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神擁有最高的權柄嗎?祂是萬物的創造者嗎?天使和人背叛了祂嗎?一文中,我們知道權柄意味著管轄的權力。所有的權柄都屬於神,因為他是萬有的創造者。我們看到這個世界的基本法則是叛逆,而神的兒女的基本法則是順服。我們在這裡順服神,高舉他的權柄。
在文中,我們將學習一個非常重要的真理:我們必須順服神所授予的權柄,才能完全順服神。
什麼是神授予的權柄
神授予的權柄就是代表神的權柄的某個人。所有的權柄都屬於神,但是神通過兩種方式實行他的權柄:
1. 直接的權柄
這是指神通過他的話語或聖靈直接告訴我們他想要我們做的事。
2. 授予的權柄
這是指神指派某些人代表他來行使他的權柄。
神不但親自指導我們,而且也通過他所授予的權柄來指導我們。被授予權柄的人包括父母、學校老師、警察、政府官員,等等。
既然被授予的權柄代表神的權柄,他們的權柄必須被服從。對神所授予的權柄不尊敬或不順服,就象對神自己不尊敬或不順服一樣。
權柄的四個基本形式
在我們生活的世界裡,神設立了四個權柄的基本形式:
讓我們來看看這四種形式的權柄:
1.家庭
神在家庭裡的安排是:父親在神的下面作一家之主;妻子應該順服丈夫;孩子應該順服父母。《聖經》說:
「你們作妻子的,當順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順服主。」(以弗所書5: 22)
「你們作兒女的,要凡事聽從父母……」(哥羅西書3: 20)
在家裡,神把權柄交給了父母。既然父母在家裡代表神的權柄,順服他們就是正確的。《聖經》說:
「你們作兒女的,要在主裡聽從父母,這是理所當然的。」(以弗所書6: 1)
許多時候,年輕人喜歡改變神的話,來讓自己稱心如意,例如:
「順服你的父母……
如果他們是對的……
如果你認為他們是對的……
如果它和你想做的不矛盾……
如果他們客氣的要求方式令你滿意……」
但是,想討神喜悅的年輕人不會考慮這些因素,他選擇順服父母是因為這樣做是對的。
父親是神給家庭命定的頭,但他不應該成為一個獨裁者,他應該愛他的妻子、兒女,成為他們的榜樣。他也要按照神的真道養育孩子,對神負責。《聖經》說:
「你們作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正如基督愛教會,為教會舍己。」(以弗所書5: 25)
「你們作父親的,不要惹兒女的氣,只要照著主的教訓和警戒養育他們。」(以弗所書6: 4)
2.政府
考慮到人罪惡和叛逆的本性,神設立了律法和人類政府。神授予人執行他律法的權柄。他這樣做是為了保護我們,為了我們的益處。執法者擁有神所授予的權柄,來遏制犯罪,「使我們可以敬虔端正,平安無事地度日。」(提摩太前書2: 2)
學校老師、警察、地方官員、法官、各省和中央官員都有神授予的權柄。既然他們代表神的權柄,我們就必須順服他們。《聖經》說:
「在上有權柄的,人人當順服他;因為沒有權柄不是出於神的,凡掌權的都是神所命的。」(羅馬書13: 1)
基督徒應該作守法的公民,當在校學生服從學校制度、尊敬老師時,他就是在榮耀神,如果他不是這樣,就會羞辱神。作為耶穌基督的門徒,我們應該按照順服的法則生活。
《聖經》說:
「你們為主的緣故,要順服人的一切制度……」(彼得前書2: 13)
我們的主從來沒有參與過任何反叛的事,他教導人們要在沒有違背聖經的原則裡順服政府的權柄。當法利賽人問耶穌他們該不該向凱撒交稅時,主回答說:
「這樣,凱撒的物當歸給凱撒,神的物當歸給神。」(馬太福音22: 21)
3.教會
神的計劃是基督為每個教會的頭。在基督之下,是神所命定的領袖,比如長老、牧師、執事以及教師。我們應該在教會順服神所授予的權柄。
《聖經》說:
「你們要依從那些引導你們的,且要順服;因他們為你們的靈魂時刻警醒,好像那將來交帳的人;你們要使他們交的時候有快樂,不至憂愁……」(希伯來書13: 17)
那些在教會裡有權柄的人不要凌駕於神的子民之上,而應當服侍他們,作他們的榜樣。對於長老,《聖經》說:
「務要牧養在你們中間神的群羊,按著神旨意照管他們,不是出於勉強,乃是出於甘心;也不是因為貪財,乃是出於樂意;也不是轄制所託付你們的,乃是作群羊的榜樣。」(彼得前書5: 2-3)
馬可福音:
4.商界
我們的僱主或「老闆」代表神在工作中所授予的權柄。當我們為耶穌的緣故而盡職盡責時,我們就在工作中榮耀了神的名,當我們在工作中馬馬虎虎、三心二意時,神並不喜悅。他想讓我們全心投入我們的工作。《聖經》說:
「你們作僕人的,要凡事聽從你們肉身的主人,不要只在眼前事奉,像是討人喜歡的,總要存心誠實敬畏主。」(歌羅西書3: 22)
「僕人」這個詞在這裡就是指僱員——被僱傭的人。《聖經》告訴我們,僱員要聽從他們的老闆,不論是良善溫和的,還是很難相處的。《聖經》說:
「你們作僕人的,凡事要存敬畏的心順服主人;不但順服那善良溫和的,就是那乖僻(很難相處)的也要順服。」(彼得前書 2: 18)
對於工作,神想讓每個信徒在工作時,就像是在為主耶穌工作。一個年輕人就要失去自己的工作了,因為他的態度不好,他工作的質量也不能令老闆滿意。
一天,他的青年團契帶領人問了他這樣一個問題:「假如耶穌基督自己就是那個商店的經理,你的工作質量會有不同嗎?」
他回答:「肯定會!我會每時每刻都盡心盡力的。」
那位青年團契帶領人解釋道:「你知道嗎,神的期望是在你的工作中,就以為實際上在為主工作。」
接下來他們看了下面的經文:
「無論作什麼,都要從心裡作;像是給主作的,不是給人作的;因你們知道從主那裡必得著基業為賞賜。你們所事奉的乃是主基督。「 (哥羅西書3: 23,24)
《聖經》說,老闆也有責任,他們應該替那些為他們工作的人著想,知道他們在天上同有一個主人。《聖經》說:
「你們作主人的待僕人也是一理,不要威嚇他們;因為知道他們和你們同有一位主在天上,他並不偏待人。」(以弗所書6: 9)
備註:在聖經原則裡順服,比如你是會計,老闆讓你做假帳,你是否要順服?答案當然是:否!耶穌教導我們,是就說是,非就說非,基督徒不可欺騙,不可說謊,不可違背良心.....不論基督徒做什麼事情都不可違背聖經原則,只在聖經原則裡順服!
