噁心¦ 上市公司高管性侵養女四年,最魔幻的是第一次報警

2020-12-26 手機鳳凰網

作者:雷斯林

來源:為你寫一個故事(raistlin2017)

的事情,成功炸出了我朋友圈許多潛水多年,一個月也不一定發一條消息的女孩子。

昨天就連一個2017年開始我就沒見她發過消息的人,也發了一條說:

「這也太恐怖了。」

是的。如果說男性看到鮑某明案件感受到的是噁心的話,那女生在噁心之前,會首先感到恐怖。

1,為什麼會感到恐怖?

首先當然是來自人渣一樣的犯罪者。

不知道你們都看過上面連結中南風窗的報導沒有,一位身高一米九、體重接近兩百斤的中年男人,多次性侵自己14歲、體重只有70斤的養女李星星(化名)。

但這還不止。

鮑某明會給受害者李星星看歐美的未成年人色情視頻:

然後告訴年僅14歲的李星星, 「你看大家都是這麼做的,國外也是這麼做的。別人家都是這樣,只是沒有告訴你而已。」

他會在性侵完李星星之後,又假裝對她好,然後偷偷給她營造一個「只有鮑某明」的世界:

悄悄地,鮑某明暫停了李星星的課業,不再送她去學校上課。原本說好的,鮑某明的父母會經常來照料這個「小孫女」,卻也幾乎從未來過。親生媽媽經常的來電,她只能在鮑某明的注視下接聽。鮑某明給李星星註冊了一個微信帳號,裡面只加了一個好友,不是媽媽,而是「爸爸」。

他甚至不允許李星星有隱私,會隨時登陸李星星的微信、QQ,還在家裡裝了攝像頭,並且李星星上廁所也不能關門,鮑某明隨時可能衝進去。

然後在這樣的環境下,他不斷給李星星洗腦,各種明示暗示李星星:

「世界上沒有比和爸爸相處更重要的事情。」

「動畫片沒爸爸重要,學習沒爸爸重要,甚至你親生媽媽也沒爸爸重要。」

她坐在家裡看動畫片的時候,鮑某明問她,「你是不是喜歡喜羊羊,想和喜羊羊做『那種事』」;她去動物園,看到可愛的動物很開心,鮑某明悄悄湊過來,說,「人和動物也能做」;李星星回老家和媽媽待一段時間,鮑某明也告訴她:「你媽媽和你也能做」。

李星星很喜歡一隻洋娃娃,鮑某明在侵犯李星星時,把洋娃娃放在自己的私處。李星星有一陣子很認真學習,鮑某明就對她發脾氣,「弄個學習都比我重要!」

鮑某明還有一套新話,他會說:「我們做的事是很正常的,電影裡大家都這麼做。」後來說,「你不能把我們的秘密說出去,說出去你就不乾淨了,所有人都會討厭你。」最後說,「這個世界上,只有我是對你最好的人。別人都是壞人,都想害你。」

剝奪隱私、語言辱罵、發明新語言。

這完完全全就是精神控制那一套。

類似的東西,我們在之前PUA的案子中有看到,但那還僅僅是語言控制。

我們在說綁架案的時候也有看到,但那也僅僅是十幾天的事情。

但李星星,是上千天和鮑某明相處,被鮑某明控制,一切經濟、生活都依賴鮑某明。

事實上,這一段讓我有種「BIG BROTHER在看著你」的感覺。

可悲的是,奧威爾的著作中,99%的成年人都被BIG BROTHER洗腦了,愛上了對他們施暴的老大哥,患上了所謂的「斯德哥爾摩症候群」。

而斯德哥爾摩症候群告訴我們:

人會崇拜甚至愛上對自己施暴的人。

人是可以被馴養的。

上面這些都是針對成年人的,而李星星被性侵時才14歲,如何承受得住?即使承受住了,又會有多大的後遺症?

可怕的是,我們都知道家庭性侵案,絕對不止鮑某明一個罪犯李星星一個受害者,而且絕大多數受害者,面臨的都是這樣被全面控制的情況。

那中間,又有多少人被洗腦,依然在承受痛苦?

多少人因為缺少良好的性教育,甚至沒意識到自己被性侵了?

