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持續深化道路交通違法行為集中整治「鐵拳」行動,有效遏制貨運車輛超載超限違法行為,12月15日22時,公安交管部門鐵騎護衛機動隊出動40名警力,設置12處點位,開展貨車超載違法行為專項治理行動,截至16日6時30分,共查獲16輛「百噸王」,有效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隱患。
當晚22時,交警鐵騎護衛機動隊聯合事故支隊,出動警力40名,開展針對貨運車輛超載超限違法行為的專項治理行動。16日凌晨2時23分,16輛涉嫌超載違法的大貨車接連由本市某物流園駛出,後分成多路駛往不同方向,根據掌握的信息,鐵騎交警在西青區、南開區、紅橋區等處設置查處點位,同時將16輛大貨車全部查獲。經核查,這些貨車核定載重量均在30至40噸左右,其車上拉載的柱形鋼坯每根重量1噸,每車拉載鋼坯120根,均涉嫌嚴重超載違法行為。隨後,鐵騎護衛機動隊隊員將涉嫌超載違法駕駛人及車輛分別移交屬地部門,相關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貨車超載上路主要存在以下危害:一是車輛超限超載嚴重破壞公路基礎設施。由於超載超限車輛的荷載遠遠超過了公路和橋梁的設計載荷,致使路面損壞、橋梁斷裂,使用年限大大縮短;二是車輛超限超載後載質量增大導致慣性加大,制動距離加長,危險性增大。如果嚴重超載,則會因輪胎負荷過重、變形過大而引起發爆胎、突然偏駛、制動失靈、翻車等事故。另外,超載還會影響車輛的轉向性能,易因轉向失控而導致事故;三是駕駛人駕駛超限超載的車輛,往往會增加心理負擔和思想壓力,容易出現操作錯誤,影響行車安全,造成交通事故;四是超限超載後的車輛無法達到正常速度行駛,長時間佔用車道,影響道路通行。
法律連結: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48條第1款 機動車載物應當符合核定的載質量,嚴禁超載;載物的長、寬、高不得違反裝載要求,不得遺灑、飄散載運物。
第92條第2款 貨運機動車超過核定載質量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超過核定載質量百分之三十或者違反規定載客的,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54條第1款 機動車載物不得超過機動車行駛證上核定的載質量,裝載長度、寬度不得超出車廂。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
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一次記6分:駕駛貨車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30%以上或者違反規定載客的記6分。
(焦軒 李書月)
【來源:天津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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