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想要成為合法夫妻,就一定會想要辦理結婚證,
結婚證,它是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籤發的證明婚姻關係有效成立的法律文書,領證結婚不僅是兩個人的事,更是兩個家庭的事。
生活中,很多人決定結婚,但是卻不了解結婚的流程,更不知道如何才能領到結婚證,你知道如何才能領到結婚證嗎?現在我們就一起來看看。在領結婚證之前,首先必須要滿足的條件是什麼呢?
一、領證前提條件。
1. 雙方自願,無第三方介入強迫。
2. 男女雙方達到國家法定年齡,男生年滿22周歲。女生年滿20周歲。
3. 雙方均無配偶。
4. 雙方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
二、提交領證材料。
1、國內公民需攜帶證件。
(1)男女雙方需提交身份證、戶口本。
(2)3張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當場拍照)。
(3)雙方無配偶以及與對方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籤字聲明。
(4)若申請人無戶籍(如軍人)的話,需要自行出具相關證明。
2、港澳臺公民需要證明。
香港居民:(1)香港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回鄉證(原件及複印件);(2)香港居民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3)經香港委託公證人公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聲明(聲明有效期6個月)。
澳門居民:(1)澳門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回鄉證(原件及複印件);(2)澳門居民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3)經澳門公證機構公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聲明(聲明有效期6個月)。
臺灣居民:(1)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2)經居住地公證機構公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聲明(聲明有效期6個月)。
3、涉外辦理結婚證材料。
(1)本人有效護照(原件及複印件);
(2)居住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證明。
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證明(證明有效期6個月,證明材料是外文的須提供登記註冊的翻譯機構的中文翻譯件,費用自理)。
三、登記程序。
1. 申請。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須持本人戶口證明、居民身份證,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籤字聲明。
2. 審查。登記機關對於雙方當事人的結婚申請審查,在必要時,可以要求當事人提供有關的證明材料,或進行必要的調查,或指定項目進行醫學上的鑑定。
3. 登記。婚姻登記機關經審查後,認為符合結婚條件的,準予登記,發給結婚證。
以上就是一個大概的思路,那麼現在我們就來看看具體的操作流程。
1.確定民政局。首先需要辦理結婚證的雙方男女共同到其中一方的戶口所在地的民政局進行結婚證的辦理。
2.網上預約。雙方將結婚登記日定下之後,可提前網上查詢一下自己要去辦理結婚證的那天,民政局是否有預約。
3.拍結婚證照片。注意拍攝結婚照片時不要穿大紅色的衣服,需準備3張二人的免冠合照。
4.雙方證件材料。雙方的戶口本、雙方身份證、雙方戶口本的主頁和自己那一頁的複印件、雙方身份證正反兩面的複印件。
5.領號。如果是在網上預約了登記時間的,可直接在規定的時間內到民政局前臺領號。如果沒有在網上進行預約的,可以直接到民政局大廳進行領號。
如果這個時間段都已經預約滿了的話,可以看明天或是其它時間有位置,有的話可直接在民政局的大廳預約登記結婚的時間。
6.遞交雙方證件材料原件,等待工作人員審核。若雙方的材料與證件原件審核通過之後,就可以領取結婚登記表格,進行填寫。
填寫好表格之後,在一旁等待叫號,將表格以及雙方的證件材料原件、複印件和結婚證照片遞交給工作人員,並填寫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並且閱讀完相關文件後籤字。
7.最後宣讀誓言,領取結婚證,並拍照留念,大部分的民政局都會有專業的攝影師幫你們拍照,這部分是需要自費的,可自行決定要不要拍照留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