正如 《房思琪的初戀樂園》裡說的:

我們的家教好像什麼都有,就是沒有性教育。

什麼性教育?性教育是給那些需要性的人的。

難以想像。

在國際上,性侵案件還有個1:7的黑數,每查獲一起此類案件,還有7起是未被查獲的。

也就是說,在我們看不見的地方,還有太多雙骯髒的手在汙染著著孩子們純淨的世界。

比如剛剛我微博就收到了一位讀者的私信:

我相信有類似經歷的人不在少數。

鮑某明的惡行只是冰山一角,他背後那座名為「戀童癖」、「家庭性侵」的大冰山,才是真正恐怖的地方。

但比起這些惡人的罪行,這件事中還有更令人絕望的事情。

廣告一下,還有更多精彩內容!

2,更讓人絕望的是什麼?

說實話,李星星一個14歲的孩子,在這樣高密度的洗腦下,懂得上網搜索了解到自己被性侵了,懂得反抗自己的「父親」還會偷偷拍照留證,已經很了不起了。

更了不起的是,她還多次打電話報警,多次勇敢地走入公安局,要揭發她「爸爸」。

根據南風窗的報導,2016年第一次被侵犯後,就打電話報了警:

2016年初,剛滿14歲的李星星拿到手機,在百度上查詢「下體疼痛的原因」,彈出一個醫生診療的對話框,看頭像是一位「醫生奶奶」。李星星告訴醫生發痛的起因。

「你被強暴了。」

這是李星星人生第一次直面這句話。

她想了一會兒,是什麼意思,然後聽從「醫生奶奶」的指導,報警了。

先打110的電話,然後又聽從指引,去了北京市某派出所,李星星向警察講述了鮑某明對她的傷害。

2019年自殺沒成功後,再次報警:

然而整個案件最魔幻的地方來了,兩次報警都沒「扳倒」鮑某明。一次在北京的報警最後不了了之,而李星星在煙臺自殺未遂後的報警,換來的直接是一張:

撤案通知書

因為證據不足,沒辦法逮捕鮑某明,這我還能理解。

但有幾個問題我到現在都想不明白。

2016年李星星已經報過警表示鮑某明侵犯她,然而警察在搜索家裡沒找到證據後,居然就不加任何幹預地,讓鮑某明重新監護李星星了???

沒有通知孩子媽媽嗎?

如果沒通知,那絕對是失職。

如果通知了,為什麼孩子媽媽表示直到2019年4月8日,李星星自殺那次送警,才知道的這件事?

總之,李星星周圍這一個一個成年人,是怎麼做到讓一個強姦嫌疑人,回到受害者身邊繼續做她「爸爸」的?

就沒人幹預嗎?

這何止是離譜,這簡直就是離譜!

一個被性侵犯的少女,擺脫「父親」給她設下的重重迷魂陣,擺脫洗腦,在剝奪隱私的情況下,偷偷留下照片、聊天記錄作為證據,然後努力克服我們這個社會對「性」的恥感,找她信任的「警察叔叔」報案。

這種勇氣,這種冷靜,已經是少數中的少數了。

然而我們回報她的勇氣的,是不予立案,是去而又返且變本加厲的加害者,是撤案通知書,是煙臺警方態度極差的:

別老是強暴強暴的

我們不管,好不好?

你讓她還怎麼信任我們這個大人的社會?

這才是最令人絕望的。

有人說,這件事裡,不要把矛頭指向警方,這是在模糊焦點,犯罪分子是鮑某明。

是的,鮑某明是很壞,確實應該關注他,直到他得到應得的懲罰。

但我們應該往下再想一步。

鮑某明的壞,是人性之惡,是我們無法控制的。

全世界70億人,總有那麼些人渣,就是會犯罪。就算沒有沒有鮑毓明,也會有其他人出來為非作歹。

我們不可能完全消滅這些人渣,如果真的試圖從出生去消滅人渣,那就是《美麗新世界》了,會更可怕。

我們需要的是一個機構,把這種骯髒的「惡」關在籠子裡。

我們需要的是,讓無助者的求助有回應,讓受害者的勇氣能換來犯罪分子的伏法。

我們需要的是,讓心裡蠢蠢欲動的犯罪份子不敢犯罪,讓真的犯了罪的人都得到應有的懲罰。

但鮑某明這件事裡,最重要的,也是最令人憤怒的點是——

本該為受害者伸張正義的司法機關,竟然兩次缺席了。

最難受的一點是,我們看看之前類似的案件,會發現,還沒有成年的李星星已經竭儘自己所能拯救自己了。

她只差最後一步就可以把嫌疑人繩之以法了,她差一點就能看到黑暗隧道外面的光了。

但她被困住了,多受了4年罪,還把自己弄得遍體鱗傷。

所以我們必須關注兩次報警失敗,必須質問,警方為什麼會缺席?

