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一個人是出於情緒還是出於理性?

2021-02-07 哲學之路


哲學家似乎要將愛分析至次原子(subatomic particles)的水平,或者宇宙精神的層次才心息。然而,普羅大眾或更願認定愛是一種情緒,一種強烈的情緒(emotion)。特別是浪漫之愛,更是文人墨客的歌詠對象。愛可以令我們開心到發狂,也可以令我們愁眉苦臉。若不去愛,我們的情緒定必穩定,心如止水,是令人嚮往的。然而人生卻不免如陳奕迅所唱︰「為天降的稀客 泛過一點浪花」。

真的是這樣嗎?哲學家 Arina Pismenny 和 Jesse Prinz 卻在《牛津愛的哲學手冊》(The Oxford Handbook of Philosophy of Love)寫了一篇〈愛是情緒嗎?〉(Is Love an Emotion?),去論證就算浪漫之愛也不是情緒。

作者首先問愛是怎樣的,她們並提供了一些解說︰即使你在愛中,但你不一定感覺得到愛。老夫老妻不會24小時都談情說愛,但彼此應該會有一傾向(disposition)去愛對方。第二,愛可以令你感到愉悅,也可感到不愉悅。第三,愛是有意向性(intentionality)的活動,愛一定有一個對象。你不能愛在中而不愛任何東西。另外,我們往往會美化愛的對象;我們對於愛也感到不能自控。你就算每天24小時上社交網站,都不代表你能墮入愛河。你也不可以說不愛就不愛。你愛的人不愛你,你也只能慢慢回復,不能立即抽身——失戀真的很痛苦。

那麼,情緒又是什麼?情緒是反應的態度(reactive attitudes),我們看到人虐待小貓會感到憤怒,這不是你可以控制的,也即是你不可以要求自己感到快樂。情緒也是我們能感覺到的。不明我說什麼,你下次吃飯時在豬扒飯的碗底看到四隻蟑螂就明白什麼是「to be felt」了。

情緒也是意向性的狀態(intentional states)。我們的情緒總是向著一個對象,我們會「怕」蟑螂,「愛」甜品。作者也認為情緒是我們對身邊事物和情景的一個評價(evaluation)。所以,情緒也有恰當(apt)和不恰當(inapt)之分。你看到一隻血盤大口的惡狗,你半點的畏懼也沒有,還感到安全,那就不恰當。你看到一個溫柔的美女,感到無比的憤怒,也是不恰當。情緒不只是拿來控制,還要對應情景。

  為什麼愛不是情緒?  

兩位作者論證無論怎樣理解情緒,也得出愛不等於情緒的結論。首先,如果情緒是一種認知狀態(emotions as Cognitive States),我們會著重把情緒視為一種牽涉信念的判斷,當然還牽涉欲望(desire)。比如我有脫離危險的欲望,而我又相信前路是危險的,我的恐懼就包含了這欲望和信念。

如果我們將愛視為作為認知狀態的情緒,我們就要問愛的人持什麼信念︰是因為相信 X 有什麼特徵因而可愛?因為 X 又勤力,又英俊、又討厭政治?又是那老問題︰如果 X 關心政治了,不那麼英俊了,還懶了,是否就不再愛 X,而改為愛有相同特質的另一個人?如果我還愛 X,我就是愛錯了嗎?

另一種看法是情緒作為身體感知(emotions as Bodily Perceptions)。當我們身體準備打鬥,就會有恐懼的情緒。愛一個人當然可能會心跳加速,手心冒汗,但不一定有。我見到仇人也會心跳加速的。

最後,是將情感看成是對價值的感知(emotions as Perceptions of Value)。情緒是對不同情況引起的情感,當我們看到不公義,我們會感到憤怒。當我們愛,就是能感知到被愛的可愛。然而正如法國作家司湯達(Stendhal) 在《論愛情》( On Love)指出,愛並不是這種單純的感知,愛還會結晶(crystallization)!司湯達說,在薩爾斯堡有一根禿樹枝掉到廢棄的鹽礦裡。幾個月後,樹枝被拉出來,上面都被鹽的結晶所覆蓋。很小的一支樹枝,突然間像是鑲滿鑽石的一條銀河,再不是尋常的一根樹枝了!鹽都會「變成」鑽石,就像我們會美化、理想化自己愛的人。結論就是,你不可以說愛有適當不適當,但情緒卻是可以的,故愛不是情感。

 

  那愛是什麼?

作者說,浪漫的愛是一種綜合症狀(syndrome)。這用來形容精神失常者的字眼,會比用情緒來形容愛更加貼切。綜合症狀,是思想、行為和情感共冶一爐的東西,並不僅僅像情緒(sentiment)一樣,只有情感的傾向,也不規限於刺激。你愛一個人不只情感上愛她/他,還想跟她/他共居、去旅行;沒有愛人在身邊,你仍可以日思夜想。它沒什麼適當不適當,也沒有特定的身體反應,可以昏昏欲睡,也可失眠。綜合症像愛一樣,並不受特定信念規範。

愛不是病,但像病(留意「像」字)。愛不是用來幫助我們感知的,但它是我們一種在世存在的方式。健康的人和生病的人,他們的世界是不同的。當我們這樣看,就打破愛是理性(rational) 還是不理性(irrational)的對立——愛其實是非理性(arational)。

在世存在令我們想起存在主義(existentialism)。存在主義不是說人不理性,而是非理性。(見威廉・巴瑞特(William Barrett)的《非理性的人》(Irrational Man: A Study in Existential Philosophy),中文書名似乎比英文更準確!)因為關鍵不在評價,而在真誠,而在選擇,而在信仰。我們在這個沒有神的世界裡,愛的方式就是存在的方式。再沒有客觀標準,世界和自我連成一氣。沒有所謂對的愛,只有如何愛。

Skye Cleary 在《存在主義與浪漫的愛》(Existentialism and Romantic Love)一書,就列出了一群存在主義者愛的方式:施蒂納(Max Stirner)是自利地(egoistically)愛,齊克果是美學地(aesthetically)愛,尼採是有力量地(powerfully)愛,沙特是虐戀地(sadomasochistically)愛,西蒙・波娃是真誠地(authentically)愛。行動重要,但修飾動作的副詞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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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編丨劍 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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