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欣賞的角度,凱魯亞克的《在路上》也許不是一個好的文本。通篇冗長、情節重複,隨便翻開一頁,都可以開始閱讀。在任何地方放下,好像也沒什麼損失。
疫情期間我用10天時間重讀了一遍《在路上》。這是第三遍讀這本書了,每次讀完都想不起什麼完整的情節,滿腦子都是那幾個小青年不停地跑來跑去和發洩般的胡鬧。讀這一遍的時候,我同時還在讀著其他幾本書。讀累了就拿起《在路上》翻幾頁,當成閱讀的調劑。
但是從感受的角度,就不一樣了。書中每一頁都充斥著幾個青年人的放浪形骸,莫名其妙的感傷、莫名其妙的亢奮、激動。生活一團糟,根本沒什麼計劃;抽大麻、飆車、大聲放搖滾;通宵喝酒,從一個酒吧轉戰另一個酒吧;滿嘴髒話、泡妞、兜裡叮噹響;搭車或者開著一輛破車,在美洲大陸上東西南北地穿越,好像也沒什麼目的。
這樣的生活多麼頹廢、多麼不合乎慣常的「道德」。可是很奇怪,它又給人一種強烈的憧憬,激動人心,令人嚮往。
1957年《在路上》剛出版,就有人指責它趣味低俗、不健康。60多年後的今天,以目前的標準看,肯定還會有相當一批人如此認為。
但是就是這樣一本「不健康」的小說,出版以來卻不停地再版,據說目前已有300多個版本。而無數青年人讀了《在路上》之後,更是仿佛受到召喚,打點行裝,甚至根本不做任何準備,紛紛上路。他們不清楚自己為何「在路上」,不知道、不確定前方等待的是什麼,但他們就是「在路上」了。
這種反差很耐人尋味。而如何理解這反差,恐怕也決定了如何理解「在路上」。
按照通常的解讀,《在路上》反映了年青一代對於當時壓抑的社會氛圍和現實的反叛,以及對於新的信仰和生活的追尋。這種新的信仰和生活是朦朧的,他們能夠感覺到,卻又難以確定。「你的路是什麼,哥們兒?聖人的路,瘋子的路,彩虹的路,孔雀魚的路,隨便什麼路」。
但是,對於「在路上」的意義,他們似乎又是確定的,「一直走下去,我知道我會遇到姑娘、啟示和一切;一直走下去,珍珠會交到我的手上。」
這真是一種率性的浪漫。事實上,這是《在路上》最吸引我,可能也是讓無數年輕人激動不已、心跳加速的地方:儘管前路迷茫,但僅僅「在路上」這樣的姿態,就足夠讓人心動了。小說出版後,讓人意想不到的是咖啡機和牛仔褲大賣,據說牛仔褲賣出了1億多條。無數青年像書中幾個人一樣,穿著破破爛爛的牛仔褲,蓬頭垢面地在路上東遊西逛。
這樣外在的模仿很容易被認為是一種膚淺。可是也得承認,人性中天生就有發洩、放縱、破壞的欲望。尤其是這種欲望被傳統倫理和秩序壓抑而不得不收斂的時候,一旦有了機會,必然會狂野地釋放出來。對於許多「在路上」的青年人,這個機會就是《在路上》。這本小說,激發起了壓抑已久的激情,在年輕的熱血面前,展示了一種前所未有的生活方式:從未出格的人生,該是多麼無趣。
作者凱魯亞克個人的經歷,其實就是這種生活方式的縮影。他自己說自己「什麼都幹過」:廚房幫工、甲板水手、加油站服務員、鐵路司閘員、搬運工、採棉工、建築工人、報紙運動欄目撰稿人……這些複雜經歷雜亂無章,看不出一丁點兒所謂的人生規劃,不是隨便什麼人都能模仿的。可是這樣隨心所欲的生活,又顯然為無數人羨慕、期待。
說到底,這樣看似漫無目的的生活其實喚醒了沉睡的內心和靈魂,讓人意識到自我的存在。自我是獨立的,它不應被世俗所壓抑,它應該只聽從自己的內心。
這正是《在路上》讓人震撼的地方。邋遢外表下,自我意識和內心甦醒了。他們以放浪形骸和玩世不恭,嘲諷、反叛傳統的倫理和秩序,獲得原始欲望的滿足與快感,也使靈魂獲得了獨立。「他們瘋狂地生活、瘋狂地說話、瘋狂地被拯救」——這大約正是在路上一直走下去所要遇到的啟示和珍珠。
趁著年輕,去瘋狂一回。每一代年輕人,都能從「在路上」獲得生命的激情。這就是《在路上》一版再版的奧秘。
不過,疫情期間的這一次閱讀,我卻沒有感到往日的激動和興奮。倒並不是因為自己已不年輕了,而是我發覺迪恩最後回到了家裡:「迪恩的生活終於安頓下來了,陪伴他的是卡米爾,他最恆久、最讓他痛苦和最了解他的妻子。」這句話,在我前兩次閱讀時完全忽略掉了。而此刻我覺得,這才是這本小說真正刺痛人心、讓人啞口無言的地方:無論怎樣恣情放縱,最後還是要回到原來的軌道。
當然還有不甘。迪恩的破皮箱就放在床下,仿佛隨時拎出來就可以繼續上路。他也曾突然出現在薩爾面前,語無倫次得好像又回到了路上。可是他們還是分手了:薩爾要去聽朋友的音樂會,而朋友不願意迪恩搭他的車。這是他們最後一次見面,沒有在路上的自由自在,而是纏滿社會的成見和秩序。可這些,卻是他們曾經極力想要擺脫的。
如此結局自然讓人嘆息。人生而自由,卻無往不在枷鎖之中。從這個角度,《在路上》其實是一曲生命的悲歌。因為太年輕,很多人恐怕都誤讀這本書。不過也正因年輕,卻也能敏銳直覺到「在路上」的啟示:內心一旦甦醒,就不會再沉睡。
即便身體被禁錮,靈魂也一定要永遠在路上。正如老迪恩·莫裡亞蒂,破皮箱就塞在床下,說不好哪一天,拎出來就在路上了。
(來源:中國青年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