這才是這件事中,最讓人難以理解的地方。

3,司法機關為什麼會缺席?

我們先不談人脈不談黑幕,談談法律方面的事情。

資料顯示,鮑某明是一個知名律師,在中國和美國都有出庭資格。

他1994年獲天津大學工學學士學位,1999年獲天津大學管理科學與工程專業碩士學位,2001年獲美國橋港大學計算機碩士學位,具有中國律師資格與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出庭律師資格,曾獲全國十佳總法律顧問。曾任美國思科和美國新聞集團等跨國企業資深法律顧問

他懂法,所以做的很多事情,都在刻意規避法律,鑽法律的漏洞。

據報導,他第一次侵犯李星星,是在2015年12月底,那時候李星星剛滿14周歲。而我們國家法律規定:

如果和未滿14歲的幼女發生性關係,不管幼女是否同意,是否自願,只要明知對方是幼女,還和她發生性關係,都可以定強姦罪(還有姦淫幼女的加重情節)。

但如果和已滿14歲的婦女(法律上已滿14歲就叫婦女,未滿14歲叫幼女),發生性關係,如果對方同意,就不屬於強姦(屬於正常性行為),無罪;除非能證明被害人是不自願,才能定強姦罪。

也就是說,李星星必須證明,自己14歲那年不是自願和鮑某明發生性關係,才能給鮑某明定罪。

然而事情已經過去這麼久,而且李星星當時年幼,鮑某明又是一個知名律師,該有的證據早就被銷毀了。更別說鮑某明完全監控李星星的一舉一動,幾乎不可能留下證據。

輿論可以相信鮑某明就是罪犯,但法律上畢竟還是要講證據的,如果不講證據只聽報案者的話,會出現大量冤假錯案。

所以定罪很難。

當然,為了防止這種「養父母對孩子操控,找不到證據」的情況,我們還有一條規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 、司法部聯合發布的關於依法懲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見》第21條規定,對已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女性負有特殊職責的人員,利用其優勢地位或者被害人孤立無援的境地,迫使未成年被害人就範,而與其發生性關係的,以強姦罪定罪處罰。

然而昨天鮑某明回應了:

「我從來沒沒和他以養父女的關係相處」

我去查資料,發現他沒有和李星星的媽媽結婚,所以他還算是「無配偶男性」。

同時,他生於1972年,只比李星星大了29歲,而《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無配偶的男性收養女性的,收養人和被收養人年齡應該相差40周歲以上。

所以,鮑某明應該既沒有和李星星的媽媽結婚成為孩子的繼父,也沒有通過收養的手段,成為孩子的養父。

未來在法庭上,他完全可以辯稱,自己並不是李星星的養父,而是一開始就把她當作妻子來看待。他甚至在李星星第二次報警後,寫了一張保證書,保證書上寫:

「給我現在的女兒,和未來的妻子。」

可以看出這簡直是一個連環圈套。

一個精通法律的律師,通過鑽法律的漏洞,讓自己逃脫於法律之外,所以煙臺警方覺得證據不足,無法立案。

而且他早有預謀,一直在瀏覽送養女寶寶的頁面。

——這是法律內可以解釋的。

但法律無法解釋的是。

明明李星星提供的聊天記錄裡,鮑某明一直稱自己是「爸爸」,明明鮑某明自己寫的保證書裡,都提到這是「現在的女兒」了。

這難道不是實質性養父女關係的證據嗎?

還有李星星都多次自殺了,都鑑定出來嚴重抑鬱症PTSD了,同時還有帶血液、精液的衛生巾、鮑某明擦拭過的紙巾。

受害者精神受到很大的損害,施暴者又和受害者有實質性養父女的關係。

這難道不值得深入調查,不值得仔細追究嗎?

怎麼就一個月不到,就出具《撤案通知書》了呢?

怎麼就南京警方去問的時候,就「我們不管」了呢?

怎麼就打電話給他們,都不接了呢?

怎麼就有人表示:

你們的事情再管,我就沒工作了呢?

你說這中間沒有黑幕,沒有人脈運作?

