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語說「虎毒不食子」,說明獸性裡也有著一種父母對子女的愛,這就是所謂的舔犢之情,動物尚且如此,何況是人!所以普天下的父母應該沒人不是深愛自己兒女的。然而,有時候現實就是很打臉,社會中也有個別稱為人父的「禽獸」,卻有著極度變態的畸形心理和思維,他們會把罪惡無情實施在自己親生女兒身上,幹出有悖於倫理道德的骯髒行為,親手把自己的孩子推進一個萬劫不復痛苦深淵之中去。
12月21日,媒體公布裁判文書網上的一起案例,引起公眾高度關注,輿論更是一片譴責聲,網友紛紛怒罵事件中的一位父親,指責他喪盡天良,泯滅人性,對其令人髮指的行為唾棄謾罵。據媒體介紹,事件發生在廣西陸川縣,一名叫吳德仁(化名)的男子,兩年時間內,對自己3名未成年女兒,實施性侵20多次,其中有一次,他是當著另外兩個小女兒的面強(jian)大女兒,而且還被妻子撞見竟然還在繼續,後被妻子警告才停止犯罪。
對於自己無數次被親生父親侵害,大女兒非常堅強,她把父親的醜行全部告訴了家裡的至親親戚,希望他們能出面管一管這件事,幫助自己脫離苦海,然而,「家醜不可外揚」的習俗,讓親戚們統統都是閉口不語,竟沒有一人站出來為女孩主持公道,更無人去報警,他們容忍了惡行。容忍只會帶來更深的傷害,容忍也助長了吳德仁的醜惡行徑,他變得更加肆無忌憚,又把魔爪伸向了親生小女兒,3個可憐的未成年孩子,最終都成了父親無恥的洩慾工具。
吳德仁大女兒小娟(化名)透露,自己在2017年第一次被父親性侵後,就把自己的不幸遭遇對妹妹說過,並讓妹妹提防著父親一點,可是讓她沒想到的是,沒過多久妹妹也被父親侵犯了。想到將來自己和妹妹可能還要繼續被父親傷害,小娟決定請求幫助,於是她想了一個晚上,最終還是把自己和妹妹身上發生的事情,告訴了媽媽莫麗(化名),還有外公以及阿姨,但是結果卻讓小娟深深地感到失望和無助。
外公和母親僅僅只對吳德仁進行了口頭警告,並未採取任何實質性行動,吳德仁以前還怕被人發現,現在大家都知道了也沒有任何作為,他的膽子變大了,不再懼怕。2018年5月,有一天中午,小娟帶著兩個妹妹躺在母親的床上休息,因為天氣變暖,她們穿在身上的衣服不多,父親趁母親不在家,進入房間就開始脫小娟的衣服,小娟驚醒後極力反抗,她的動作也驚醒了本來熟睡的兩個妹妹。恬不知恥的吳德仁竟然讓兩個更年幼的女兒親眼目睹自己性侵她們的姐姐。
就在無德仁暴力性侵小娟的時候,莫麗回家看到了這一切,當時吃驚得張大嘴巴說不出一句話,而吳德仁看到妻子進了房間,竟然還不肯從大女兒身上下來,莫麗氣急狠狠地給了丈夫一個耳光,並怒喝丈夫馬上停止對女兒的傷害,然而,吳德仁正在興頭上,哪裡肯聽妻子的話,萬般無奈的莫麗立刻掏出手機,警告丈夫要報警,直到此時,吳德仁才心有不甘地提起褲子逃出了房間,小娟獲救後,抱著媽媽失聲痛哭起來。
被妻子以報警警告後,吳德仁並沒有任何收斂,只要有機會,他絕不會放棄對女兒的傷害,而這種對女兒身心都有極大影響的傷害,一直持續到2019年3月份。那天莫麗親眼看到女兒被丈夫強(jian),她雖然喊著要報警,卻沒有真的去報警,她害怕自己一旦報警,丈夫被抓那是他咎由自取不值得同情,但女兒的名譽肯定會就此被毀,女兒現在還小,叫她以後怎麼做人?長大以後又怎麼去嫁人?別人會恥笑她一輩子的。
為了女兒的名譽,母親莫麗強咬著牙關,把這事忍了下去,同樣的是,小娟向外公和阿姨求助,他們依然想到的是孩子名譽,也與莫麗一樣,把小娟和妹妹的不幸都忍了,他們都只是警告了吳德仁,沒有人為小娟報警。吳德仁的禽獸行為,在莫麗與其他家人認為「家醜不可外揚」的忍字下,變本加厲,小娟與兩個妹妹一次又一次被傷害,她們幼小的童年裡,再也沒有了燦爛的笑容,有的只是擔驚受怕,心理上也蒙上一層揮之不去的陰影。在得不到任何人援助下,勇敢的小娟牽著妹妹的小手,一起走進當地派出所,民警聽完孩子的講述徹底震驚了。
有些傷害,時間並不一定能夠完全治癒,吳德仁給女兒們身心都帶來的巨大傷害,或許時間還會加深印象,或許這種傷害帶來的痛苦更會伴隨她們一生。據裁判文書網公布的案情顯示,從2017年7月到2019年3月期間,被告人吳德仁在家中採用暴力威脅手段,對3個女兒都實施了性侵行為,對2004年出生的小娟共性侵了十數次。從2018年開始,吳德仁在家裡又持續性侵了2005年出生的二女兒,同樣是用暴力威脅手段。
陸川縣人民法院在審理此案時認為,被告人吳德仁對自己幾個親生女兒實施暴力強(jian)和猥褻,其行為已經構成猥褻兒童罪和強(jian)幼女罪,嚴重地危害了幾個女兒的身心健康,更對社會造成了極其惡劣影響,應對從重處罰。法院最終以猥褻兒童罪和強(jian)罪,判處吳德仁19年有期徒刑。這起案件被媒體曝光後,公眾反響很大,吳德仁的惡行無疑也在驚醒著世人,此案並非個例,社會中還有很多同樣的案件發生,同時也告誡大家,遇到這種事件,「忍」字永遠都不能終止傷害,唯有拿起法律武器才能保護好自己和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