有關權柄的幾個問題
你可能對權柄還有問題。我們在這裡回答兒個:「假如我認為我的父母在某事上錯了,我還要順服他們嗎?」
親子關係在神的眼裡是如此得重要,以至他把它列為十誡之一。《聖經》說:
「當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出埃及記20: 12)
「孝敬」這個詞的意思是尊敬並順服。即使你與父母有不同的意見,也不要不順服,不要叛逆。不孝敬父母的人,不但破壞了神的誡命,而且從神的權柄下出格了。這樣做的結果是,他的壽命會縮短。
我們可以想像神的權柄就象一把「傘」,保護我們免受撒但的攻擊。撒但仇視神的兒女,想要毀滅他們。但是,只要我們在神的「傘」下,沒有神的允許,撒但不能動我們。
「假如掌權者作了一個錯誤的決定,我會受牽連嗎?」
作決定的人是承擔後果的人。如果你只是服從你上面掌權的,神不會讓你負責。相反,他會讓那個掌權的為這個錯誤負責。
「假如掌權的個性古怪,我不喜歡,我還要順服他嗎?」
是的,如果他的權柄在你之上,你必須服從他。我們必須區別一個人的位置和他的個性。
例如,一個警察有權柄,他在維護法律的職責上代表神的權柄。他的個性可能不討人喜歡,但是這不能成為你不順服他權柄的藉口。如果你因為開車超速被罰款,你不能不當回事,說:「昨天我超速,警察給我一張罰單,但我把它撕了,因為我不喜歡那個警察。」
「假如某位掌權的命令我去作違背神命令的事,我該怎麼辦?」
這種情形下,你不要服從掌權的。在新約,有個例子說明這個問題。耶穌命令他的門徒向每個人傳福音。後來,宗教領袖命令彼得和其他門徒不要奉耶穌的名講道或教導。
彼得不能遴守這個命令,因為這與主的命令相悖。彼得說:
「順從神,不順從人,是應當的。「(使徒行傳 5: 29)
無論何時,如果人的命令與神的命令發生衝突,你必須順服神。舉個例子,假如你的老闆要求你做不誠實的事,或對某事撒謊。如果這樣做了,就會違背神的命令,所以你不能順服老闆。但即使在這種情況下,你還是應該表示尊重。雖然你不能服從,但你還應該有一個順服的靈,你應該平靜地說:「對不起,我不能那樣做。」
在某種情況下,當老闆要求你做錯誤的事,你拒絕服從時,可能意味著你將失去你的工作。如果是這樣,這是從神來的,就接受它,知道神喜悅你的行為。《聖經》說:
「倘若人為叫良心對得住神,就忍受冤屈的苦楚,這是可喜愛的。」(彼得前書2: 19)
所行的權柄都是神所設立的
神想讓我們看到,所有的權柄都是由他設立的。既然所有被授予的權柄都是由神設立的,那麼必須順服這些權柄,我們在這件事上沒有選擇,我們必須順服那些在我們之上的權柄。《聖經》說:
「……凡掌權的都是神所命的。所以抗拒掌權的(授予的權柄),就是抗拒神的命;抗拒的必自取刑罰。」(羅馬書13: 1-2)
我們當中誰敢抗拒直接從神而來的命令?但是,我們是否意識到,違背神所授予的權柄就是抗拒神的命令。要服從神的命令,我們必須順服他授予的權柄。
主耶穌自己是這樣的一個榜樣,告訴我們什麼是順服權柄。他不僅服從神的直接命令,他也順服神授予的權柄。他順服他的父母,他也順服政府權柄,他交稅,他順服那個地方的法律。在他的一生裡,主耶穌都順服權柄。無論在什麼情況之下,他從未叛逆。他真正按照順服的原則度過了一生。
我們所能做的討神喜悅的最重要的事,就是順服他。要完全順服主,我們必須服從他所授予的權柄。使徒保羅說:
「你要提醒眾人,叫他們順服作官的掌權的,遵他的命,預備行各樣的善事」(提多書3 :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