我反正不信。

還記得鴻茅藥酒嗎?

一個廣東醫生譚秦東發帖子說鴻茅藥酒可能會對老年人會造成傷害。

涉事企業以他惡意抹黑造成自身140萬元經濟損失為由報警後,2018年1月10日,內蒙古涼城警方以「損害商品聲譽罪」將譚秦東跨省抓捕,然後關了他100多天,給譚醫生造成了巨大精神損害,乃至於2018年5月,譚醫生出現了精神疾病。

你以為鴻茅藥酒會道歉?

想多了。

這件事的結果,以2018年5月17日,鴻茅藥酒事件被抓醫生譚秦東發道歉聲明, 鴻茅藥酒公司發布聲明說,接受譚秦東致歉並撤回報案及侵權訴訟而結束。

那件事我從一開始就在關注,結果最後居然是醫生道歉了。鴻茅藥酒反而成為接受道歉的那個。

讓我一度不知道說什麼好。

4,我們可以怎麼辦?

正如上面所說,鮑某明不是一個人,他背後是成千上萬的兒童性侵案罪犯,他們在家裡隻手遮天,他們完全控制著自己的「孩子」,對他們肆意擺布,有恃無恐。

李星星也不是一個人,她背後是全球每年數以百萬計的被性侵者,她們孤立無援,不敢聲張,不敢報警,然後在長期被控制下,一天一天走向崩潰。

所以這件事並不孤立,這件事和我們每個人都有關係。

我們不是沒有婦女兒童保護機構,我們不是沒有《未成年人保護法》。

本來這些保護兒童權益的機構,在李星星第一次報案的時候,就應該介入,把李星星保護起來?

