苟且說成「失去了自己」,那是很浪漫的一種思想,也是不切實際的自我美化。承認吧:我們正在做自己,不好看。完整的自己就包含著現在種種不好看的部分。這是真正的勇氣。
做自己需要勇氣。這句話很多人都在說,但很多人並不完全理解它的意義。
不是做選擇的勇氣,而是承認的勇氣。
最勇敢的人也可能缺乏這種勇氣。我有一個快言快語的朋友,從來都是有話直說,口無遮攔。有一天因為爭吵傷害了她的親人,她覺得很內疚。她見完心理諮詢師之後告訴我們,她的諮詢師說了一些話,讓她感到非常震動。
她一直在對諮詢師傾訴自己的內疚:那是我的家人啊,我怎麼能說出那種話呢?那不是家人之間應該說的話,我就是一個爛人,blahblah……
她的諮詢師說:「你說的不是內疚。」
她愣了:「不是內疚是什麼?」
諮詢師是個外國老頭,他用英文命名這種感覺,叫做uncovered。但是我的朋友不太理解。這個老頭就反覆解釋,說:「內疚這種情緒,是在體會對方的痛苦。但你不是,你是一種對自己的uncovered:我怎麼是這樣一個人呢?」
我的朋友忽然就理解這個詞了。
她把這個詞叫做「發現感」。她有點驚駭:我難過,正是因為我發現了我自己!
所以我真的就是這樣一個人!
她抬頭,看到諮詢師慈祥地注視著她。「That’s OK,」諮詢師說,「每個人第一次發現自己身上有這些東西的時候,都是有點難過的,沒關係。」
承認這一點是有好處的。我一直在講,你只有發現了自己,才會慢慢探索怎麼去用自己。最怕的是自己身上明明存在的東西,卻視而不見。
我在寫文章,想要讓更多人看到。這是我寫公號的初衷。我早一天承認這一點,就可以早一天跟自己對話:「你最希望告訴大家的是什麼?你用什麼方式表達,可以最大限度地實現你的心願?」是啊,這就是我自己的心願。一旦承認下來就沒什麼可恥的。我思考每一句話怎麼組織,每一個論點怎麼鋪陳,如何讓老讀者和新讀者都通過這段閱讀有所收穫,就已經是在為我自己服務了。
這樣一來,我的寫作就可以很清爽。
反過來說,如果我們要把這件事情解讀為「我是在迎合讀者,就不應該寫這個。放棄這個主題,另寫一篇,來體現我是一個忠於自我的作者」,那不也是另一種形式的迎合嗎?——到最後,我反而不知道怎樣才是「做自己」了。
所以,「做自己」不是二分法,不是把天堂和地獄一分為二。不存在做某件事是為自己,做另一件事情就是受到別人的裹挾。它只是一個視角,一份擔當,一種為自己負責的心態。
帶上這個視角,你的每個選擇背後都有自己。
只是我們會逃避這個視角,有時我們需要在幻想裡尋求安慰。如果我說:「我寫的每一篇文章都是為了你們,從來都不能寫自己想寫的東西,」這樣一來,我就不用負責任了。這篇文章不好看?不怪我,都是為了迎合你們才會這樣。
「什麼時候我才能為自己而寫作?」我憤憤不平。
我們寧願去談那些美好的想像,而不去看自己正在做出的選擇。仿佛我們不看,就可以不用碰觸那些不想承認的「自己」。如果我做了什麼不得已的事,一定是為了你們而做的。這是一種逃避。我並不想做,只是為了你而不得不做。大多數在傳統中國家庭長大的孩子,對這樣的說法都不會陌生。
「你以為我想這麼累嗎?還不是為了你!」
當然你是為了別人,沒錯,但歸根到底是為了你自己。只是有時不想承認,因為我們還沒做好承認的準備。真相是,自己隨時都在,隨時可以看到,但需要一點勇氣:「每個人第一次發現自己身上有這些東西的時候,都是有點難過的,沒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