不說給鮑某明定罪,至少不要再讓他們倆接觸了啊,如果之後沒再接觸那4年,李星星的精神狀況不會像現在這樣差。

然而他們沒有,在最需要他們的時候,本應出現的他們沒有出現

還有,法律是很死板的,要講證據,但就算最後法律無法懲罰鮑某明,但我們也可以對他進行社會性懲罰。

用人單位都不要再僱傭他。

生意夥伴不要和他合作。

那些喜歡跪舔強權的人,不要去跪舔他。

一個人的權力,來自於整個社會對他有權力的想像。如果社會不再認為他的權力,那他也就沒辦法作威作福了。

最後也是最重要的。

警察作為我們社會打擊罪犯的保障,一定不能被社會力量所左右,一定要做到違法必究。

我侄子才6歲,現在每天念叨的就是「以後我要做警察叔叔去抓壞人。」

這個案子中,李星星也說「警察叔叔為什麼不抓壞人?」

警察,依然被無數孩子信任,依然是正義的代表,是把這種骯髒的「惡」關在籠子裡的體系。

鮑某明當然需要受到懲罰,但 只懲罰一個 鮑某明,顯然是不夠的。 他不是第一個 性犯罪者,也不會是最後一個。

更關鍵的是,我們能不能借這件事,完善我們的制度,防止以後更多悲劇發生。

我們的孩子需要普及性教育,在受到侵害前要教會他們說「不」。

我們的孩子需要專門的福利機構保護,要在他們受到侵害後,及時把他們解救出來。

我們的孩子,需要更公開透明的司法機構保護,讓犯罪分子不至於逍遙法外。

我們的孩子,需要把14歲的最低年限調得更高一點,14歲的女孩實在太容易被蠱惑了。

我們的孩子,在受到侵害後,需要專門的心理機構,幫助他們修復心理創傷,幫助他們恢復。

也希望大家在討論這類件事的時候,少用「她的一輩子被毀了」,「她完蛋了」這樣的話。

我們應該告訴她們:「你們的一輩子沒有被毀,錯的是強姦犯,而不是你們。

相關焦點

  • 上市公司高管被指性侵養女四年,女孩生母因迷信犯下大錯
    上市公司高管被指性侵養女四年,女孩生母因迷信幫其找養父在生活中,未成年人群體一直是我們需要進行保護的對象,由於他們心智發育不成熟,面對歹徒難以反抗,所以他們很容易遭到不法分子的誘騙和迫害,尤其是一些未成年少女,她們經常會被不法分子給盯上。然而孩子受到傷害其父母也有著很大的責任,他們未起到監管的義務和責任。
  • 傑瑞高管"疑似性侵養女":去年曾報警 雙方各執一詞
    (原標題:傑瑞高管「疑似性侵養女」:去年曾報警,雙方各執一詞)
  • 上市公司高管涉嫌性侵未成年「養女」三年,女孩自殺多次:這個世界上,真的有魔鬼!為正義轉發
    4月8日,有媒體刊發一則《上市公司高管被指性侵養女四年,警方立案》的新聞,稱煙臺一上市公司高管自約2016年起性侵14歲養女,種種作為簡直有違人性。(想了解詳情可以點藍字閱讀)大概的事情經過如下:「養女」來自一個單親家庭。
  • 上市公司高管疑似性侵14歲養女4年:請救救我們的孩子吧
    4月9號深夜11:30,傑瑞集團發布了這樣一份聲明,在獲悉媒體報導有關煙臺上市公司高管涉嫌性侵養女事件之後,集團和鮑某明協商解除了勞動合同。鮑某明是誰?曾經是公司的副總裁兼首席法務官,就在這份聲明發布的前一天,18歲的女孩小蘭爆料說,作為上市公司高管的養女,她從14歲開始就忍受養父長達4年的信心,事件迅速登上了頭條熱網,而被爆料的這位養父正是曾經傑瑞集團的高管鮑某明。孩子有自己的親生母親,為什麼要給他找一個養父養母?
  • 傑瑞集團高管「疑似性侵養女」背後:此前曾報警,雙方各執一詞
    在一條時長6分鐘的短片中,一名少女自述,自己被煙臺一家上市公司高管性侵,前後超過3年。
  • 高管鮑毓明:性侵、毆打、威脅養女四年火了
    據相關資料顯示,鮑毓明出生於1972年,現年48歲,是上市公司傑瑞集團原副總裁、中興公司原獨立董事,並且還是一名資深法律人,擁有中國律師資格與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出庭律師資格。上市公司傑瑞集團原副總裁、中興公司原獨立董事鮑毓明。一個衣冠楚楚的禽獸竟然性侵了自己的養女四年。
  • 財新為「高管性侵養女案」洗地,比惡人更惡的汙名
    (01)昨天寫了篇「上市高管涉嫌性侵案」的文章,質疑煙臺警方不作為。今天就有朋友打電話說:財新發了篇文章,和我的觀點恰好相反。真的假的?找文章來看看。看了第一行,哇……我噁心的差點吐了。我好歹也是個寫字的人兒,啥都敢寫,百毒不侵。可是看了這篇文章,感覺就連呼吸都帶毒素了。這篇文章的標題是:《高管性侵養女案疑雲》。疑雲……疑雲的意思是說,前面那句「高管性侵養女案」是不成立的。
  • 性侵養女3年的鮑某明:上流社會的下流人渣
    報警的女孩李星星,已經從當年的13歲長成了17歲。收養她的男人鮑某明,卻早已從「好心養父」成了一個魔鬼。如何看待「集團副總裁鮑某明性侵女兒三年」這一事件?我寫了那麼多的黑暗的小說,也難以想像現實遠比小說要黑暗。如果不是#上市公司高管被指性侵養女#這條新聞的出現。
  • 「性侵養女案」當事人鮑毓明拋出"聊天記錄",女孩:性侵是事實
    4月11日,「被指性侵養女」事件當事人鮑毓明的一位中間人向澎湃新聞發來書面回應,並附帶9段手機錄頻。
  • 千億上市公司高管鮑毓明、辱國女許可馨高學歷學霸,為何沒底線?
    文/獨角獸數學課堂角角老師這幾天,被鬧得沸沸揚揚的辱國女許可馨事件,還沒有結束,某上市公司高管鮑毓明性侵「養女」的事件又讓網絡沸騰無論是許可馨,還是鮑毓明,都有著相似的經歷,都是名校學生(鮑毓明本科研究生都是國家「985工程」大學天津大學,許可馨本科學校是
  • 起底涉性侵養女案高管:曾幫公司免遭美國制裁 如今律師執業資格或...
    涉 「 性侵養女 」 傳聞的公司高管為鮑毓明,他是中興通訊獨立非執行董事、傑瑞集團副 總裁兼首席法 務 官,從事律師工作已 20 餘年,知情人士 稱其 「 履歷大面積造假的可能性不大 」文|《財經》記者 王麗娜 周源 實習生 宛瑾編輯|魯偉4月9日,一則「上市公司高管涉嫌性侵養女多年
  • 涉嫌性侵養女的鮑毓明被司法部點名,律師執照將被吊銷!
    今年4月,有媒體報導稱,女孩小芳(化名)自稱從2016年起被"養父"鮑毓明長期控制在山東煙臺某公寓裡,逼其觀看各種戀童癖新聞,並遭多次性侵,直到2019年4月,在一次遭性侵併被毆打後,她選擇報警。報導發酵後,鮑毓明也連續失去了中興通訊的獨立非執行董事和傑瑞集團的所有職務。不過,目前鮑毓明尚未因"性侵養女案"遭到公開處置。被司法部點名將對鮑毓明造成多大影響?
  • 「總裁性侵養女案」最新進展:鮑毓明與南風窗隔空論戰
    來源:證券時報原標題:「總裁性侵養女案」最新進展!鮑毓明與南風窗隔空論戰,知名律師:韓某母親涉嫌買賣婚姻,鮑毓明刑責難逃! 今年4月,「總裁父親性侵養女」一文在網絡蔓延,男主角為某公司高管鮑毓明,女主角為韓某。該案件涉及法律、道德人倫,引發網友圍觀。但事件中尚有多個疑點待解,進入9月份,該事件有了最新進展。
  • 「愛吃醋、報假案、氣死爺爺、把我妖魔化」,美籍鮑毓明回應「性侵養女事件」!
    近日,一短片中一女孩自述「被煙臺上市公司高管性侵4年」引起關注。4月11日晚,鮑毓明回應了南風窗記者,他並不否認與李星星(化名)的這段「親密關係」,但拒絕承認是「養父」「養女」關係。關於李星星未成年時,他們是否有過性行為?鮑毓明表示,這屬於「個人隱私」,不方便多說。
  • 「性侵養女案」當事女孩律師:即便有親密關係,也難證明性行為是自願
    作者:楊雨奇連日來,「上市公司高管被指性侵養女」案持續引發社會關注。
  • 【午間社會新聞播報】 4、高管被指性侵養女事件持續引發熱議...
    【午間社會新聞播報】4、高管被指性侵養女事件持續引發熱議。近日,有網友扒出當事女孩小芳疑有兩張身份證。一張顯示其出生於2001年8月20日,另一張顯示其出生於1997年10月1日。網友據此推測,若其出生於1997年,與鮑某某第一次認識時,則已達到18歲。
  • 「高管性侵養女事件」再調查:鮑毓明稱有足夠的證據戳穿謊言
    近日,多家媒體報導,原傑瑞副總裁鮑毓明涉入性侵案,對方是他的「未成年養女」李星星。報導引起了各界重視。煙臺警方迅速回應。4月11日,煙臺市公安局發布通報稱,已組成工作專班進行全面調查,調查結果將及時公開。「性侵養女案」的全貌正在顯現。在第一篇報導發出之前,南風窗記者嘗試聯繫鮑毓明,聽取他的回應,但他獲悉記者身份後迅速掛斷了電話。
  • 總裁父親涉嫌性侵「未成年」養女3年... 人渣不可怕,就怕人渣有錢有權有文化
    而施虐者王振華如今已50多歲,是上市公司新城控股的董事長,目前對外公布總資產達3000多億元人民幣,同時還擁有一家港股上市公司,且地位顯赫!我們來看看他的各種頭銜:王振華為江蘇人,曾獲長江商學院工商管理專業碩士學位。
  • 央視評鮑某某涉嫌性侵案:誰作奸犯科,誰就難逃法網!
    4月13日,最高檢發布消息,針對鮑某某涉嫌性侵一案,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已派出聯合督導組赴山東,對該案辦理工作進行督導。最高檢、公安部聯合督導鮑某某涉嫌性侵案,彰顯查出真相的強大決心,給人強烈的法治信心。
  • 「總裁性侵養女案」新進展!鮑毓明曝照李星星!母親涉嫌買賣婚姻
    今年4月,「總裁父親性侵養女」一文在網絡蔓延,男主角為某公司高管鮑毓明,女主角為韓某。該案件涉及法律、道德人倫,引發網友圍觀。但事件中尚有多個疑點待解,進入9月份,該事件有了最新進展。9月5日,鮑毓明在公號上發文《涉嫌誹謗尋釁滋事,揭開南風窗的「畫皮」》,質疑南風窗此前文章中的多個疑點,為自己「洗白」。